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發生這樣的事。
我因為感冒沒大好,拿伏冒傷風熱飲當日常飲料,每天要喝好幾包,起床後一定先喝一杯(我都兩包一起泡500CC)。這天泡好了,就拿了本書坐在書桌前一邊看書一邊等他稍涼再喝。
我的書桌上有電腦,這杯熱飲就放在鍵盤前方。我坐著看書,忽然,這杯子就給我當頭傾倒下來,整杯熱飲漫了滿桌,而且我身上,書上,電腦鍵盤上,全部都是。立即抓了面紙去阻斷飲料的漫滲之勢,好家在沒給它沾到電腦。之後,我所做的就是大聲慘叫,好家在這天正好是假日,我們家電車男於是應聲而出,幫我收拾善後。
兒子一邊抹桌子擦地板一邊說:「前天才剛剛把那邊的地擦乾淨,我早就想大概輪到這一塊了。」因為前天不慎打破杯子,碎屑一地,(好家在又是放假日發生這種事),兒子於是挪沙發搬鐵櫃,把那些沾塵的角落給全數擦洗的白帕帕,亮晶晶。務必讓一滴小玻璃碎片也不留。我有時真也不知道自己是潛意識故意還是不小心,好像就是時常出大小事故,通常都是傷害我身旁的東西,我自己的問題倒很少。而每次狀況發生,都是兒子處理。我兒子是新好男人,誰嫁了他一定幸福,只是要容忍他有可能疼老媽比疼老婆還多。
兒子跟我生活實在是很辛苦,我時常覺得唯一報答他的方式就是千萬別活太長。不過兒子對我的「心意」不大贊成就是。
要說的其實是:真的真的真的真的.........,那杯水是自己倒下來的,我一根指頭也沒碰它,我坐在書桌前看書,文絲不動,就除非是翻書頁的時候推擠了空氣,結果.......說實話,這推論連我自己也不相信哇。
我身邊時常發生這種異常之事,例如物件自動移位,東西找不到,但是後來又突然出現在剛剛才找過的地方。例如在冰箱冷凍庫裡發現眼鏡,在浴室肥皂盒裡發現隨身碟,在衣架上發現麵包,在百科全書裡找到蘋果。究竟哪些是我無意識行為,哪些是超現實力量,已經無法分辨,兒子只是一律安之若素,見怪不怪,並且似乎也認同了我週邊的磁場是與眾不同的。
最近亂看書,看到了這段話:
兩千三百年前,希臘哲學家德謨克理特斯說:
「不但一切的顏色,連甘與苦,冷與暖,這些東西只存在於觀念中,事實上並不存在;真正存在著的是不變的微粒,原子,以及它們在空間中的運動。」
所以:
「哲學家和科學家逐漸獲得了一個驚人的結論:因為每樣客觀物體只是它的各種性質的總和,又因為這些性質只存於人的意念中,所以質與能,原子與星球合成的整個客觀宇宙,除了把它當成一個意識的結構,當成用人類的感覺形成的習用符號來表示的大結構以外,並不存在。
而愛因斯坦把這觀念推向了極致。他說連空間和時間也只是直覺的兩種形式,和我們對顏色,形狀和大小的概念一樣,同是不能離意識而存在。空間,除了藉我們所發覺的客觀事物的秩序或排列來認識它之外,並無客觀的實在;時間,除了我們藉事情發生的先後次序來量度它之外,沒有獨立的存在。」
以上是抄書。出自巴涅特的「相對論入門」。自華書店出版,譯者仲子。為免有人又認為老原胡說八道,傳播偽科學,特註明出處。
我看這段話,覺得是賽斯所說「你創造你的實相」的「科學版」。「你創造你的實相」,在新時代裡是信念,但在科學界,似乎是實證。
因之,我身邊總是出現這一類怪事,大約也沒有什麼不科學的,大概只是老原可能骨子裡是相當搞怪的靈魂吧。
我曾經眼睜睜看過一個人「穿過」玻璃。跟你發誓,真的真的。我以前在仁愛路開咖啡店,那是很古早的事,還不流行電動門。這店的門是整扇的透明落地玻璃。開店時我會把門打開用楔子固定,正好就跟行人道成直角。有一天,有個人急急忙忙從路上經過,不騙你,他就直接穿過了這扇玻璃。大概是穿過了之後,感覺到什麼不對,他站住,與我的玻璃門距離大約四步遠。他站住回頭,看那扇門。而那扇他穿過時還完好的玻璃門,這時開始碎裂,嘩一聲全部落下來。
