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Supertramp」,最鍾愛也最熟悉的歌,就只有一首「the Logical Song」。
那是我的民歌時代.....不是唱民歌,是聽啦。
有一段時間,差不多半年,天天去忠孝東路「艾迪亞」聽民歌。
追隨著我鍾愛的那個歌手。每天只在他演唱的時段進場,聽完了他的歌,他下場換人的時候,我便離去。
在回家路上滿腦海裡飄著他演唱的身形,他的歌聲。
這是我們那個古早年代瘋偶像的做法。很忠實的買票入場,默默愛慕,愛完了離開。
把經驗封存在記憶裡,不告訴任何人。當作秘密。
昨天晚上才聽到一個故事,關於秘密的意義。
分享秘密是告知對方:「你於我是特殊的存在」的方式。
是不明白言說的愛的告白。
所以,我愛你們,告訴你們我的秘密。
關於我在三十出頭當時,曾經狂迷過一個長髮的民歌手。
他最愛演唱的歌曲就是這首「the Logical Song」。
每次聽這首歌,就看見了艾迪亞煙氣瀰漫,那男孩坐在台上撥著吉他的模樣,
看到他薄薄的峻峭的五官,長髮披在額頭上,
無神的,但是非常美的,橄欖形狀,深琥珀色的大眼睛,在煙塵中,
穿過煙塵,看著你。
似乎看透你。
後來這個人就不唱了。
現在估計也上五十了。
消逝在人海,時光之海裡的
這個男人,最迷人的形象,寄存在我的腦海。
除了你們,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