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報社方接連數月積欠員工薪資後,更於八月五日解雇勞方自救會會長林朝億、總幹事林慶祥。我認為,勞資爭議雖然是難解習題,但資方在勞資爭議期間解雇無不法行為的自救會幹部,不但是打壓自救會與違反勞基法行徑,更是最粗暴與最不負責任的作法。
在此聲援林朝億、林慶祥兩位記者,希望台灣日報社方收回成命,以最大誠意面對勞資爭議、保障台日員工權益。
朝億是我的好友,他最近發表兩封公開信,表達他對台日勞資爭議相關問題的看法。在徵求朝億同意後,我將這兩封公開信及台日員工自救會、台灣記協、媒體改造學社的聲明張貼於此,提供讀者參考並歡迎轉貼、轉寄。
【林朝億的第一封公開信】
我想,跳開台日員工當事人的角度來看,我們在看台日的問題是出現了兩個脈絡:
一、這是個企業經營不良與積欠員工的case:當公部門面臨這樣議題時,他是不是要政府相關的螺絲釘,每一個都卡緊,免得到時候,發生了淘空公司、債留台灣,以及失業欠款的問題。
尤其是媒體的資本額都相當大,理論上,都應接受更公開的財務監督,我們的政府部門在處理此事時,是不是都慢半拍,最後,企業主留下來的包袱由全民來承擔。
二、這是一個公共財運用的問題:也就是,長期以來,黨外、民進黨支持者都希望辦一份本土的媒體。所以,從自立早報、首都早報、自立晚報到今天的台灣日報,多少人以不同的方式支援、挹注,結果下場卻是如此。
我想,不是所有的本土媒體都不賺錢,自由時報與民視就是反證。但是,當報老闆以愛台灣、愛本土向外界募集資金時,相對的財務是否應該更加透明呢?而支持者是否也有權力要求經營者(或是公共財的代理人)必須建立一套得以接受外界監督的機制呢?
用一個比較清楚的類比就是,當本土、社運界把民進黨當作是台灣民主改革的代理人時,民進黨如果背離了該路線,或是無法執行該路線時,外界都不吝於批評,為什麼,同樣地換到台灣日報時,我們就不站出來質疑呢?
也就是,不管我們自己選得上、選不是總統時,如果阿扁做不好,我們就叫他下台;同樣地,為什麼也是靠本土資源在支撐的顏文閂做不好,不能叫他下台呢?
【林朝億的第二封公開信】
說真的,我個人的情況當然也不是很好。不過,過得去,真的需要大家幫忙,還是喊救命的。只是看到那麼多員工不斷地借錢度日,那麼沒尊嚴,也不敢講苦處,免得被親友以為要借錢了,雖然見面時,沒人在講這些,但是私下瞭解後,實在很難過。
至於台灣日報員工自救會有沒有blog或網站,實在撥不出人力來做。所以,我個人就用「與媒體對抗」的blog,做個暫時的屈身之地罷。
http://www.socialforce.org/blog/blog_notes.php?uid=677
大家能做什麼?說真的,大家都是有使命感的朋友,我就不客氣說了:
一、媒體、勞工、工會、人權團體的聯繫與聲援:這些團體,我個人大概都有些小小的聯繫網絡。不過,個人的能耐有限,常常忙不過來。所以,要是有人願意居中遷線,甚至成立台灣日報特別工作小組,串連大家,主動提供協助。那麼外界的聲援必然會更大。
二、立法院的聯繫:我們也需要立法院跨黨派的聲援。畢竟,台日有藍綠,但是員工權益卻是沒有藍綠之分。如果,有一百個以上的立委連署,十幾個立委召開記者會。一定程度可以提升社會關懷度,並讓各報的報老闆難以封殺類似新聞。
三、論述的支援:不管是打破「愛台灣」的迷思,或是從公共財的角度介入,或是從媒體財務公開化介入,其實都有許多可以著墨的地方。就算這些議題只能在小眾發展,相信,這也開拓了一個未來戰鬥的位置與目標。
四、官方的支援:除了勞委會部分,我們處理的還可以。在府院黨或是政府各部門,新聞局、法務部、經濟部,都少了很多環節。事實上,為了防止可能淘空的情形,如果不幸發生,那麼,各部門認真地去找出法條、依據介入台日的勞資爭議或是可能發生的背信、淘空事件,當然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也可能防止一些我們不想看到的事情發生。
五、經濟上的支援:打官司要錢,尤其是沒有假扣押做依據的民事官司,打到最後常常是贏了官司,被告卻是跑了。所以,我們真的想要找個金主,提供個幾百萬元做假扣押的擔保。只是,想歸想,這種話還是很難開口。唉!所以,如果真的有需要小額捐款的話,我再來喊救命罷。
