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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2006-11-30 12:10迴響:14點閱:10654

emusic.jpg

談起現今台灣流行音樂市場的萎縮,很多人直指盜版、MP3非法下載、P2P檔案傳輸等,傳統「海盜行徑」與新科技音樂產業的傷害,業者、經銷商與部分創作者卻很少承認,長年以來台灣流行音樂創作、環境、生產流程、宣傳模式、市場變遷、消費型態等等所存在的弊病。而事實上,這才是核心,當核心老舊甚至腐化時,不去強化或重建,只愛怪罪外在因素的牽引,潰敗便接二連三。

唱片市場受盜版之害由來已久,政府也以嚴查、緝拿來打擊盜版,儘管如同雜草般春風吹又生,但隨市場不景氣,MP3取得便利,正版商也常以精選輯對抗盜版,生存空間狹小,盜版已不如往年猖獗。而MP3非法下載,2001年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昆廷指揮警方到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搜索,查扣十四台擅自下載國內版權流行音樂的個人電腦,傳訊涉案學生依法究辦。這項行動對保護著作權具有很高的宣示作用,卻也引起新世代樂迷的反彈,在保護的同時也流失更多樂迷。

另外,EzpeerKuro侵權案件中,可看出P2P平台技術成為音樂虛擬的可能性,重點在於「合法取得授權」。IFPI(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協會)、MPA(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Ü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等機構是代理或仲介組織,但有多頭馬車之嫌,如能整合,對業者和音樂人都可發揮更強大的力量。只是法律太早介入,對未成型的網路市集是個打擊,尤其連使用者都遭起訴,使網路消費者對P2P業者產生恐懼與不信任,變成未來這項新興通路的一大難題。

唱片業者不再把MP3P2P視為敵人,並有意轉為行銷通路及獲利工具,並擴展到手機鈴聲Ring Tone、來電答鈴Ring Back Tone、多媒體簡訊MMS,線上音樂商店one-line music store、隨選視訊MOD等的應用。2002成立的「滾石移動」從事手機加值服務,以手機鈴聲與音樂下載最受歡迎,20051月起開始盈利,2005年營業額近2千萬美元,是成立四年來第一年獲利。

不過台灣音樂數位市場無法坐大,對現有通路的不信任,使iMusicHiMusicQBandOKWAP等合法線上網路音樂業者,合法授權的數位影音產品不夠豐富,人氣不夠旺,也就無法成為大市集,使用的便利與安全性也影響消費意願。唱片公司對網路音樂業者有疑慮,又沒資金或人才來完善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再三牽拖、觀望,與時代趨勢的密合度就越差。

外在形勢又難敵全球化浪潮的衝擊,當樂迷外文程度提昇,翻譯軟體使用也很方便,歐美流行音樂不論搖滾、嘻哈、重金屬、世界音樂或獨立音樂都可以輕鬆試聽或付費下載,更有心的是,到amazon.com輕鬆購買老唱片或最新專輯,與世界同步。而台灣流行音樂製作、包裝、創作品質都無法與其媲美,數位音樂市集當然也蓬勃不起來。

這便回歸到音樂創作、企劃及宣傳等基本面的問題。80年代中、90年代初,陳淑樺「夢醒時分」、張學友「吻別」、張惠妹「BAD BOY」、江蕙「酒後的心聲」等暢銷歌曲,都寫下傲人的銷售數字,讓人看到表面的一片榮景,卻不了解虛華底下的暗潮洶湧。泡製偶像張張如出一轍,寫過銷暢歌曲的詞曲作者與製作人聚集於各預算闊綽的片子,花在MV、打歌、宣傳的資金更高於創作本身,砸錢所創下的光鮮場面,卻不能充分灌溉成消費成果,已是一種內耗。

「虛華底下的暗潮洶湧」,那暗流就是隨時代變遷的消費行為。台灣雖缺乏嚴謹的「世代學」研究,但就流行音樂市場很明顯地集中於國、高中至大學期,學歷越高,消費自主權也就越高,進了社會工作,唱片消費力下降,到成立家庭後就低,因而說流行音樂是青少年文化的主要標竿。