這是我眼睜睜看到的事。這扇門後來花了我八千塊重裝,那個人毫髮無損,並且機靈的很快溜走了。
我念初中時騎車上學,那時候女孩子喜歡並肩騎車,一邊說話。我朋友跟我說話時一輛小吉普車撞倒了她,她摔下來,吉普車駛過。我只說我看到的景象。我看到她躺在地上,整個腦門凹陷,之後,就好像有人吹氣,逐漸鼓漲,腦袋恢復了原狀。之後她爬起來。這個人跟我又同學了兩年,毫無異狀。後來她移民到美國去。到現在沒聽說她過世的消息,想必還是活的好好的。
我自己身上發生的一些事,以前好像也說過:燒飯時瓦斯爆炸,站在爐台前的我無事。還有出車禍的時候,發現自己「穿過」跟自己相撞的那輛車。這些事我說不出道理,然而全是真的。有時候跟別人說,對方總要為我找科學解釋,或著質疑我的經驗。我實在沒辦法。我跟張永智說過我車禍那件事,他只簡單平常的點點頭說:「我媽也是。」
我因為有這些奇妙經驗,因此對於靈異或是超現實事體,總覺得那是真的。所有這些事我都相信。我相信平行世界,相信蝴蝶效應,相信時間流,相信預知,相信容格的共時性,相信附身,相信徵兆,相信超能力。
我覺得這些事都是真的,而且一定存在的。只是我們未必看見,看見了未必理解。
反推回心靈層面。我於是相信,就算是活在此時此地,我們身邊的,出門會碰見的,會在部落格上結識的,會在電影電視上觀其色相,會在廣播CD裡聞其音聲的,這些,我們以為是與我們活在同樣世界裡的其他人,其實他們所存在的世界,與我們並不一樣。這句話不是形容詞,其實就是結結實實的實相。我們創造,並且攜帶我們自己想像,並且執意認定其為真的世界行走。我們要我的世界悲慘,它便悲慘,要我的世界明亮,它便美麗燦爛。
我是在五十六歲之後,才實際的開始信仰這件事。我只能說,我自己的周圍環境便因此而改變。當然不是說我從此就凡事順利,心想事成,財源滾滾或飛黃騰達,只是到處都碰到好人是真的。我時常發現陌生人特別關顧我,總有人會莫名其妙的來幫忙和伸出援手。任何事。有時不免要覺得,五十六歲之後,我好像忽然腦袋上有了保護傘,到處給他逢凶化吉。
由於自己親身體會了這種幸運,因此有點迷信似的,很謹慎的提防自己不要有負面心念。無論遇到了怎樣的事,怎樣的人,都先確定他不是惡意。只要認同其人所作所為,不是有意來傷害我,便很容易原諒,甚或接受他對我所做的。
在現在,這件事對我很容易了,因為不斷的體驗到自己的世界因為心念轉變而改變的事實。但是過去,也曾經無法相信,計較著所有的雞毛蒜皮,半懷疑的一邊「假裝」相信,一邊等世界來向我證明。在我懷疑的時候,世界還我以不確定,在我相信之後,這世界也就變的可信任了。
我知道這不容易。但是我自己確實是個證明。我經歷了善意會帶來善意,正面心念會帶來正向的回應。活了一輩子,我現在最圓滿,最快樂。「每一個人的經驗都可以用來服務他人,與啟發他人的成長。」老原在這裡被各位注視,我之所以對自己的私事不大避諱,美的醜的好的壞的都願意跟你分享,是基於這個信念。
這句話最近不斷的被引用,意義似乎變的異常古怪,甚至帶上了嘲弄和尖刻的意味。其實這話有其絕大的悲憫。一種所謂的「美好偉大人生」,固然可以做其他人的標竿,但是非常低微痛苦無法自拔的人生,事實上也在這句話裡有了位置,不管你明不明白,你的所有負擔與苦痛是有意義的,因為會有人看見,若有人因此而得到啟發,你所承受的就不會全無意義。
某方面來說,的確,我們面對的任何痛苦,並不單純是我們自己的。在承擔的時候,在忍受的時候,不論你是不是知道,整個世界其實與我們一起背負,並且注視你要用哪一種方式完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