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轉寄過來一封mail,內容是說某劇團由於一直以來堅持不嘩眾取寵,導致劇團財務困難快撐不下去請大家慷慨解囊云云。
老實說我看完的感想是,那就讓它倒了吧!
老王開店賣大腸麵線,與大眾口味唱反調推出無油無鹽素大腸麵線,客人不上門因此生意清淡快倒店,此時老王站出來呼籲大家慷慨解囊幫他的小店繼續營業,請問你會捐錢嗎?
我會尊重老王的特殊味蕾,但會建議他別忙了把店收起來回家去,每天煮碗麵線安靜寵愛自己的舌頭吧。
不解何以在台灣「不譁眾取寵」「拒絕通俗」會成為某些文化從業者用以自我標榜甚至作為宣傳的勳章,簡直比麥當勞的美國職棒大聯盟勳章還方便取得。在我的認知裡這種形容詞由當事人嘴巴說出來實在很彆扭,跟女人自稱是美女一樣尷尬、與窮人聲稱看不起金錢一樣氣弱。況且自我標榜本身便是相當俗氣而失禮的行為,畢竟作品屬於哪種檔次市場與觀眾自有定見,不是自己聲稱不通俗就跟高眉藝術家算同一掛。
我真正遺憾的是一種高貴價值在台灣的莫名其妙被污名化。
取悅觀眾為何變成像是一種罪惡?
恐怕是許多創作者誤解了觀眾,也誤解了取悅。取悅觀眾不等於看不起他們,不是扔重口味飼料餵他們吃。創作者可以像取悅孩子、父母、戀人那樣試圖去取悅觀眾。我們絕不會用低級的手段取悅父母、戀人、孩子。
通俗是一種功力
譁眾取寵是一種能耐
是對於想取悅的人真正的了解
我亟欲學會這種本領。不簡單哪,現在的觀眾見多識廣又心事重重,比任性的孩子還不容易寵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