這是唱片從業人員的基本認知,但忽略了青少年文化隨時代的演變,越來越豐富多元。聽音樂、看電視已非學子們少數的休閒活動,電腦所扮演的份量大增,同儕間MP3檔案流傳頻繁,戴著iPodIpod逛街、郊遊、溜冰、約會、上漫畫書店、看球賽,並不必守在音響或電視前等待喜歡的MV或歌手亮相。你可以看到新世代娛樂活動的多元化,導致過去青少年或許存零用錢一個月買兩張CD,現在則是花在其他娛樂上,而以下載或其他現場表演滿足音樂的需求。

也因為音樂市場全球化,青少年對各種音樂風格接受度高、吸收力強,電音、龐克、嘻哈、重金屬在台灣都有不同的支持族群,但國內流行音樂並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搖滾近年被吸納入主流市場,但五大跨國唱片依然以老思維來經營,不脫精美包裝與言情主題,毫無新意甚至流失獨立音樂圈時代經營出的人氣。流行音樂市場有部分是毀在與流行脫節的人手上!

主流唱片市場的枯萎,盜版與科技的挑戰只是其中一部分,很大的一部分是分眾市場分刮的結果。當主流歌曲還在「流星花園」男歡女愛時,你想跳街舞的青年們會聽嗎?當硬漢們在「地下社會」、「河岸留岸」高歌憤怒、正義與夢想時,只看臉蛋的媒體與傳統唱片工作者看到了嗎?這才主流市場所喪失的疆域。雖然獨立唱片公司在資金和宣傳預算上,無法和跨國唱片公司相比,但創作的誠懇度與歌迷經營的貼心,是主流公司所不及的。這也是部分樂迷不把消費花在實體購買,卻願花錢每周到live house看表演的原因。

著作權保護固然是智慧產權的伸張,但它不是音樂市場復甦的強心劑。主流唱片公司的主導群,對流行的敏銳度退化,對青少年音樂需求了解太少,又太堅守對實體CD的收益,也帶給獨立唱片公司更大的生機。林暐哲音樂社的「蘇打綠」、典選唱片的「董事長樂團」、閃靈樂團的國際路線,還有在「女巫店」唱紅的張懸,都為e世代的音樂事業拓展,開發了不同於主流打歌、製造八卦知名度的好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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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wonwon/archive/2006/11/30/132871.html
2006-11-30 12:10作者:翁嘉銘分類:音樂部落格迴響:14點閱:10654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補充一下─
還有幾家無良黑心唱片公司;
故意作假報表;等著讓跨國公司收購─

2006-12-29 18:44 麥塔幽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台灣的唱片公司當然多少得負一些責任,而我也是作者所列舉那些歌手的歌迷.不過作者還混淆了兩件事情.文化本來就有大眾跟小眾,歐美日台皆然,拿小眾去質疑大眾,不能說沒有意義,只能說這問題不是台灣所獨有,應該是當代共通現象這種質疑當然沒辦法得出麼有意義的結論.在歐美日會去地下社會之類地方的人,大概不會聽去聽小甜甜布蘭妮或悻田來未,偏偏這兩個人在美日也是遠比那些地下社會樂手紅個幾百倍.我們當然也可以期待美日唱片公司少做布蘭妮傑尼斯悻田來未,但是結果就是少賺錢.同樣的道理,唱片工業的困境是商業上的,不只是藝術上的.我們當然可以期待用藝術上的突破可以解決商業上的困境,有時候也的確會成功,但是兩者間沒有必然關係,很多時候這種期待難免過度一相情願.

1993年我就聽過張培仁演講認為唐朝這些中國搖滾樂隊的音樂原創性將取代港台流行音樂在中國的影響.十五年了,這事情顯然還沒發生,台灣流行音樂固然出現瓶頸,但中國搖滾樂講了十五年講來講去還是黑豹崔健唐朝張楚,在中國的影響力也遠遠不如這些港台流行文化.而流行音樂早已從小虎隊王傑走到周結倫跟蔡依林she.小眾專家的評價跟大眾的品味總是會有落差,如果要拿這點來說是造成唱片工業的困境,我覺得是搞錯方向.

