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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漢寧沒有抄襲

2008-02-26 14:36迴響:126點閱:30379

昨天貼出對陳漢寧說的話那篇東西之前,其實幾件事情已經預計到。

一定點閱率很高啦。

一定很多人來留迴響啦。

跟在其他地方,例如季季的部落格上的留言比較,感覺在我這裡留言的朋友都還滿節制的,十分感謝。

在這一篇文章上留迴響的朋友,我可能不會在老原報告裡提,雖然我覺得「廷」的思考角度相當好。不知道「廷」年紀多大。他能看到這一個面相,我很驚奇。肯定他不會大過我。(要比老原年紀大,很難啦)。所以智慧和年紀是沒有什麼一定關係的。

才華和年紀是沒有什麼一定關係的,氣度和年紀是沒有什麼一定關係的。

我其實來注意這件事是因為黃哲斌的九百字評文。覺得哲斌苦口婆心。其實他在我格裡的留言也可以看出來,他不過在說:給這孩子一個機會。我真不懂怎麼會有人看不出來這點意思呢。陳漢寧到底是犯什麼滔天大罪啊。我個人不認為他有罪,而他所承受和沈擔的,已經遠遠超過他應該承受的。

後來在家裡和孩子聊天,發現一家四口,居然也就分兩邊,有認為陳抄襲的,有認為陳不算抄襲的。我的認定是不算抄襲。所以就非常好奇孩子為什麼會認定是抄襲,母子大辯論的結果,我發現這件事沒有辦法有交集,根本是兩條平行線,跟藍或綠的辯論是同樣性質。

站在不同觀點,來辯論誰是誰非,是沒有意義的。兩造像站在銅幣兩面,都認為自己看到的那一面才是真理。但是總有一個公斷吧。在這裡,法律條文便是公斷了。至少法律條文並不是根據一個人的喜惡,根據各人或崇高或卑劣的心性取向來制訂的。

有人問我從何認定不是抄襲?我的回答是依據法律條文。如果法律條文明訂陳漢寧的作法叫做抄襲,那麼,無論多麼與我意見不合,我會選擇接受他被認定為抄襲。

而陳漢寧這篇東西,有人說,他可以寫,但是不應當投稿。這話很滑稽。有點像告知大家,不確知可以得樂透頭獎的時候,不應該買樂透。認定他的作品是習作還是佳作,不是他的責任吧。

昨天跟朋友聊這件事。網路上,新聞上,電視上已經把這件事炒的盡人皆知。每個人由於自己的理由選擇對陳漢寧的評價。而陳漢寧還在上學呢。在他的學校裡,同樣也有無數的他人,因由自己的個人理由選擇對他做評價。那些身邊的目光,每天必須接觸的臉孔。這孩子到底是犯了如何不可原諒的大罪,而必須承擔這些呢?

我一向認為,網路如同照妖鏡,每個人都有無限長度和無限次數的發言機會,通常不需要負責。所以往往本性流露。善的臉孔都是一樣的,而惡的部分是我們獨有的。我們以不同的惡來讓別人辨認我們自己。

我其實認為這個事件,已經照出了很多的臉孔。是哪一種面貌,是每個人自己要面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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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yop/archive/2008/02/26/250630.html
2008-02-26 14:36作者:袁瓊瓊分類:全世界都失眠迴響:126點閱:30379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當然沒有抄啊,陳漢寧刻意把文句都換掉了,逐字抄這種笨事誰會做呢。那「仿」如何?「學」又如何?還不就是沒創意、沒才華。

這年頭,一個小毛頭自尊心膨脹到臉皮上,一群家長老師又拚命維護怕他受傷。現在是要導正他,而不是鼓勵他,這樣下去他的想法只會更偏啊。你們到底是腦子糊塗,還是缺乏教育精神啊?猜不透這些大人啊‥‥

2009-07-21 22:40 NieceC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2008-02-26 14:45 | 阿叔 不過 個人不太贊同格主利用媒體曝光的"地緣"
去"裁決"陳漢寧是否有抄襲
(或許是為了點閱率吧)
您是個很好的小說家 但是 陳漢寧有無"抄襲"
不該是由您來決定的


這是人家的部落格,你不也寫你的決定???


這世界上真的是有種人看不到自己到底在幹嘛的。

2009-07-12 21:00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我覺得寫的比九把刀厲害!!!而且不算抄襲。就像如果水滸傳告金瓶梅用他創的人物,西廂記告牡丹亭引用紅娘和小姐的形象,白居易告長恨歌傳沿用他的長恨歌,就如同對勒死藝術的形式。如果藝術連一點樣態相似就告是抄襲,那就好像這世界的樹只能有一棵是綠色的,其他不可以有綠色一樣無稽。我愛藝術的質,可不是愛偶像而以偏概全。醒醒吧,你們不是那小孩,要是是身處那小孩的角色,你們不會說的那麼大言不慚。為藝術,為小孩,將心比心。

