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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個電腦通,甚至可以說是某種程度的科技低能,但是我對於電腦有無法自拔的拜物情結。這倒也不是說我希望像電影的劇情那樣成為電腦神通並且在最後拯救所有的人,我也不是那種常常從網路上抓各種軟體使電腦功能更精進的人。
我的電腦拜物症狀是:遇見困難或瓶頸的時候,就把焦慮投射到電腦和它的周邊產品上。
我總會認為事情之所以沒辦法如期完成,是因為電腦不夠快,或是鍵盤不夠清脆,或是印表機不夠精細,或是螢幕不夠寬大,或是手提電腦太重,或是滑鼠不夠靈敏,或是各種莫名其妙想像出來的原因。有時候我會突然認為某篇文章非得由蘋果電腦剛推出的新機種完成不可,有時候又會假設如果有Sony的VAIO,研討會論文的進度就一定沒問題。
我的第一台電腦是蘋果的麥金塔,正是十萬火急之下買的。當時我剛到美國念研究所,那個年代個人電腦還不算普及,所以我一直都是在學校的電腦中心寫每週的小作業。直到第一份期末大作業的前一天,我發現電腦中心全滿,而且排隊等電腦的學生大約有卅個,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急死人了,我一時衝動,起身離開電腦中心,買了麥金塔和印表機回家,於是那次作業就非常順利地完成了,可能也就從此種下了電腦拜物症的種子。
不過一開始這個狀況還不太嚴重,初始我只有在面對嚴重學業瓶頸的時候才會突然想換電腦。
寫博士論文的時候我遇見兩次大瓶頸,因此我就陸續買了兩組電腦,第一次是回台灣收集研究資料,開始準備寫博士論文提綱的時候,迫不及待就買了始祖級的神通Pentium100,並且掛了剛剛出現的中文Win95。另一次是論文大綱通過之後真的開始要進行正式寫作了,我又立刻不計代價買了當年宏碁大賣的筆記電腦AcerNote,以便天天揹著它上圖書館念書。這台筆電當時算輕的了,但是也重達二‧八公斤,我帶來帶去完全不嫌累,不論精神上或學業上都非常依賴它,它簡直成了我人生的一部分。後來,論文快寫完的某一天,它突然中毒,整個的黑掉了,三百頁的東西就這麼如露亦如電地沒了,渣滓不剩,連當天備份的所有檔案都一併染毒報廢。那一天,我天昏地暗抱著這台筆電哭了很久。
我想是那一次中毒事件讓我的電腦拜物症變本加厲了,我變得無法長期依賴同一台電腦,我進行的寫作計畫越困難,我就越想更換新的電腦或相關產品。而且我總是在PC系統和蘋果系統之間游離。
直到今天,我還是會常常因為各種研究論文和專欄稿子寫不出來而非常痛苦,一痛苦,我就必須在電腦拜物症上得到解決,否則事情根本沒有進度可言。有一次,我為了某篇研討會論文折騰了一個月,進展遲滯天天失眠,我就突然幻想這一切的問題都是因為PC的使用介面不友善而造成的,我認為應該立即捨PC而轉蘋果。這種念頭一旦產生,就彷彿被下了某種咒,坐不住也寫不下,身不由己,只好馬上去電腦展買了一台當時剛剛推出的蘋果電腦iMac第一代。那台電腦抱回家之後,插上電,一開機,論文馬上就突破瓶頸,在幾天內順利寫完了。
另有一次是某雜誌社的五千字長篇稿子,不知什麼緣故寫得非常不順,每天都萬分後悔答應了這篇稿子沒法子推掉,眼看截稿在即,火燒眉睫了,我沒頭沒腦判定,我之所以寫不出來一定是因為螢幕太小之故。這個心魔出現之後,悲劇又上演了,我開始魂不守舍在屋子裡團團轉,沒辦法,只好晚上匆匆出門去提款機領現金,懐著現金到火車站前的電腦廣場去,那些店家正在結帳準備關門休息。我慌慌張張跑進去說:等一等等一等,你們有現貨嗎?我急需一個螢幕。就這樣馬上付現買了ViewSonic旋轉式大型螢幕。當然,不知是幸抑或不幸,當晚稿子就寫完了。
後來,蘋果的白色筆記電腦也是在這種失心瘋的狀況下買的,只為了某一次寫得很艱難的英文論文。目前使用的華碩主機也是在某個焦頭爛額的星期六下午,突然鬼上身似的無法控制自己跑到光華商場去抱回家的。
由於蘋果和PC兩種系統我都適應無礙,因此我陸陸續續在各種焦慮之下買了不少兩者的周邊產品。我的狀況是:問題很小的時候就買電腦印紙、滑鼠板或是新型腕枕,有時候會買可以放在螢幕邊的絨毛小玩具;問題不大的時候買滑鼠、鍵盤或是喇叭;問題中等的時候換印表機或是螢幕,或買iPod;問題非常嚴重的時候就分期付款買筆記電腦或主機。
所以我不只常常留意電腦而已,只要和電腦相關的各種物品我都很注意,這也包括各種使電腦看起來很友善的小東西和有趣的周邊商品,例如可以反覆黏貼的怪貼紙、順手塗鴉的紙製滑鼠墊、毛茸茸的螢幕套,或是Porter設計的筆記電腦的套子和袋子。
我想,幸好電腦產品的行銷人員目前為止都還沒有發現我這種人的存在,他們總以為買電腦的人必定是冷靜而理智的。在我看來,其實電腦已經不是一種理性消費品了,焦慮如我者再怎樣研究或蒐集電腦相關資訊,其實都因著某種渴望或是恐慌買下每一部電腦來解決問題。當焦慮累積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我就會買下彷彿對著我高喊「這個問題我能解決」或「交給我就行了」的電腦產品。
工作焦慮結合電腦拜物症讓我不斷分期負債,這還不算最慘,更糟的是,這些我全都捨不得丟。他們壞了的時候我是又氣又急,對著他們咒罵,垂淚,好言相勸,有時把它當成假想的工作夥伴加以鼓勵,有時又當成像十八王公那樣難以捉摸的神祇拼命懇求。每一個壞了的產品我都堅持送修,修復之後就抱回家塞在櫥子裡。所以這篇文章提到的每一種東西,全部都還囤積在我家裡,也就是說,連最早期那種點陣式的印表機和那台有毒的筆記電腦都還在。
這真是萬分不得已萬分苦惱的狀況,偏偏這些冷冰冰而且有點醜的機器是我的救贖品,我幾乎認為他們是人生的具體物像,每一台我都可以清清楚楚說出購買的原因、心情和地點和過程──當時是為了哪一篇文章,哪一本書,或是哪一個研究。
唉,扔了他們就等於是扔掉一部分的自己,我哪有辦法扔他們呢。
(部分刊載於ELLE雜誌一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