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庸俗?我不知道什麼叫庸俗。」
VERSACE 凡塞斯
庸俗〈壹〉
一個從南義大利來的男孩,從母親的服裝店學到裁縫的手藝,竟然在米蘭得到全世界的矚目...凡塞斯創造了一種"模糊",使搖滾與皇室,藝術與商業,時尚美學與生意……某些壁壘分明的銳利關係變得模糊。
VERSACE創造了一種"庸俗",昂貴而且一點也不模糊的庸俗,使所有的明星、歌手、名模都引以為榮的庸俗。
庸俗〈貳〉
凡塞斯並不想談論有關「時尚」的話題,他比較想要討論「藝術」或是「音樂」。他老想証明些什麼……跟著艾爾頓強做巡迴演唱會時,他不但是服裝設計師,而且也是整個節目的藝術總監……他說,這件事令他興奮。
其實,艾爾頓強的音樂的庸俗是動人而美好,一如他身上老穿著的VERSACE。
庸俗〈叁〉
成長於一個很大很吵很愛吃義大利麵很愛吃冰淇淋的義大利鄉下家庭,凡塞斯甚至沒上過服裝設計學校,他的知識完全靠站在他母親的店裡,聽那些客人們討論服裝以及這些服裝跟他們生活的關係而學來的。
所以凡塞斯的設計沒有學院的包袱,沒有不媚俗的困擾,雖然他不承認。
庸俗〈四〉
在戰後灰色,死寂的義大利小鎮看到光鮮亮麗妓女的衣服的驚豔怪誕是凡塞斯靈感的起源…。
我想到羅馬神話,想到巴洛克,想到不斷被他引用的米杜莎的蛇髮女妖的頭像上的LOGO。
凡塞斯的庸俗是有典故的,有歷史的、時代的困難來背書與祝福的。
庸俗〈伍〉
他的男裝被嘲弄是只屬於拉斯維加斯的牛仔或古巴妓院的男老闆…才能穿。
但, 雖然VERSACE的性感太顯眼,他的華麗太炫耀……地惹人不悅,然而,席維特史特龍或洛史都華或大衛鮑伊……甚至艾爾頓強仍使得這些庸俗都變成是切題的。具才氣的。仍著稱的。會炙手可熱的。
庸俗〈陸〉
茱莉亞安德魯斯、金貝辛格、賈桂琳貝茜、蘿拉鄧肯、依莉莎白赫頓……甚至黛安娜王妃都穿他的衣服。
因為,凡賽斯比亞曼尼更接近好萊塢的庸俗:很炫、很亮、很賣弄的…令人無法不注目。但,好萊塢式的庸俗不正是我們這個時代最不被懷疑的精神狀態的自詡。
庸俗〈柒〉
「壞品味掌握的淋漓盡致是比好品味更酷的」這是服裝史學家柯林麥克杜威爾對凡賽斯的看法,「他比我們還要瞭解我們自己,他瞭解人類基本上想要表現的慾望……穿VERSACE的女人是沒興趣當淑女的,他們知道當壞女孩會更有趣。」
庸俗〈捌〉
瑪丹娜把她的瑜珈老師推薦給凡賽斯,他們是邁阿密的鄰居,而且常常互相拜訪,最後一次她見到他時,兩個人還在討論另類治療。瑪丹娜對TIME雜誌說「我完全可以想像VERSACE這個奢華的義大利卡拉布里人的眼神閃著亮光坐在蓮花座上。」
我想到連瑜珈這種最極度內省極度樸素的古代精神修煉也不免被凡賽斯所佔領…他的庸俗是有侵略性的,也是所向披靡的。
何況,還有瑪丹娜背書。
庸俗〈玖〉
凡賽斯的葬禮來了超級名設計師:范倫鐵諾,亞曼尼,來了超級名模娜歐蜜、卡拉布魯妮,來了超級巨星艾爾頓強、史汀〈他們還站在骨灰旁合唱第二十三章《主引領我》聖歌…。
當然還來了黛安娜王妃〈她在六個禮拜後也以那麼不同但卻同樣駭人地方式去世〉。
庸俗〈拾〉
我想到在台北,我們所想像的VERSACE的庸俗也不過是一些更偏僻而更偏頗的誤解……即使他的庸俗在這個島的這個城以很‘台’的方式仍然橫行仍然炫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