2009-07-12 20:54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時至今日再回頭來看這事件,我想說
『改寫,不等同於抄襲』
但一份改寫的作品是否擁有足夠資格獲得文學獎
這就令人質疑了

特別是在評審已查對過兩方文章的前提上
這實在讓我很難理解,
五位評審都是文壇頗負盛名的前輩
卻做出此種判決。

那麼以此類推
2007年時報不該收回磊子的得獎資格才對。
難道五位評審都沒考量過對其他參賽者的公平性嗎
改寫作品與原創作品投注的心力與熱情是不成對比的
當然時過境遷,這些都是馬後炮

只是我想到因為這篇改寫作品
抹殺其他原創作者進入文學圈的機會就不免憤恨

2009-06-02 05:05 腐化

抄襲

他自己也不知道抄襲吧!在某些幼稚的人的觀念裡就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我反對。
抄襲的成就幹在哪裡?可能識得獎,可能是任何原因,但絕對不是因為「靠自己得手、自己的想法寫出來」的成就感,試問如果沒有別人的作品,難道他也就不寫了嗎?作品裡滿是別人的影子,寫再好又如何呢?

2009-04-25 11:03 1F

回應: 陳漢寧就是抄襲

文學獎的頒發是根據法律條文, 計算出哪篇文章得分較高嗎? 顯然不是吧!

為什麼 "孰該得獎" 全憑五位評審的喜惡, 心性決定; 而 "是否抄襲" 變成要看法律條文?

明明就是書印好了, 獎頒好了, 不堪利益受損只好
一不做二不休的死撐到底, 還可以扯出什麼道德什麼法律. 這些評審在我心裡都得到一個 [X].

2009-02-08 21:54 RJ

回應: 陳漢寧就是抄襲

文學獎的頒發是根據法律條文, 計算出哪篇文章得分較高嗎? 顯然不是吧!

為什麼 "孰該得獎" 全憑五位評審的喜惡, 心性決定; 而 "是否抄襲" 變成要看法律條文?

明明就是書印好了, 獎頒好了, 不堪利益受損只好
一不做二不休的死撐到底, 還可以扯出什麼道德什麼法律. 這些評審在我心裡都得到一個 [X].

2009-02-08 21:54 RJ

回應: 陳漢寧就是抄襲

說他沒有抄襲的那些作家, 從此在我心中都被打一個 [X]. 不要再胡言亂語什麼法律條文了, 你敢摸著你的良心說一句, 你以你的專業素養認定陳漢寧沒有抄? 真的一整個胡扯, 什麼藍綠, 什麼李白都跑出來模糊焦點了.

2009-02-08 21:36 RJ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沒錯,這事件誰都是受害者,可能只有蘋果日報是勝利者吧(因為話題刺激銷售嘛)。
板主說的對,陳漢寧所承受的已經遠遠超過他應該承受的了,這是人人皆曰可殺的承受啊!!而他只不過是爲了學習寫作而臨摹了九把刀的作品(我個人認為),模仿是最好的學習,不是嗎?擔心評審與主辦單位將來會遇到困擾,因此主動告知自己作品的爭議,應該可看作是敢作敢當了吧。我個人是認為啦,陳同學在結構與創意上模仿了九把刀(是有意的模仿),但在敘事與文字上則盡量表現自己的風格與想法(因此並不構成法律上所謂的抄襲,但是否為道德上的抄襲則見人見智),因此從一開始便不認為自己是抄襲的陳同學,也有信心九把刀會同意不是抄襲。
九把刀也是受害者,自始自終不願傷害陳生並希望事情能圓滿解決的他,最後卻被認為是以大欺小,肚量不夠!!最後的最後,相信九把刀真正在意的,是以大欺小這四個字吧(而非抄襲這兩個字)....
ㄧ個擦槍走火的外婆,一個噬血的媒體,使故事完全走樣,使所有人受傷,這是我的看法。

2008-12-12 10:39 老鷹

李白並無抄襲崔顥的詩作

事情很簡單,陳漢寧有襲無抄。
所以認為他有抄襲和沒抄襲的笨蛋都是對的。
但只要不是抄,能襲也值得鼓勵,
因為那也沒想像中那麼容易。
「奪胎」和「換骨」這種暗黑詩法自古爭議也多,
更別提「鳳凰台」和「黃鶴樓」。
2008-02-28 13:30 | smart
===
李白並無抄襲崔顥的詩作:

http://tw.myblog.yahoo.com/jw!pmFQhs6LBQ68tO0_eG4Mzx5U/article?mid=589&prev=625&next=583&l=f&fid=7

據了解,李白四、五歲時開始創作鳳凰台,時間在黃鶴樓之前。日本學者考據出李白並非模仿,遑論抄襲。
===
今天經由古狗搜尋第一次來到這裡,下次如果還會出現應該也是經由搜尋,不必在這裡浪費時間打字留給我了。

不是為了李白,並不打算留言。既然留了言,也對主題發表一點意見:

顛倒和語言的相似度遠不及鳳凰台與黃鶴樓,李白都不是模仿,遑論抄襲!

