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原腦袋裡是花園


每一個人的經驗都可以用來服務他人,與啟發他人的成長。----「一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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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懂

2007-11-26 05:14迴響:24點閱:4011

看到林意玲那裡在討論「我為什麼沒有自殺」?

http://211.20.186.50/1234lyl/archive/2007/11/20/218734.html

沒有產生過自絕意念的人,大概是沒法進到自殺者的內在去的。我只要看到有人試圖用大道理說服想自殺的人,就覺得無奈。

其實,道理大家都懂吧。尤其有了年紀有了社會歷練的人,誰不知道呢?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感受是一回事。明知道如何,不代表自己能夠接受那個如何。都是因為「過不去」才痛苦才去做那些明明知道不該做的事。

所有會去做「錯事」的人,都是知道的。說不知道是假的。

去外遇的,去出軌的,去殺人的,去自殺的。去背叛或著欺騙......

都知道自己是在做什麼,否則便不需要找那樣多理由來證明自己這樣做沒有錯,或著這樣做的不得已。

是因為痛苦比那個明白更大,是因為慾望比那個明白更強。

所以,都懂。但是,該外遇的還是去外遇了,該出軌的,該殺人的,該自殺的,該背叛與欺騙的,就都去做了,甚至不必及時找理由。找藉口和理由是後面的事。

反正總是找得到理由的。

反正總是可以說服自己的良知的。

一個人痛苦巨大到以毀滅自己為手段,那痛苦的深沈和無能抗拒,恐怕是我們這些從來不走這條路的人難以想像的。

我自己是絕對不會自殺的,在最最過不去的時候,在最最痛苦的時候,也從來沒想過要結束自己。沒有想過要以「中止」自己來終止那痛苦。

自己能夠比痛苦更強大,可能源自於相信自己有價值的信念吧。因為深信自己珍貴,無論別人如何糟塌,無論他人如何「看不見」。我自己是珍惜的,我自己是要當寶貝一樣的愛惜自己的。是因為這信念,所以可以不在乎別人怎樣看法,不在意外界如何評價。

可以不必為了讓外界「看見」,而去做某些事。

自殺是一種疾病。我覺得也應當被視同為一種疾病。「患者」當然是在極度崩毀的狀態下才做此選擇。如果身體毀壞了,要找醫師來醫治。為什麼心毀壞了的時候,要被告知是你的錯誤呢?

你的心不可以瓦解,你崩潰或是失去生存意志,那是你的不對。

覺得不應該是這樣。

我在景況最糟的時候,在一個人孤獨行走的時候,買過一本書,叫「選擇自殺」。

三言社出版,李冬山編著。「選擇自殺-中外名人的人生苦旅」。

我會看這本書是想知道別人為什麼會自殺。

裡頭介紹的名人,包括電影明星林黛,樂蒂,阮玲玉,瑪麗蓮夢露,羅美雪妮黛。日本作家芥川龍之介,有島五郎,三島由紀夫,川端康成,太宰治,中國的顧城,朱湘,老舍,國外的海明威,褚威格,傑克倫敦,吳爾芙,普拉絲。

之後我覺悟我自己沒樣那樣大的困境,沒有那樣大的痛苦。

自殺作為拯救自己的最後手段,無論是否摻雜著虛榮或愚蠢或著其他無意義的意義,但我覺得:一個人選擇以一個無法逆轉的行為來宣示自己的痛苦時,無論那痛苦在外人眼中看起來如何的無足輕重,或著無意義,不值得。在那個時候,我們應該尊重那個痛苦。

透過尊重那個痛苦來尊重自殺者。承認他的人生被催毀,承認他的痛,他的無處求告,承認他沒有去處。

要承認他的選擇是無可非議的,才可以同情。那同情也才真正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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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yop/archive/2007/11/26/220214.html
2007-11-26 05:14作者:袁瓊瓊分類:全世界不知道的迴響:24點閱:4011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都懂

Golf Nut 小帥溝:

一談學術我就睡著啦~

這邊小娃娃們迷惑不淺,我常逮著罵人的機會,好玩吶^^

2007-11-27 22:35 yenichang

回應: 都懂

Dreams 有廣大的愛心, Morris 是不可多得的智者。yenichang 北北您不上學術部落格跟高爾夫狂北北交流交流宇宙人生大道理,在這兒幹嘛來著?

2007-11-27 15:55 Golf Nut

回應: 都懂


『如何把握生命,這是智慧之中最大的工作,因為它是生存這個偉大技術中最難的章節。』

Dear Witch,
剛去逛過你的部落格,>>"只是,那樣的悲傷太過巨大了呀,到現在,想起來都還是隱隱作痛">>
讀了你對 M 的思念....我的心也隱隱痛在那裡。『地獄不為苦,不了自心是為最苦。』你和M的緣:

心既清淨,語默皆如,遇緣即施,緣散即寂。

2007-11-27 05:12 Morris

回應: 都懂

<<<可能遇到一個很可愛的DD很喜歡我,or很討厭我?

