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個大學的寒暑假,我都是跟小學同學混的。
小學畢業了,我當然有國中同學、高中同學,讀大學了,我當然有還有大學同學。
但是幾乎每個寒暑假,我們這些小學畢業後就各奔東西到不同城市、甚至國家讀書的鄉下小孩,總是會拎著包包回到彰化,過一陣子不必自己洗衣服、張羅食物的怠惰日子。
有時候我們會安排旅行,開一輛或兩輛車,到山上或海邊,聊一些自己的近況,或是再把小時候的糗事,跟當年誰偷偷喜歡著誰這種講一百遍都講不厭的八卦,翻出來加油添醋地再說一遍。
更多的時候,我們(好啦,其實是我啦)總是睡得晚晚地才起來,吃過中飯之後就開始混在一起,除了吃喝之外,最常做的事就是打保齡球和唱KTV。
那是我的保齡球和KTV的高峰期了,在那之後,這兩件事都離我好遠。
這個「吃喝拉撒擺爛團」裡,男生多一些,女生少一些;打保齡球時,男生有兩個目標可以努力,一個當然就是全體最高分,另一個,就是不要輸給任一個女生,嘿嘿,但我有時候還可以贏男生呢。
唱KTV時就討厭了,男生卯起來點歌時,女生常常插不上嘴,因為他們人多勢眾,所以有時候,男生的歌開始播了,我也會搶麥克風。
唱男生的挺有意思,不是要升八度就是得降八度,我是正常偏高的女生音域,久了,老調不到Key,乾脆就用假音唱歌,所以劉德華的、周華健的、張信哲的、張學友的、陳昇的、伍佰的、張宇的歌,通通被我唱成細細軟軟甜甜的棉花糖。
這時候男生就會來把麥克風搶回去。
「好好一首歌被你唱成這樣。」男生會這麼說。
那種口氣,好像是他們的男子氣概或是男性尊嚴(或是男人的辛酸?)都被我唱壞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