鴕鳥手記
常常覺得,記者這種人很像是三不五時就把頭埋在沙裡的鴕鳥。只是,我是那種天性樂觀、興趣廣泛,愛看各類球賽、雜書、日劇、漫畫,下載歷史很久但最近才開始在捷運上聽MP3的鴕鳥,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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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2005-08-09 21:26迴響:30點閱:10947

 台灣日報社方接連數月積欠員工薪資後,更於八月五日解雇勞方自救會會長林朝億、總幹事林慶祥。我認為,勞資爭議雖然是難解習題,但資方在勞資爭議期間解雇無不法行為的自救會幹部,不但是打壓自救會與違反勞基法行徑,更是最粗暴與最不負責任的作法。

 在此聲援林朝億、林慶祥兩位記者,希望台灣日報社方收回成命,以最大誠意面對勞資爭議、保障台日員工權益。 

 朝億是我的好友,他最近發表兩封公開信,表達他對台日勞資爭議相關問題的看法。在徵求朝億同意後,我將這兩封公開信及台日員工自救會、台灣記協、媒體改造學社的聲明張貼於此,提供讀者參考並歡迎轉貼、轉寄。
 

【林朝億的第一封公開信】

 我想,跳開台日員工當事人的角度來看,我們在看台日的問題是出現了兩個脈絡:
 一、這是個企業經營不良與積欠員工的case:當公部門面臨這樣議題時,他是不是要政府相關的螺絲釘,每一個都卡緊,免得到時候,發生了淘空公司、債留台灣,以及失業欠款的問題。
 尤其是媒體的資本額都相當大,理論上,都應接受更公開的財務監督,我們的政府部門在處理此事時,是不是都慢半拍,最後,企業主留下來的包袱由全民來承擔。
 二、這是一個公共財運用的問題:也就是,長期以來,黨外、民進黨支持者都希望辦一份本土的媒體。所以,從自立早報、首都早報、自立晚報到今天的台灣日報,多少人以不同的方式支援、挹注,結果下場卻是如此。
 我想,不是所有的本土媒體都不賺錢,自由時報與民視就是反證。但是,當報老闆以愛台灣、愛本土向外界募集資金時,相對的財務是否應該更加透明呢?而支持者是否也有權力要求經營者(或是公共財的代理人)必須建立一套得以接受外界監督的機制呢?
 用一個比較清楚的類比就是,當本土、社運界把民進黨當作是台灣民主改革的代理人時,民進黨如果背離了該路線,或是無法執行該路線時,外界都不吝於批評,為什麼,同樣地換到台灣日報時,我們就不站出來質疑呢?
 也就是,不管我們自己選得上、選不是總統時,如果阿扁做不好,我們就叫他下台;同樣地,為什麼也是靠本土資源在支撐的顏文閂做不好,不能叫他下台呢?


【林朝億的第二封公開信】
 
 說真的,我個人的情況當然也不是很好。不過,過得去,真的需要大家幫忙,還是喊救命的。只是看到那麼多員工不斷地借錢度日,那麼沒尊嚴,也不敢講苦處,免得被親友以為要借錢了,雖然見面時,沒人在講這些,但是私下瞭解後,實在很難過。
 至於台灣日報員工自救會有沒有blog或網站,實在撥不出人力來做。所以,我個人就用「與媒體對抗」的blog,做個暫時的屈身之地罷。
http://www.socialforce.org/blog/blog_notes.php?uid=677
 大家能做什麼?說真的,大家都是有使命感的朋友,我就不客氣說了:
 一、媒體、勞工、工會、人權團體的聯繫與聲援:這些團體,我個人大概都有些小小的聯繫網絡。不過,個人的能耐有限,常常忙不過來。所以,要是有人願意居中遷線,甚至成立台灣日報特別工作小組,串連大家,主動提供協助。那麼外界的聲援必然會更大。
 二、立法院的聯繫:我們也需要立法院跨黨派的聲援。畢竟,台日有藍綠,但是員工權益卻是沒有藍綠之分。如果,有一百個以上的立委連署,十幾個立委召開記者會。一定程度可以提升社會關懷度,並讓各報的報老闆難以封殺類似新聞。
 三、論述的支援:不管是打破「愛台灣」的迷思,或是從公共財的角度介入,或是從媒體財務公開化介入,其實都有許多可以著墨的地方。就算這些議題只能在小眾發展,相信,這也開拓了一個未來戰鬥的位置與目標。
 四、官方的支援:除了勞委會部分,我們處理的還可以。在府院黨或是政府各部門,新聞局、法務部、經濟部,都少了很多環節。事實上,為了防止可能淘空的情形,如果不幸發生,那麼,各部門認真地去找出法條、依據介入台日的勞資爭議或是可能發生的背信、淘空事件,當然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也可能防止一些我們不想看到的事情發生。
 五、經濟上的支援:打官司要錢,尤其是沒有假扣押做依據的民事官司,打到最後常常是贏了官司,被告卻是跑了。所以,我們真的想要找個金主,提供個幾百萬元做假扣押的擔保。只是,想歸想,這種話還是很難開口。唉!所以,如果真的有需要小額捐款的話,我再來喊救命罷。