**兩個人同時從一個窗子往外望,一個看到的是泥土,另一個則是看到了星星。**愈單純的人愈能享受心的澄然安寧;愈複雜的人,愈會束縛自己於自我的牢獄裏。

2007-11-27 04:19 Dreams

回應: 都懂

我們都比痛苦更強大,所以沒想過結束自己。
當我真切地經過了失去朋友的痛之後,我從最初的責怪憤怒到現在的釋然。
只是,那樣的悲傷太過巨大了呀,到現在,想起來都還是隱隱作痛。

可是我漸漸也懂得了,當一個人走頭無路的時候,是怎麼都看不見光的。
那樣沉重的悲苦,恐怕是我一輩子都無法理解的。

可是呀可是,我多怕不知情的人們責怪我的朋友啊
怕他們責怪他的不負責(但到底是對誰不負責呢?...)

2007-11-27 03:13 witch

回應: 都懂? 或者只是懂了個半字

在佛教中有輪迴說;
在基督教有最後的審判說;
即使不信教, 也聽過有靈魂說.
沒有人能證明, 但是一了百了還是真是一個問號.

羅 7:18 我 也 知 道 、 在 我 裡 頭 、 就 是 我 肉 體 之 中 、 沒 有 良 善 . 因 為 立 志 為 善 由 得 我 、 只 是 行 出 來 由 不 得 我 。
可 9:48 在 那 裡 (地獄) 蟲 是 不 死 的 、 火 是 不 滅 的 。

2007-11-27 02:32 台客

回應: 都懂

就只因
>>「DD很喜歡我」說不定是個活不下去的道理呢^^
那祝福這一切..
這就是"思想是會提昇的"&"懂了"

2007-11-26 23:59 orz

回應: 都懂

yenichang 先生
1.你說了一大堆卻沒回答我質疑你所指稱的老原之"慌忙的說明而且媚俗"你的理由為何。
2.我認為你的結語"太自以為是又不負責"
跟個人喜歡或討厭沒關係,這是留言版,不是交友版,你想太多了。

2007-11-26 20:51 DD

回應: 都懂

自殺, 就是殺人.
自殺, 還不如殺人.
因為, 殺人, 至少是讓那個傷害你的人付出了代價; 自殺, 只會讓傷害你的人更高興, 更快樂.

2007-11-26 20:12 shouri

回應: 都懂

訂正錯字
1.年輕
2.賠禮

2007-11-26 20:00 六月雪

回應: 都懂

原姐
我忐忑了幾天
不能對妳說"老年"二字
你看起來還是很年青美麗呢...
所以..小妹在此向您陪禮了..
我把那二字收回喔...

2007-11-26 19:57 六月雪

回應: 都懂

>>絕對不祝福。一定不祝福。

█你的知識,你的信念,就是思惟了解的阻礙.

「相信人不該自殺」是個暴力的思想牢籠.

先定下結論,再來找理由,就沒有思想了.沒有思想,都懂就不懂了.



>>一定是因為受夠了那些不願意不喜歡承受的東西。

█那些「不願意不喜歡承受的東西」,不必然得是破產失戀病痛...,甚至不必然要有理由.
不必然要和「人人公認的想法一樣」.
勸人自殺的理由若只是讓自殺者再次確認「不懂」,那叫「加速促成」.


>>一定也曾經承受過曾經對抗過,從前能夠活下來,現在沒理由不繼續下去。酒店沒關門之前,沒理由先走。

█從前怎樣,現在何必一定得怎樣?人是會進步,思想是會提昇的.
酒店關門才走?人人都得是酒鬼?像話嗎?^^


>>總還有一件事是可以期望的,那就是:你不知道前面會遇到什麼。

█ 可能遇到一個很可愛的DD很喜歡我,or很討厭我?

「DD很討厭我」說不定是個活下去的好理由,
「DD很喜歡我」說不定是個活不下去的道理呢^^

2007-11-26 18:50 yenichang

回應: 都懂

「自殺」是不被允許的,「自殺」的念頭也是不光明的,自殺太自私了,沒有想到旁人…要快樂,要陽光,這個社會是這樣的。

「自殺」不是沒想過,卻沒有勇氣去做……

「我自己是珍惜的,我自己是要當寶貝一樣的愛惜自己的。」老原說的真好…我把這句話放心裡了。

2007-11-26 17:37 mumu

回應: 都懂

自殺 人走了 問題沒解決 ....
活著 人還在 問題難解決.....

