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型:L牌休旅車
地點:海關大樓(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時間:11月的某(白)天
事主:多桑
金額:伍佰
二名騎乘機車的歐吉桑,宣稱多桑在倒車時碰撞到他們,傷到後座騎乘者的膝蓋處。這又是一個「假車禍真詐財」的案子,該型汽車有倒車顯示幕(如下圖)、對方堅持不用報警處理只要一點錢「糊一糊」、所指傷處也不要駕駛「關心」(不讓你碰觸,又沒有明顯外傷)。
建議大家堅持1.報警處理 2.簽署載明人、事、時、地相關事實的字據(和解書)3.拍照存證。上述三種動作都足以留下線索讓警方辦案,也可讓詐騙者知難而退。
~僅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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