2006-12-07 12:44 南胡之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謝謝你的鼓勵!^_^

有空也到我的部落格坐坐吧:

http://www.wretch.cc/blog/hwajiuan&article_id=5624368

2006-12-03 05:24 華娟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ctc,你根本就沒有搞清楚作者要表達的
作者根本就沒有說盜版沒錯
你自己在那邊想像什麼?
他只是說盜版不是唱片業蕭條的最主要原因
盜版是其中一個原因沒錯
但是幾家較大的唱片公司不思精進
只想要包裝那些長的美美的俊男美女
事實上又不太會唱歌的人來出唱片
當然台灣唱片市場更加蕭條

2006-12-02 08:34 K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沒有卵葩的台灣人
沒有卵葩的總統
沒有卵葩的政客
沒有卵葩的企業家
沒有卵葩的記者
沒有卵葩的歌手
沒有卵葩的布希
沒有卵葩的地球人
沒有卵葩的叫父
沒有卵葩的學生
沒有卵葩的同學
沒有卵葩的基督徒
沒有卵葩的媒體
沒有卵葩的雜誌
沒有卵葩的電視
沒有卵葩的中國人
沒有卵葩的上海人
沒有卵葩的美女主播
沒有卵葩的胡錦濤
沒有卵葩的主持人
沒有卵葩的藝人
沒有卵葩的政治人物
沒有卵葩的教授
沒有卵葩的作家
沒有卵葩的學生
沒有卵葩的頭又大
沒有卵葩的沒有卵葩
沒有卵葩的沒有卵葩
沒有卵葩沒有卵葩
和平,奮鬥,沒有卵葩

台灣要的是善人每個人發100億

(我看這個連最臭屁的企業家都辦不到哩!!氣死沒有賠喔郭董)

哈哈哈

發瘋ing

一不爽就把你整個地球買下來,。。。

哈哈哈ing

我娘又要開始唸了!!
猴死囝仔麥擱亂阿!!
不會剖大人物ㄟ懶葩,碼麥亂捏大人物ㄟ懶葩

PLP ?懶葩

玩蛋蛋了這次不知道把誰的LP玩破掉了,
不知道他有沒有保險??
大人物Somebody的DLP可真的賠不起哩!!

上帝救我ㄚ!!!
阿拉救我ㄚ!!!
佛祖救我阿!!!
法師就偶阿!!!


猴死囝仔
猴死囝仔
猴死囝仔
猴死囝仔

沒有上帝啦!!


女人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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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碼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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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立法院
女人的不惑
女人的想像力
女人的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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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胡錦濤
女人的吳儀
女人的頭又大
女人的Canon
女人的
女人的
女人的
女人的
和平,奮鬥,女人

2006-12-01 23:48 女人的台灣人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沒有卵葩的台灣人
沒有卵葩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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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的是善人每個人發100億

(我看這個連最臭屁的企業家都辦不到哩!!氣死沒有賠喔郭董)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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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爽就把你整個地球買下來,。。。

哈哈哈ing

我娘又要開始唸了!!
猴死囝仔麥擱亂阿!!
不會剖大人物ㄟ懶葩,碼麥亂捏大人物ㄟ懶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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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蛋蛋了這次不知道把誰的LP玩破掉了,
不知道他有沒有保險??
大人物Somebody的DLP可真的賠不起哩!!

上帝救我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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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1 23:47 女人的台灣人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嗨 華娟!
我想,海峽兩岸著作權的問題隨交流擴大
問題越來越嚴重,不知道台灣IFPI能否代為申訴
而台灣的版權公司恁該有義務和責任
為妳爭取才對啊
台灣總是鬥自己人很在行
對外在的威逼就很軟弱
唉~
不過妳還是再寫歌啦
別氣餒~我等著聽妳的新歌哩~

另回ctc:
我這篇文章並沒有說盜版是對的
想強調的是唱片公司對時潮變遷的掌握遲緩
以及長期以來不夠尊重創作
市場蕭條要檢討的有不少面向
我只是指出其中唱片界所常忽略的
而不是通通怪罪新科和盜版
希望您能理解我的用心

2006-12-01 11:13 翁嘉銘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我也覺得國內和西洋的差距在於內涵和豐富度...

