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件慘痛的事,對女人來說,可是許多女人還是成為加害者,
過去一年,身邊兩位好朋友,都有慘痛的經歷,原以為台灣的二性平權己經極佳,可以讓女性免 於恐懼的自由,只是事實不然,即使有社工、專業心理輔導師介入,一旦在法庭,並不見得每個人會受到公平待遇。
其中一位朋友,在職場受到嚴重性騷擾,但是公家機關,即使有二性平權委員會可有 展開調查,但是大部份職場女性,仍會在職場天平下做權宜考量,採取息事寧人,也是大部份職場主管態度,以朋友為例,在海外出公差被直屬長官,幾近愶迫地;推至床邊,甚而有掙扎動作,在律師眼中己是臨界點,但是回到台灣,長官們卻會說沒有物証,人証,頂多是將主管調離原職,尢其是公務機關,在由來以久的科層制,反而不如民間企業處理明快。
再說一好友例子,是一件熟人性侵的個案,場域是私人診所,在社工、心理醫生幾近一年的努力,讓被害人走出陰霾,但是一審竟是敗訴, 朋友在電話中哭著訴說這一年的恐懼,如何走出來;勇敢地在法庭陳述,也得知很多受害女性是熬不過漫長的審理, 與活在加害者的陰影中,選擇自殺與罹患憂慮証的女性讓人心酸,更可怕是常有同為女性的法官,在審理其間的不通情理,最近朋友停止服藥,也開始在她部落格中寫下她苦難的心情。
常常 在電話中她發抖的聲音;哭訴著司法的無情,在她文章中看她勇敢地對抗惡魔,卻還想著角落裡暗夜哭泣的女性,當朋友在文章內寫著;那個醜惡的男人說「我這樣就夠了!」令人髮指,也記得幾回與尢美女律師,提 到台灣的性侵案,幾近二十多年的努力,尢律師為台灣的女性權益做出太多努力,即使台灣有女權 會,也有許多女性社團,可是尤律師看見更多的無奈,長期以來她協助的案子;更讓人不忍,在報上我們也常看見荒謬的判決,如父親性侵的案例,父親竟可以全身而退,或是己經侵犯女性身體屬實,卻仍可以無罪。都是在今天性案中光怪離奇的事件。
多年前一位好友在家鄉,被酒醉的鄰居入侵,驗傷時;醫生還用輕率的態度,儘管歹徒立即逮補,但是朋友再也不敢回到家園,而選擇自我放逐。幸福與快樂的字眼,早己自她生命中消失 。
當朋友在台灣的一座小城,無助的哭泣,我們給她最大溫暖,也邀請大家給女性尊重與鼓勵。因為她勇敢地寫下了這個部落格,用血與淚。她的部落格就叫「性侵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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