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落格的迴響中,看到有些讀者自稱「粉絲」,明知道人家只是開玩笑,或誇張表達鼓勵之意,但還是讓我怪不好意思的。我因而認真追想,赫然發現若要說「粉絲」,在我生命中,倒真有那麼三位。
第一位是我家媽咪。媽咪少女時代因不見容於社會的熱戀傷痕而獨自離開大家族羽翼,也中斷了求學。不能讀很多書、不會用文章表達自己,一直是她最大的遺憾,這也是她老來風雨無阻矢志修完中學補校課程的動力。因此,對於我,她的第一個孩子,從小就愛讀書寫文章,她一直非常得意。雖然,她可能連我的一篇文章都不曾完整讀過。
她生活在鄉下一個安靜的小小世界,裡面都是我小時候的鄰居、老師、同學、同學的爸媽,因為沒有足夠的資料update檔案,他們只好一天到晚複習關於我的小時了了,間或插播:「我昨天晚上在收音機聽到人家訪問妳女兒喔!」或者:「我看到報紙說妳女兒出新書哪!」於是乎,媽咪順便就誤以為她女兒是「世界知名人物」,也是「了不起的大作家」。
如果把她曾打電話問女兒的、關於她朋友的諸般「疑難雜症」一一表列清單,人家看了一定會以為,她這女兒要不是通靈的巫婆仙姑,起碼也官拜中華民國內政部長。例如,有一次她有個太極拳同學很「不爽」,拜託她「一定要把這封信轉給妳女兒,看她能不能幫忙。」媽咪慎重來電三次說明她同學這事已困擾多時,若能幫他排憂解難,也算日行一善。
我還以為他慘遭什麼奸人惡霸所陷,趕緊拆讀那大大字滿塞的兩張紅色十行信紙,才知道原來是老先生愛開一部骨董車,偏偏每次行經某某道路時,總被某某警察局的交警攔下盤查,麻煩耗時又有損尊嚴,為此他深感不平,質疑交警「以車取人」,殊不知他乃正人君子,至今連一個交通違規記錄都沒有-----。喔喔,這樣啊!愛莫能助的我,只好附張短箋,將信轉寄給我也不認識的該警察局局長,請問他們是否能撥冗直接回信,給「老大人」一個說法。
過不久,媽咪的電話來了。她高興地說,那同學又會笑了,因為警察局長已經「特別派公文來說明交代」。「妳女兒真厲害!」媽咪不斷複誦同學的讚詞,至於我解釋其實不過這樣那樣的話,她好像故意全給它沒聽見。
去年農曆春節前夕回娘家,媽咪參加的佛寺合唱團正好辦聚餐,我幫忙捧她特製的兩大盤炒米粉去,順便跟著吃喝一頓。席間一向謙讓拘謹的媽咪,居然趁人家問她:「伊是妳女兒嗎?」的時候,當眾大聲介紹:「各位師兄師姐啊!這個就是我們夏瑞紅啦!今日辦聚會,她又剛好回來,不然平時大家欲見到伊是真不簡單!」啊!我的媽咪喂!安怎講這樣?您當您女兒是林志玲啊?您女兒有要競選里長伯嗎?並沒有啊!我當場滿臉通紅、汗流浹背,渴望誰能快快賜我一只魔戒,好讓我瞬間消逝無形。
媽咪顯然對我「執迷不悟」,但有什麼辦法呢?天下母親多是兒女一輩子最死忠的「頭號粉絲」吧!至於我的「二號粉絲」和「三號粉絲」,就有點「來歷不明」,二十多年來仍參不透「箇中玄機」。
「二號粉絲」是從小學三年級就跟我同班到國中畢業的「雲」。雲有位「嚴到不行」的爸爸,所以有好幾次老師發考卷,雲一聽自己分數沒達九十,還沒走到講台就癱軟在地,老師便命我負責陪她回家,大概因為這樣,她不知不覺竟變成我的「小跟班」。每次開學發課本,都要我幫她寫上班級學號姓名(她說我的字最美);每次聽到人家說什麼,都會跑來問我那樣說對不對?(她說我的頭腦最聰明)。記得有一天她問我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像我一樣考一百?我隨口說:「妳把每一課的第一頁都畫上五個圓圈,每讀完一遍就劃掉一個,讀五遍就行了!」沒想到自此她真的把每一科每一本的每一課都畫上圈圈,一直到上國中仍照做不誤。
有件事要不是她在前幾年同學會上提起,老實說我一點印象也沒有。她說,國小五年級時,班上有人帶了一瓶指甲油,大家搽來搽去很高興,但是我沒搽。她問我:「搽指甲油是壞學生做的事嗎?」我正經八百說:「那是小事,跟好壞學生沒關係。」
「那妳為什麼不搽?」她又問。
「我不喜歡指甲紅紅的。」
「那樣很漂亮啊!」
「那妳去搽。」
「可以嗎?」
「可以。」
就這樣,那天她帶著紅滋滋的十指回家,結果被爸爸發現,先慘遭雞毛撢子亂抽一頓,又被揪到廚房,說是要用菜刀把指甲油一一刮除。氣瘋了的爸爸舉著菜刀咆哮:「上學不好好讀書,誰叫妳學『菜店查某』(酒家女)搽什麼指甲油?」雲哭叫著說是「夏瑞紅」說可以的,還把夏瑞紅說的再說一遍。如此這般,她爸爸看在那個夏瑞紅「常考第一名」的份上,終於才放她一馬。
現在雲已是生了三個孩子的資深家庭主婦,但她還是細心保存我的文章信件,相信我所說所做的一切。她寫信給我大都慎重地使用毛筆,偶爾打電話也非常認真地「請教」跟「進德修業」有關的事。雖說「請教」,但其實大部分時間都是我聽她說,她可能不知道她一直在對小學操場邊鞦韆上的「夏瑞紅」說話,而且不許「夏瑞紅」長大、離開。
「三號粉絲」是國中的一位男同學。那時我們大多騎腳踏車上下學,我發現放學時老是有個男生跟在後面二三十公尺,好幾次我轉進家門圍牆時回頭探看,他就站在馬路對面自來水廠門口那棵鳳凰木下靜靜對望。就這樣過了三年,他不曾上前搭訕,我也不知道他是誰。後來有一天我弟弟說,他在學校打棒球時,有人來跟他玩,順便打聽姊姊一些事,最後那人才說他是十二班的×××,經常在放學時「護送」我回家。
我原以為這不過就是小男生暗戀小女生的青春肥皂劇,但他畢業離鄉後從寫信問候我、為我祝福開始,慢慢變成我的朋友、我家的朋友,他祝賀我結婚,我坐月子時,還帶禮物來給小寶寶,我也參加他的囍宴,二十多年光陰匆匆流逝,他不時來電關心近況,沒一年忘記我的生日。這樣的他,也從沒對我說過一句超過普通朋友該說的話。
自忖實在沒為這位朋友做過什麼,珍惜之餘,也真不敢當他對我的好。若說人間「惺惺相惜」,我不確定他了解我什麼,在校生活沒有交集,畢業各奔東西,而後他的事業和我的工作又隔行如隔山。他到底是怎麼看待我這樣一個老朋友的?
我猜想,我會不會是被媽咪、雲和那「十二班的男生」寄託「最初之夢」的那個人呢?他們堅持把我供在心底某個位置,是因為他們珍愛內在那一份對自己的某種盼望;換言之,今日之我其實只是他們自己昨日之夢的紀念品,或是明日之夢的備忘錄吧!
至於我,有沒有把最初之夢寄予他人呢?如果沒有,是為什麼?如果有,那究竟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