2007-11-26 16:16 seven

回應: 都懂

親愛的老原

真是抱歉 我的一篇迴響 好似引起某些困擾
先致歉 另補充說明之

我的(自殺自由說) 其實是充滿憐憫的
而並非(沉樂)所說光是(祝福)那樣的灑脫或鼓勵想死之人快快自殺那樣的心態

祇是 我認為 老原下的標題(都懂) 其實是針對自殺
這個議題做了不ㄧ樣的思索 講得更直接些
應該是: 我們對自殺者的內心痛苦所知有限 在世俗的認知裡 老原爲自殺者作了某種不全然是錯誤選擇的平反論述 否則就不是(都懂) 而是(不懂)

當然 這不代表老原是鼓勵自殺的(我很清楚)

袁折生當年好端端的在半夜走到家後山去吊死自己
沒有人真的理解老袁爲何死意堅決
可他也不苯 還挺聰明的
那麼 他爲何還是走上這條自殺的路呢?

如果 我是說如果
老袁死的那天 夜裡來電話告訴我他準備去死
我ㄧ樣會在電話那端好說歹說 希望他回心轉意
可我沒法子拿條繩子將他綁在身上
他若真的要死 沒有人攔的住
那是他最終的選擇 我們只有尊重 只有祝福
因為那樣做 或許才能解脫他心中無止盡的某些折磨

這是我所謂的自由說

自殺者 不需要承擔過多的污名

但絕對不是國民健康局那套(防治自殺心理衛生教育)
能起得了多大的作用
自殺者難道不懂自殺的悲哀嗎?

我的經驗告訴我 選擇自殺也需要勇氣與煎熬的

自己的生命 自己選擇 沒有對錯的問題
每個人的心都是ㄧ座孤獨的城堡
我們不能全然理解 便只有尊重以對











2007-11-26 16:05 二畝田

回應: 都懂

yenichang

我倒看不出老原的迴響是慌忙的說明而且媚俗─麻煩您說明一下好嗎 ? 否則你到處做這樣自以為是的評斷很不負責且惹人厭的。

2007-11-26 15:00 DD

回應: 都懂

人要走了,就是累了.
不care祝福,也不care前面會遇到什麼。
不care什麼嘮什仔對不對,錯不錯.

老原這篇寫得好,
二畝田寫得更好,
老原後來慌忙的說明就顯得媚俗啦^^




2007-11-26 13:13 yenichang

回應: 都懂




懂得人生捨得愛
生死悟透為誰來
來去之間一筆劃
字句千古想不開


2007-11-26 11:53 mku

不行啦!老原非回應不可!

老原也不贊成二畝田。
對自殺的人我不祝福,絕對不祝福。一定不祝福。
身邊有人有類似意念,或著嘗試過的人,我覺得要從尊重他的痛苦來認同他,而不是從他的這個選擇。

會去死的人都是覺得「我存於這世上已經媽的受夠了」,受夠的是什麼呢?一定不是快樂或著愛或著幸福或著美好吧。一定是因為受夠了那些不願意不喜歡承受的東西。

但是人活一輩子,那些不喜歡不願意承受的東西,一定也曾經承受過曾經對抗過,從前能夠活下來,現在沒理由不繼續下去。酒店沒關門之前,沒理由先走。不論多爛的人生,總還有一件事是可以期望的,那就是:

你不知道前面會遇到什麼。

如果還是要使用自己的這個「自由」,旁人無話可說,但是逃兵總是逃兵,棄權總是棄權,這不是可以祝福的事。

我覺得要人不自殺,他需要一個為之活下去的理由。或許是某個人,某件事,或許只是內心裡不服輸。
總之,在還活著的時候,要給自己先儲備這個「理由」。

我以前常想:如果哪一天活不下去了,我就要遠走他方,拋棄自己的身份,名字,家人,朋友,所有與自己相關的東西,所有自己做過的事,所有自己的經歷......(這行為和自殺的效果一樣的)
然後到一個陌生地方,重新開始。
給自己重來的機會。

有時候想,電腦都可以restore,為什麼人世不能有一種重生機制呢?一個人絕望或痛苦到極點時,打個電話(911或110之類),就有人像FBI安排污點證人的新生活一樣,把你送到某個地方,給你新的身份,新的人生。而在舊世界裡宣告你已經死亡。
也許許多人便覺得不用自殺了。

2007-11-26 11:38 袁瓊瓊

回應: 都懂

我倒覺這些話有點「冷」。我意思當不是說袁姐在風涼著,而是有些話是事後才能說,或為某原因必須說。

二畝田:我尊重你的感想,可當然自殺這事還最好不要一句「祝福他」就都算了。袁姐說「都懂」,我想不是這意義。

dd

2007-11-26 10:54 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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