2006-12-01 02:44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上頭的連結錯了 是這兒:

http://www.94qq.com/m/32813.htm

2006-11-30 23:48 華娟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嗨 嘉銘!

我是華娟 好久不見^_^

上回給你電話 你正在往淡水的地鐵上 想到你依然熱心地為自己喜愛的球賽與音樂奔波 就覺得很快樂

讀到你這篇文章 感覺曾經很熟悉的唱片市場陌生的很 倒不是現在我創作少了就不理了 而是狀況真的不同於已往 你只消聽聽看這位大陸年輕的DJ樂天 把我寫的<太委屈>給唱成了啥樣就知道了:
http://blog.chinatimes.com/wonwon/archive/2006/11/30/132871.html

更有趣的是 我根本不知道他們用了這首歌 連台灣的版權公司也說不知道
可知道了又如何? 中國的著作權協會 似乎對侵權這事超麻木 更別提保護台灣的創作者了 中國著作權協會的網頁長這樣:
http://www.mcsc.com.cn/

這個機構的網頁做的還真不賴 看著真像回事兒 但撩開簾後數據瞧瞧 就知道底子裡對著作權保護 尚處於空氣稀薄階段

大半唱片公司對大陸的市場非常熱情 但是近年來著作權的發展 只是熱臉貼冷屁股的狀況 誰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說的電子商務 光是百度和三九 就可以造成天下皆虧的局面 各位不信 只消上北京散散步 問問相關人等 拍胸脯保證能打贏侵權官司的人多 事實上 戲唱過之後 散了場 誰還記得自己說過什麼 連看戲的都懶得去計較了

最近北京的空氣 正是八0年代末期的台灣街頭 大家貼頭張耳地警告說要收Kala ok的費用啦 唱片公司也摩拳擦掌地開始要好好再來上一場著作權收費大戰 只是 記得台灣那時候接下來興起的行業嗎? 對了 家用Kala ok伴唱帶 各家小唱片公司開始自製伴唱帶 侵犯錄音著作權 反正著協不管 唱片公司礙於中國法律也沒法管 我看了最近的報導 只覺得時間是倒流了 中國上演著台灣二十年前的戲碼

歸結到最後 我這個作者 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 聽到大陸歌手把我的創作 變成他的創作 或許有人會勸我 :妳想怎麼樣呢? 就別計較啦 反正他們已經付過
200人民幣給中國著協啦!

而我與中國音樂著協 卻是毫無有過往來的陌生人

2006-11-30 23:43 鄭華娟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今天我把你的文章抄去別的地方,拿你的文章去賣錢,用我的名字發表,然後還罵你寫這些老思惟跟流行脫節的文章,以這個邏輯來看,應該是你的錯囉。

唱片公司怎麼爛是他家的事情,作家、泥水匠、工程師、廚師,都有人很爛,但是他們也都有資格從自己的勞力養家活口。

他們所獲取的「暴利」,不到建設公司的千分之一,怎麼從沒看過有報紙罵建設公司。

P2P 一點技術都沒有,唯一的意義就是在侵權上有法律爭議而已。那幾家 P2P 之前跟唱片公司談不攏純粹是授權的價格問題,很簡單嘛,唱片公司有必要為了這種幾個大學生就寫得出來的軟體,把幾十幾百個人的工作結果免費奉送嗎?

2006-11-30 22:25 ctc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閃靈樂團的創作和台灣的歷史緊緊相扣
很能震撼牽動人心
=ˇ=

2006-11-30 18:17 DOUBLE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一些號稱天王天后級的歌手也要負責
這些人收取唱片公司天價的簽約金毫不手軟
唱片公司自然會壓低製作成本
同時維持高昂的CD價格
反正唱片公司相信大牌隨便都可以賣錢

2006-11-30 16:12 GREG

re: 唱片公司也要為市場蕭條負責

"花在MV、打歌、宣傳的資金更高於創作本身"

90年代的上華唱片公司要負很大的責任
許如芸的"淚海","如果雲知道"
就是靠砸大錢買電視台時段
重複不斷疲勞轟炸觀眾而紅的

這種忽略音樂本質的作法
後果終於顯現了

2006-11-30 12:40 lucent_tunt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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