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林濁水的投書,實在令人不勝唏噓。當謝長廷尾隨林濁水,強調若當選總統將「大赦」特別費案涉案者之際,那些當初痛批林濁水「為馬英九解套」的綠營人士,誰來還林濁水一個公道?
在九月二十四日中時「共業連環風暴,如何收尾?」投書中,林濁水感嘆,從國務機要費案到特別費案,「藍綠各擁其主,只要用司法整倒對方主子就好,自己同志怎樣冤枉陪葬都沒關係」,因此「台灣人的人性實在是面臨了空前的扭曲考驗」。
林濁水有資格這樣說,因為當初他率先主張「大赦」時,遭到不分藍綠陣營人士(尤其是挺謝人馬)的修理;蘇貞昌更有資格這樣說,因為他勇於提出「歷史共業」觀點卻慘遭黨內、談話性節目圍剿,其後才有林濁水的「大赦」建議。
當初藍綠陣營對「歷史共業」、「大赦」嗤之以鼻,只想一舉殲滅對方主帥。事到如今,第一家庭身陷司法風暴、馬英九的二審未必樂觀,再加上呂秀蓮、游錫堃、陳唐山三位「新苦主」,這不是歷史共業是什麼?相關案件牽連之廣,難道不需要認真考慮大赦的可能性?
謝長廷宣布當選後要大赦,就憲法適格性而言是正確的。因為大赦必須由總統發動,再經行政院會、立法院議決,而陳水扁、馬英九都是相關案件當事人,陳水扁不宜以現任總統身份發動大赦,馬英九即使當選總統也是一樣的情況,只有未被起訴的謝長廷沒有迴避疑慮。
然而,當謝長廷決定採納大赦建議時,也無異接受了歷史共業的觀點。換句話說,謝長廷已經用行動証明,當初蘇貞昌、林濁水的說法根本不是「為馬英九解套」,否則馬英九若二審被判有罪,謝長廷此項宣布豈不是更嚴重的「為馬英九脫罪」?
因此,當初痛批蘇貞昌、林濁水的綠營人士,難道不應該還給蘇貞昌、林濁水一個公道?蘇貞昌已選擇與謝長廷搭檔,恩恩怨怨自需拋在腦後,但對於「前立委」林濁水,這些綠營人士難道不應該給予應有的致歉?
不過,謝長廷與綠營至少已在思考如何解決問題;相形之下,藍軍人士此次對於綠營天王特別費案的反應,實在令人搖頭嘆息。
部份藍軍人士只因謝蘇兩人過關、呂游陳三人遭起訴,在沒有任何証據的情況下,就可以指控、抨擊司法體系精心安排「要選的沒事,不選的出事」,甚至得出「犧牲呂游以拉下馬英九」結論。司法已經証明謝長廷、蘇貞昌在特別費使用上相對嚴謹,難道謝蘇非得被起訴才能証明司法一視同仁?這種以揣測代替証據、凡事泛政治化的陰謀論思維,只會更加摧毀司法公信力,林濁水所言的「台灣人的人性實在是面臨了空前的扭曲考驗」也只會繼續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