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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吵,讓它安靜地毀滅!

2006-11-09 14:40迴響:41點閱:19221

 坦白說,經過這一次的起訴,陳水扁的總統身份與功能,就算沒崩潰,也算是半殘廢了。陳水扁已不足懼。而民進黨如果還想保護他,當然更好,讓他們一起下沉,一起毀滅吧。


陳水扁再度向人民報告,但什麼都沒解釋,只是用反問手法,強調他們家很有錢,不會貪污這麼小的錢。但扁嫂買的珠寶、首飾、衣服的發票那裡來的,卻一點解釋也沒有。關鍵只有一點:除非一審判決有罪,他不會下台。但陳水扁怎麼會被判決有罪?在憲法第五十二條的保護下,他連起訴都沒有啊!怎麼判決有罪?這不是在「練笑話」嗎?答案只有一個:他永遠不會下台!

問題是民進黨的反應最奇妙。民進黨的北高市長候選人,謝長廷還算知恥,不願意和陳水扁連結,所以說:「下台也不會天崩地裂」,但陳菊居然說:陳水扁為國家拼外交,現在被打成貪污,太冤枉!而民進黨主席游鍚堃則力挺扁;蘇貞昌的良心被陳水扁吃了,居然要繼續「為安定政局忍耐」。保護著帶來政局不安定的陳水扁,讓台灣繼續空轉,這就是「電火球」的「忍耐、安定」?而整個民進黨內,依然沒有人敢直接出來反扁。彷彿整個黨內的良心,都死光了。

這個時候,紅衫軍、泛藍的支持者能夠做什麼呢?要不要趁著司法起訴出來的時候,形勢大好,再繼續倒扁?

對不起,我開始持不同看法了。尤其是陳水扁出來講「一審定讞才下台」的時候,我就知道,不要再浪費生命了。

為什麼?很簡單,你再鬧,再推罷免,民進黨不動如山,即使加上台聯,立法院票數依然不足,仍然是浪費力氣。即使再遊行一萬次,也一樣。

紅衫軍也不必吹牛。五十萬、百萬人又如何?陳水扁就是要等一審定讞,現在時間還早,你再說,陳水扁就批回來:「不要干預司法審判」。好,你癡癡等。等到一審定讞,就算陳水扁有罪,他還會再說,這並不等於他就是有罪,還有二審,司法要還人清白,常常在二審。二審完,還有三審。你等到天荒地老吧!

所以,陳淑華的歌曲早已經預言過了「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陳水扁就是這種人。我認為最好的辦法是:泛藍的支持者、紅衫軍、泛綠內部的不滿者,都不要動,好好去過自己的小日子,不要再浪費生命力與資源去倒扁了。要知道,辦一次遊行,是很浪費錢的。而這些活動,碰上天下最不要臉的人,你一點用都沒有。再加上已經不要臉的民進黨,你就算氣死,也不會有用。最佳的辦法:放著讓它自然爛!

就像蘋果爛透了,自然會掉下來一樣,陳水扁和民進黨如果沒爛透,是不會覺悟的。如果現在就再提三次罷免,反而加速它的反省,而避免了腐爛。所以不要再提醒它,不要再干擾它,不要讓它醒來,就讓它慢慢的,慢慢的,陪著陳水扁,一起爛下去。這才是對付民進黨最有效的狠招。

想想,陳水扁繼續在台上,司法三不五時的訊問,不管是檢察官、法院、一審、二審、三審等,都有許多故事可寫。吳淑珍的貪污事證,以及他們家收集假發票、買珠寶的事,只會像「陳年老糞坑」一樣,愈攪,愈臭;愈臭,愈攪。民進黨的市長選舉,立委選舉,就愈爬不起來。而蘇貞昌的二○○八,就死定了。

坦白說,經過這一次的起訴,陳水扁的總統身份與功能,就算沒崩潰,也算是半殘廢了。陳水扁已不足懼。而民進黨如果還想保護他,當然更好,讓他們一起下沉,一起毀滅吧。

所以國民黨和紅衫軍都要覺悟,不要再亂來亂動的搞罷免了。不必浪費力氣。甚至,當民進黨的立委要搞罷免的時候,都不要投贊成票。你幫助敵人割除毒瘤,不是幫助敵人是什麼?就讓陳水扁做到底,讓民進黨爛到底。

真的,我看了星期日的陳水扁「八點檔」,本來很想吐,後來一想到,該吐的是民進黨人,該哭的是民進黨啊,受害的是他們,我幹嘛跟著吐?於是忽然都明白了。我決定安安靜靜,看著它爛,看著它毀滅,讓陳水扁帶著民進黨下沉,一切只能是這樣!

千萬記得,不要吵醒它,讓它安安靜靜,快快樂樂,陪著陳水扁,走向死亡之路!

(因為太忙。加上感冒,很久沒回來寫部落格了。現在先貼上發表於主筆室的言論,請大家見諒!

相關評論,你也可以上《大眾時代》網:www.mass-age.com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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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yangtu/archive/2006/11/09/126328.html
2006-11-09 14:40作者:楊渡分類:來賓部落格迴響:41點閱:19221

迴響與引用列表

人民不但需要真正擁有監督分贓立委「代議士」的權柄,也需要擁有監督貪腐總統「執政者」的權柄!

楊渡先生, 請教你一件事:

人民如今會面臨”如此無助”之境,而當權者能如此”有恃無恐”
張狂,其主要原因可說是由寡頭政黨所制定出的當前憲政制度
將人民行使權利的權力相當程度的「閹割掉」了!
由主要寡頭政黨勢力協商制定出的法律不見得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
台灣的政治制度被主要兩、三大寡頭政黨所”把持”!
所謂台灣的民主進步只不過是從一黨獨大之利益進化
到由兩、三個主要寡頭大政黨來分享(分贓)罷了。

這個民主「代議士」制從某方面來說不過是寡頭政黨利益分贓的代理人罷了!

試問,為什麼當人民要「罷免」民主「代議士」時,其"門檻"是那麼的高?

台灣的寡頭政黨(透過修憲) 規劃設計出一個僅只約三萬票極少數票就可以
「當選」立委,但卻需要約四、五十萬票「極高門檻」之同意才得能
「罷免」掉這位立委的偉大”民主機制”!
而要「罷免」不適任總統時之「門檻」也同樣的高!
由實際情況來看看這個「選舉>罷免」制度有「多麼的荒謬」!
在三、四位競選者情況下,我們的總統可能只要在一回合中獲得39%的
總投票數即可能當選了(即”相對多數決”制,而非”絕對多數決”制),
但是當人民要行使”罷免”權時,卻需要三分之二即高達
67%以上之立委票數同意罷免案才能初步成案,罷免案才得
能走得出立法院,進入第二回合「高門檻」全民表決投票。

捨棄「倒閣」之途徑不談,就人民「罷免」權之途徑而言,
紅衫軍不能推動”降低”「罷免門檻」的政治改革「論述」嗎?
”降低”「罷免門檻」不重要嗎?
人民不但需要真正擁有”監督”分贓立委「代議士」的權柄,
也需要擁有監督貪腐總統「執政者」的”權柄”!



2006-11-09 15:26 紅衫軍
共3頁: 1 2 3 ,目前在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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