鴕鳥手記
常常覺得,記者這種人很像是三不五時就把頭埋在沙裡的鴕鳥。只是,我是那種天性樂觀、興趣廣泛,愛看各類球賽、雜書、日劇、漫畫,下載歷史很久但最近才開始在捷運上聽MP3的鴕鳥,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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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空」約

2010-03-17 10:52迴響:7點閱:3429

 保障人權是很艱難的工作,不是簽個條約就會自動實現。立法院去年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明定兩年內修正或廢止違反兩公約的相關法令,此舉無異標示了《暫緩執行死刑條例》的立法期限。不論贊不贊成廢除死刑,屆時都必須依法受理死刑犯請求減刑之權利,這是馬政府無可迴避的責任。

 然而,馬政府只將簽署兩公約當做人權成績單,簽約後不宣導、不教育、不辯論、不說服乃至不釋憲的不作為結果,平白折損了法務部長,兩公約也與「空」約沒有太大差別,這是最令人遺憾之處。

 不必懷疑馬英九總統推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誠意,但施行法第二條既明定兩公約內容具有國內法效力,馬政府就必須面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賦予受死刑宣告者請求減刑之權利,並根據施行法第八條在兩年內修改法令對死刑犯斟酌減刑或暫緩執行。

 也就是說,除非立法院回頭修改兩公約施行法,否則對馬政府而言,「依法行政」未必是執行當前四十四個死刑案,而更應在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日前(施行法於去年十二月十日施行)完成符合兩公約內容之修法。這無關是否贊成廢除死刑的立場,而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施行法如何落實的法律問題。

 然而,去年底法務部彙整兩百二十餘條待檢討法令時,並未將重點放在暫緩執行死刑條例、審判前遭羈押、偵查不公開、集遊法修正案、公投法修正案等重要議題,而是在《總統府總統侍從侍衛人員服裝購置要點》等不必通過兩公約即應與時俱進修改的法令上打轉,難怪被民間司改會抨擊為「可笑、瑣碎、沒意義」。

  馬政府不作為(法務部難辭其咎)的結果,不但讓社會陷入嚴重情緒化對立,甚至出現若干反挫言論(例如加速執行四十四件死刑案、宋楚瑜呼籲將總統貪汙改為唯一死刑等),馬政府的司法改革也勢必轉趨保守,這實在是馬政府輕忽建立國內共識重要性所付出的慘痛代價。

 所幸,台灣社會也已出現理性思辯的契機(包括檢討社運團體未與廣大公眾對話、宣傳、啟蒙),有助於從現在逐步展開理念激盪。至於馬政府這張人權成績單成不成立,則須視接下來如何不讓兩公約成為「空」約了。

※備註:立法院是在去年三月三十一日三讀通過兩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迄今即將屆滿週年。本文刊登於今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版「我見我思」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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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turtle/archive/2010/03/17/479954.html
2010-03-17 10:52作者:何榮幸分類:中時「我見我思」專欄迴響:7點閱: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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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人權「空」約

shouri

我的比喻或許不是很恰當(已經在做那個比喻時特別括弧說明),但主要在表達:
手段(或方法)與目的間的關係_用"殺人"的手段來達到"不能殺人"的目的,是不是有手段與目的間的矛盾或衝突?
(因此,那個比喻是要表達:許多佛教徒用"吃素"的方法達到"不殺生"的目的,其間沒有矛盾.衝突;非意在"不殺生是否進步?"的價值觀論述)
而人類因為堅持"這樣是有用的"(指:用"殺人"的手段要達到"不能殺人"的目的),所以不去思考還有沒有"不這樣也可以是有用的"的作法?硬要說:我們沒有辦法不這樣!
(個人認為:在全世界已經有1百3十幾個國家都已經做了改變的時候,我們還要執行死刑,是不是進步的?可能更需要辯論)

*其實,個人認為"廢除死刑"更核心的問題在"定為死刑的罪行範疇"問題:
1.統治者可以把"有反對思想者"處死!
2.某些地區可以對於"不貞的女性"處死!
3.近日北韓對於"不當施政造成人民受害"的財政部長處死!
4.為了施政上的目的(治亂世用重典),"搶劫"與"搶奪"可以不分的就把人處死!
...
(凡此,不勝枚舉,不是"殺人者死"的概念而已)

2010-03-22 16:36 什麼是玩政治

回應: 人權「空」約

1. 當人權公約和人性背道而馳,我們應該順從人權公約,還是順從人性?再想一想吧。

2.「等到都不殺生了,再來吃素!」的態度,與「我吃素,為了不殺生」的態度的對比! 很好。但是我們或許先得辯論"不殺生是不是對的?""不殺生=進步"的價值觀是不是有問題的?

3.當剝奪自由卻提供食宿,這樣的剝奪自由不是懲罰,而是獎賞。

2010-03-20 15:36 shouri

回應: 人權「空」約

1.對於近期內有關"廢除死刑"議題,個人發覺中國時報所採取的立場(個人至少看到該報兩篇闡述廢除死刑理念與呼籲理性看待與探討的社論),甚至比聯合報在"追求人類進步價值"上,還"走在前面"!
(個人對此是盛讚的)

2.另外,個人認為:
在現在所謂的"暫不執行死刑"並沒有"配套政策"下,"把一個人關到死都不假釋",還是"死刑性質的刑罰",只是"死刑的執行方式不同而已"(沒有用槍決的方式讓死刑犯結束生命而已),因此,媒體在不斷報導被害者家屬的"不滿"與社會上的"反對情緒"時,有沒有思考這樣只是"盲目的激起最極手段的復仇心理"而已?
*個人認為:"把一個人關到死都不假釋",在刑罰功能的"嚇阻"."報復"兩方面,已經一點都不欠缺,就連"教化"功能,也是採取"對於這些人是不期待"的態度,應該說"對於人類,這樣已經極限了"!(現代進步國家更注重"矯治的可能"_很多犯罪者因為"病了"或他的智能與一般人是"有差異的",對於"病了"與"有差異"的人,我們一定要採取"把他們從這個社會除去"的態度與做法嗎?)

尤其要說的:
我們這種"暫不執行死刑",不等同政府宣示:
"不再保護被害人"(或不再保護所有人的免於受害)."不再追訴犯罪"."不再對於犯罪者施予刑罰"...

2010-03-19 17:38 什麼是玩政治

回應: 人權「空」約

聯合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我們是否也該遵守??
聯合國是 協調仲裁與權力角力的場所 可不是至高無上 不可忤逆的地球人司法部

2010-03-19 11:30 Luc

回應: 人權「空」約


不作選擇也是一種選擇……

2010-03-18 11:50 Su

回應: 人權「空」約


吳立委為何要捅這個馬峰窩呢?

2010-03-18 01:24 偶不是老金

回應: 人權「空」約

真是一針見血!
(附帶的感想:
對於聯合國還做了"停止執行死刑"的決議,說"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不受聯合國決議的拘束"的話的,也是通過兩公約的同一屆立法委員)

*關於"停止執行死刑"與"廢除死刑"究竟是不是"沒有關聯的兩回事"?
我個人想到一個比喻(雖然還是覺得不是很恰當):
「等到都不殺生了,再來吃素!」的態度,與「我吃素,為了不殺生」的態度的對比!

2010-03-17 16:28 什麼是玩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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