誰能證明陳漢寧在寫作顛倒之前看過九把刀的語言?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不能證明陳漢寧之前看過九把刀的語言,就應該認為是沒有抄襲。

何況顛倒和語言的相似度遠遠不及鳳凰台與黃鶴樓。不是九把刀做了對照表,匆匆略讀,這種老梗,還真是看不出兩篇哪裡像了!

2008-12-11 21:00 說得太好了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抄襲不抄襲 大家都各有說法ㄅ
我完全認為就是抄襲
而且還寫的很爛

2008-12-04 15:29 Roy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這簡直是笑話.
依照這種判斷的話,那學生要拿博士學位就容易多了.
只要抄改國外論文就好了,英文中文是有哪裡一樣了.
教授要是不給通過,那不就可以去告教授.

2008-11-13 06:02 狗屁不通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創作的重點應該還是在於構思本身.
我覺得在文學的領域中,剽竊之後的文字修飾是不該被允許的.
那試問,翻譯外國文章是否可以當作自己的創作發表出版?也只是轉換成不同語言再加以修飾玩弄而已.

成就不該歸功於玩弄文字者.
很多作家吸引人不是在於他多會玩弄文字,而是他的創作.
"創作"跟"仿作"是兩回事.

http://evctw.wikia.com/wiki/%E6%8A%84%E8%A5%B2%E4%B9%9D%E6%8A%8A%E5%88%80%E4%BA%8B%E4%BB%B6
在看了wikia上的資料後,我是不相信陳漢寧的.

2008-11-13 05:52 blood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依法律來看,沒有抄襲。
嗯...
依年齡來看,社會給他太大的壓力。
嗯...
依名氣來看,九把刀顯得氣度不夠。
嗯...

同學,你無罪了,下次你想仿做哪部沒看過的作品?

這個事件真的讓我更加看清"法律"。
遊走合法邊緣仍算合法。
所以不管大家怎撻伐他或擁護他,對他來說都是沒影響的。
反正無罪,豈能奈我何?

2008-11-05 01:15 法律?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我說

有沒有抄襲很簡單可以判斷吧

以下的話說給真的有去看過兩造的文章的人看

連去看都沒耐心的人勿擾

一篇文章的內容

可以類似

但是劇情不會相同(大家同意嗎?)

可以構思99%以上相同

但是寫出來的內容、段落,甚至於內容的搭公車,買早餐,求救都出現?這就有點玄了!

事情要引申到陳同學說的﹝我沒有看過語言﹞

假設你承認你看過!你在寫文章時你沒有拿來模仿,不是抄襲,只是淺意識就想這樣寫!OK阿,你只是有這種概念!但是你不是抄襲!

不過,問題來了,你今天完全不承認你有看過(語言),真的有這種可能性是

從來沒看過(語言)可以

1.排版類似

2.情節類似

3.連語言出現過的它都沒缺

你信嗎?

我知道大家都覺得,陳同學又不是故意抄襲,死阿九幹麻咬著不放,但是重點是他是不是有看過語言,看過為什麼不承認?

你們有真的到阿九的版面去看過他要的是什麼?

他沒有要提告,他要的只是一個道歉!

一個人做錯事,承認了!它可以勇敢的再爬起來!
可以得到成長!

反之?

2008-08-15 14:41 獵殺者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我也有看過兩個人的文章
所以..
抄就是抄 沒什麼好說的

2008-07-27 10:19 我真的很客觀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我看過語言
也看過顛倒
我的判斷是.....
構想和陳述方式很類似的兩篇文章

如果說5位評審真的有看過這兩篇文章
然後發表顛倒沒有涉及抄襲的結論
維持陳生得獎的結果 那也由得他們
只是在我心中 這些評審是無法讓我心服的

我先不管九把刀處理的方式
也不管陳生那造的態度
單就比較兩篇文章 就是超像!!!
誰也無法抹煞我的感覺

2008-07-09 14:51 大大大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陳有無抄襲頗有爭議,格主認為沒有,理由是法律認定上沒有。

我覺得很奇怪,因為以這個問題而言,問一百個法律人,可能有一百種答案,何以格主可以這麼肯定?

我記得我念過一些關於著作權法的書有寫,羅密歐與茱麗葉如果現在還有版權,西城故事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給大家參考一下。

2008-05-19 06:12 iafliu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有無抄襲,見仁見智,抱歉的是
我個人認為有抄

2008-05-08 23:09 無言

回應: 陳漢寧沒有抄襲

我都看過ㄟ~我真的覺的沒有抄襲,最多是描述同一個主題,類似吃飯還是洗澡這樣的主題,誰吃飯不用筷子?誰洗澡不用肥皂?過程是先喝湯還是先吃菜,相同的機會應該也不小,另外主題也已巧妙避開了,最多只能說類似...我就不相信類似主題沒其他人寫過...
更何況剛學跑的馬,就給予警告說,你只能用走的,不然要說是學我的跑法...我覺的..真的沒必要...

2008-04-03 03:33 qoo
共7頁: 1 2 3 4 5 6 7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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