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攸關人性尊嚴、弱勢人權、歷史記憶、生態保育、文化資產與交通權益,卻沒有經過廣泛、深刻公共討論的重大政策,難道不應該再被認真討論一次?台灣社會難道不應該再給樂生一個機會?
樂生療養院保存爭議已到了關鍵時刻,令人遺憾的是,在各級政府失職怠惰、藍綠政客煽動卸責下,這項公共政策已演變成台北縣新莊市民、樂生保留自救會各自大規模遊行的對抗場面,社會各界卻未必了解爭議焦點何在。
表面上看,陳水扁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皆承諾要尋求「大家可以接受的方案」,台北市捷運局規劃的41%保存方案、文建會委託具有捷運專業的欣陸公司研擬的90%保存方案,似乎出現最大交集的曙光,樂生院強制拆遷危機暫告解除。
然而,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的協調,至今僅口頭承諾緩拆一~二個月。台北縣長周錫瑋日前仍態度強硬表示,四月十六日公告屆滿後一定會動用警力強制拆遷,「四一五樂生大遊行」因而被定位為「保留樂生的最後戰役」。
先不論兩項保存方案的公共政策專業論辯,就最高價值的人性尊嚴、弱勢人權而言,一生背負麻瘋病(漢生病俗稱)污名的幾十位漢生病友,晚年竟然還要被扣上「阻礙台北縣一百五十萬人(捷運新莊線沿線人口)交通權益」的罪名,並且被迫走上街頭捍衛自己生存的自然家園,這就是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對於漢生病友的歷史平反嗎?
樂生院拆遷與保存爭議,不僅台灣獨然,許多國家都面臨同樣的歷史課題。從這個角度來看,漢生病友的歷史平反、道歉賠償、晚年安養,何嘗不是各國另一種「歷史共業」?陳總統雖曾代表政府赴樂生院正式道歉,但當前這種「數十位漢生病友VS一百五十萬縣民」的對峙局面,難道不是台北縣、市政府乃至行政院輕忽歷史教訓、長期怠惰失職始然?
再就樂生院拆遷涉及的歷史記憶、生態保育、文化資產等重要面向而言,當台北市文化局在一夜之間祭出文化資產保存法、將中正紀念堂列為暫定古蹟之際,文建會早已援引文資法進行保護、大多數學者專家傾向90%原地保留方案的樂生院,卻已面臨強制拆遷命運,兩相對照形成多麼強烈的對比?文化資產保存攸關整個社會的共同記憶,這種珍貴歷史價值,適合用捷運延後施工損失多少金錢來衡量嗎?(之前負責規劃的台北縣市政府不是更應負起決策不周責任?)
回到台北縣民交通便捷權益,這是沒有人會反對的命題,但問題是:文建會90%保存方案在二月五日送到行政院,二月二十七日就被行政院退回,41%、90%兩項保存方案的利弊得失已經被充分討論了嗎?真的無法尋求最大交集嗎?各級政府已盡最大的努力了嗎?如果這些答案都是否定的話,在同樣維護台北縣民交通便捷權益之下,各級政府難道不應該做最後努力?
給樂生一個機會,不僅是給41%、90%兩項保存方案一個充分討論、尋求交集的機會,更是給二千三百萬人文化資產保存、一百五十萬台北縣民通車便捷一個「雙贏」的機會。各級政府實應坦然面對樂生院拆遷爭議,切勿在四月十六日後強制拆遷,再給樂生(以及台灣社會)一個最後的機會。
【後記】
本文原刊於四月十日中時電子報「網路主筆室」。在學術界連署等各方壓力下,行政院已接見樂生代表做出善意回應,承諾「以90%保留案為最高目標」、「新莊捷運線通車期程不延後」、「相關單位做好院民完善照顧與文化資產保存」,青年樂生聯盟亦發表聲明肯定行政院誠意。
由於行政院已明確指示台北縣緩拆一、兩個月,希望此案在未來協調期間,能繼續朝向「文化資產保存、捷運通車、院民照顧」三贏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