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近乎靈異的經驗。雖則我自己是把它當作靈異事件來處理,因為這樣說給人聽的時候比較有效果,聽者會瞠目結舌。但事實上,到底是不是又是我個人的想像力發作,或著是有合理的科學原因,就不知道。
但是我自己是喜歡保留這些神秘經驗的,而且在心底秘密的執意的相信著那是靈異事件,彷彿那是上天給我的神秘恩典。雖然說出來的時候,只要有人反駁,我一定全無抗拒的馬上同意對方;像耶穌的門徒在雞鳴前俐落而且毫不遲疑的否認他的主。因為這種事無法驗證,屬於信者信之,不信者不信之的範疇。另外,如果時常要為這經驗去辯護,只會越辯越不明,可能會污染了它。
我喜歡我的神秘經驗就是它原本發生時的樣子,就像一個出生之後從來不長大的孩子。
我有一段時間住在花蓮,那時二十出頭。純粹的家庭主婦,伺候老公上班之後,買好當天的菜,就躺上床看小說,看到睡著。
如果沒什麼雄心大志,而配偶又非常有雄心大志的話,「家庭主婦」其實是最舒服的行業,完全符合「錢多事少離家近/睡覺睡到自然醒/位高權重責任輕/數錢領到手抽筋」的標準。
你只要看好「老闆」,別讓他有機會請「新雇員」就行。
總之我那時就過的是這樣的日子。我之所以成為作家跟那段歲月不無關係,因為有大段的自由,可以隨意閱讀,胡思亂想,生活壓力很小,幾乎沒有。
老公在電台上班,有幾天值班的日子,他值班的時候,我一個人在家。照例,開大燈睡覺。讓整個屋子亮惶惶的。
有一次,他值班的日子,我送他出門。順便逛街回來。在回程路上,十字路口,有人搭了帳棚,擺設著靈堂。
我從旁邊穿過去。年青的我,對與死亡相關的一切,除了畏懼,尚沒有別的想法。那靈堂裡供的是誰我不知道,我必須穿過那帳棚回家,因為路在靈堂旁邊。急步走過的時候,眼尾掃到靈堂裡放著棺木。那種中國式,僵屍片裡的圓木棺材。
就只看到一眼。
後來晚上就夢見那死者。
我在夢裡,和一群僧侶跪在禮堂中,我自己剔了光頭,性別是男是女不知。我只知道自己穿著僧袍。和所有人一樣,跪著,俯首。
好像是不允許抬頭。有聲音帶著我們誦經,誦的是什麼,不知道。那時我沒有接觸佛教。現在猜測,穿著僧袍,誦念的應當是佛教經文。
但是我很想抬頭,很想偷看。
大廳有點像學校禮堂,也同樣有個舞台。舞台上放著棺材。那付棺材,和我在交叉路口掃過看到的一樣,棺材蓋厚厚的圓圓的,兩端稍微翹起來。我很想抬頭,就是禁不住,不時悄悄抬一下,似乎都沒人發現,後來就大了膽,直接抬起頭來。抬頭之後,看到的是那死者正從棺木裡爬出來。他扶著棺蓋,瞪著眼看我。
我立時嚇醒過來。
比較可怕的是這裡:我醒來之後屋裡頭全黑的。正好在這時候,家裡頭無端停電了。
我那時在屋子裡,夢境和現實完全混在一塊,什麼也看不見。而夢境裡的景象似乎沒在黑暗裡,非常明顯的存在著。在黑暗裡,空間是無限大的,沒有邊際,那完整的,屬於想像和恐懼的空間。那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有許多的東西,但是不曾現形,有很多的聲音,但是不讓我聽見,有很多的氣味,充塞著擠壓我,但無法辨識。
那之後,恐懼,於我便有了具體的相貌。
日後我時常在害怕的時候,腦海裡浮現那從棺木中出現瞪視著我的白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