【台灣日報員工自救會新聞稿】2005/08/05
針對台灣日報社長顏文閂今天非法免職,且拒絕給二位被免職員工申訴機會,且將對自救會會長林朝億個人提出毀謗官司,台灣日報員工自救會深感驚愕與遺憾。自救會指出,就在勞資爭議調解剛破裂之際,就在6月1日顏社長當著自救會代表的面說,絕對不後秋後算帳,他是個正人君子等等,言猶在耳,卻是立刻做出迫害員工權益之事,自救會嚴厲譴責,並將聲援權益遭到迫害之員工提出訴訟,確保其權益。
根據被非法免職兩位員工林朝億、林慶祥轉述,今天下午5點,他們接獲該屬主管通知,顏文閂社長在下午3點會議已經宣布對於這兩位員工的處分。會議中,有主管提出是否該給他們申訴的機會時,顏社長說,不必了。免職令會由人事室直接發給他們。
人事室主任陳正容也隨後通知他們,即日起免職令生效,不必來上班,薪水過幾天會算給他們,不過由於是免職,所以沒有資遣費給予的問題。只是,陳正容主任,修正了顏文閂不必給予申訴談話說,他們還是有申訴的機會。
兩位遭到非法免職的員工立刻告訴他們長官及人事主任陳正容,將會繼續上班,也會提出申訴,不會接受非法解雇。更不會因為這樣的威脅,就不再投入自救會的工作,放棄爭取員工權益的事務。
自救會表達聲援兩位員工的決定,並認為,顏文閂社長解職的理由,完全不成立。因為,這兩位自救會核心幹部(會長、總幹事)所言,不論是提醒顏文閂自己說過的,7月底沒辦法償還所有員工債務,就歇業,或是其他對於報社的要求等談話,都是可受公評的,也對於台灣日報永續經營有正面的幫助。
自救會除了聲援員工依社內正常管道及司法途徑提出救濟方式,也呼籲社會大眾關心一起關心。因為,這不單是個人的勞動人權遭到迫害一事,只要這種事情發生在媒體,就可能牽涉到新聞自由。也就是,當一個員工權益沒有獲得保障的媒體,別說不可能扮演好為人們發聲工作,只會讓應是社會公器的報社的言論,成為報老闆個人一已之私器罷了。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2005/08/05
針對台灣日報社長顏文閂今日開除「台日員工自救會」會長林朝億(台灣記協執委)與總幹事林慶祥舉動,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要求台灣日報立即收回此不法決定,否則將採取更大的聲援行動。
記協的理由如下 :
一、此舉為違法行為:目前台灣日報勞資雙方正因資方積欠薪資一事進入勞資爭議期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七條規定:「勞資爭議在調解或仲裁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所以,記協要求台灣日報社方立即收回此違法決定。
二、台日員工自救會所作所為合情合理合法:
台灣日報員工因資方經營不善、積欠薪資而組成「台日員工自救會」,自組成迄今之各項保障員工的作為,一切合情合理且合法。台灣記協支持員工自救會作為,並持續關切事件的發展。
三、全力聲援林朝億及林慶祥的工作權:台灣記協除提供法律協助外,8月8日當天將派員陪同林朝億及林慶祥兩位記者進入台灣日報工作,並拜訪社長顏文閂要求其收回成命。
【媒體改造學社聲明】2005/08/08
一、台日資方日前解雇勞方自救會會長林朝億、總幹事林慶祥兩位記者,理由均涉及自救會行動,顯有威脅打壓自救會之嫌,極為不當。本社強烈譴責台日資方此項舉動,並對兩位記者表示聲援,支持他們照常上班,維護工作權之行動。
二、本社已於今年六月六日發出聲明稿,呼籲台日資方以最大誠意與員工自救會展開協商,對員工公開營運與財務狀況,妥善解決積欠薪資、遲發資遣費等問題。台日資方至今仍未適當回應和處理,令人遺憾。本社再次呼籲,台日資方需即刻展開上述行動,而且在與自救會達成協商結果之前,不得假借自救行動為理由懲處、威脅自救會成員。
三、日前媒體報導,民進黨政府高層似有施壓國營企業以刊登廣告解決《台灣日報》財務危機之情事,若為屬實,本社表達強烈反對;並提醒民進黨政府切勿以政治力干預《台灣日報》財務運作。我們認為,政府目前最應該做的事情,是命令與協調中央與地方勞工事務主管機關,主動依法公正介入,保障並協助台日員工爭取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