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和「大哥」李宗盛就流行音樂各層面,交換意見,聊了很多,原本計劃出版類似「李宗盛音樂報告」這樣的書,後來沒有完成。我覺得挺可惜。看著這些舊記錄,自己也疏懶,但我想,還是可以先拿一些和有興趣的朋友分享一下。以下是摘要,等那天心血來潮,再好好整理。】
李宗盛:從市場面來看,從音樂對人的功能性來看,音樂一直是要扮演一個工具,以前,早期的時候,大家只是聽音樂,仰慕歌星,因為他看不到!連電視都沒有,只能作夢,歌星就是神,窺探內心、滿足他…撫平他的傷口…到電視出來,到MTV出來,歌曲都是一個工具,到KTV出來,歌一般人能唱才喜歡,因為不會唱,就沒辦法宣洩情感,甚至沒有辦法取悅伙伴們,對不對!?
翁嘉銘:可是你不覺得,美聲還是很珍貴的,市場也需要這種聲音?
李:現在25歲以上的人,大都不買唱片了嘛,因為沒有人買,唱片公司就不做,不做也就沒人買,這是一個壞的循環;回到一個你是消費者、聆聽者時,很難找到一張唱片,跟你的人生呼應!因為,現在你不需要娛樂,需要更有content有內容的東西,對不對?!可是沒有啊!沒有你要的東西,對不對?
翁:可是這樣會很慘耶!這樣很多人可能30歲以後就要退休了!

李:因為台灣,在後來….會變成沒有音樂這個行業,變成娛樂業。我們現在看~哪一個可以對自己的唱片,講一點他的音樂,一些東西的,一個都沒有,對不對?那個企劃真可憐!沒有一個空間讓你講音樂嘛。你說現在~~我很難從平面媒體或電視,去了解這張唱片是做什麼的?
翁:像媒體訪問我,談某某的音樂,我問:這人很唱片很賣嗎?都是宣傳吧?可是他們都認定說,只要每天都看到這個人的名字,就認為他是個流行,為什麼會流行,年輕人為什麼會喜歡他?我覺得,他跟本沒有熱,那只是大家都在炒而已。
李:炒的嘛,對不對?不過我覺得,如果拿娛樂業來講,需要這個,他們可以炒。不過,我跟你講,我並沒有說這是不恥的,只不過是個偏差,太過了!我在這行業20年,我不知道娛樂圈在做什麼嗎?可是當全部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的時候,就表示你偏食,這個社會偏食,你太胖了,或是你太瘦了,你不對,你要balance一下。
李:一張唱片放15首歌,沒有中心思想到底要賣什麼?都在找神啊!給我一首主打歌吧!
李: 2000年後的網路世界,以前的人做音樂,是屬於少數人在做音樂,20年前做音樂,一定要科班的,要會彈鋼琴的,我們看到會寫譜、會彈琴的肅然起敬啊。到電腦…到MIDI出來,使得做音樂成為是一個全民運動,人人都會做;製造音樂的人,數量是以前的很多很多倍,可是唱片公司,卻沒辦法負荷,所有的A&R的部門都沒辦法應對社會遽變。以前找到李宗盛爽死了,趕快一個月付他三萬,這個就是我的啦!現在不行啦,到處都有新的Content provider,再講通路,mp3打倒唱片行,對不對?
翁:DJ都變成明星了。現在英國已經有點是這樣子了,連瑪丹娜的專輯都搞了很多電音出來。只有史汀,他會找史提夫汪達合作新東西,可見人家還是有那塊市場在啊!不會所有人都去搞嘻哈、電音啊?
李:可見音樂這行業還沒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