【台灣日報員工自救會新聞稿】2005/08/05

 針對台灣日報社長顏文閂今天非法免職,且拒絕給二位被免職員工申訴機會,且將對自救會會長林朝億個人提出毀謗官司,台灣日報員工自救會深感驚愕與遺憾。自救會指出,就在勞資爭議調解剛破裂之際,就在6月1日顏社長當著自救會代表的面說,絕對不後秋後算帳,他是個正人君子等等,言猶在耳,卻是立刻做出迫害員工權益之事,自救會嚴厲譴責,並將聲援權益遭到迫害之員工提出訴訟,確保其權益。
 根據被非法免職兩位員工林朝億、林慶祥轉述,今天下午5點,他們接獲該屬主管通知,顏文閂社長在下午3點會議已經宣布對於這兩位員工的處分。會議中,有主管提出是否該給他們申訴的機會時,顏社長說,不必了。免職令會由人事室直接發給他們。
 人事室主任陳正容也隨後通知他們,即日起免職令生效,不必來上班,薪水過幾天會算給他們,不過由於是免職,所以沒有資遣費給予的問題。只是,陳正容主任,修正了顏文閂不必給予申訴談話說,他們還是有申訴的機會。
 兩位遭到非法免職的員工立刻告訴他們長官及人事主任陳正容,將會繼續上班,也會提出申訴,不會接受非法解雇。更不會因為這樣的威脅,就不再投入自救會的工作,放棄爭取員工權益的事務。
 自救會表達聲援兩位員工的決定,並認為,顏文閂社長解職的理由,完全不成立。因為,這兩位自救會核心幹部(會長、總幹事)所言,不論是提醒顏文閂自己說過的,7月底沒辦法償還所有員工債務,就歇業,或是其他對於報社的要求等談話,都是可受公評的,也對於台灣日報永續經營有正面的幫助。
 自救會除了聲援員工依社內正常管道及司法途徑提出救濟方式,也呼籲社會大眾關心一起關心。因為,這不單是個人的勞動人權遭到迫害一事,只要這種事情發生在媒體,就可能牽涉到新聞自由。也就是,當一個員工權益沒有獲得保障的媒體,別說不可能扮演好為人們發聲工作,只會讓應是社會公器的報社的言論,成為報老闆個人一已之私器罷了。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2005/08/05

 針對台灣日報社長顏文閂今日開除「台日員工自救會」會長林朝億(台灣記協執委)與總幹事林慶祥舉動,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要求台灣日報立即收回此不法決定,否則將採取更大的聲援行動。
 記協的理由如下 :
 一、此舉為違法行為:目前台灣日報勞資雙方正因資方積欠薪資一事進入勞資爭議期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七條規定:「勞資爭議在調解或仲裁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所以,記協要求台灣日報社方立即收回此違法決定。
 二、台日員工自救會所作所為合情合理合法:
台灣日報員工因資方經營不善、積欠薪資而組成「台日員工自救會」,自組成迄今之各項保障員工的作為,一切合情合理且合法。台灣記協支持員工自救會作為,並持續關切事件的發展。
 三、全力聲援林朝億及林慶祥的工作權:台灣記協除提供法律協助外,8月8日當天將派員陪同林朝億及林慶祥兩位記者進入台灣日報工作,並拜訪社長顏文閂要求其收回成命。


【媒體改造學社聲明】2005/08/08

 一、台日資方日前解雇勞方自救會會長林朝億、總幹事林慶祥兩位記者,理由均涉及自救會行動,顯有威脅打壓自救會之嫌,極為不當。本社強烈譴責台日資方此項舉動,並對兩位記者表示聲援,支持他們照常上班,維護工作權之行動。
 二、本社已於今年六月六日發出聲明稿,呼籲台日資方以最大誠意與員工自救會展開協商,對員工公開營運與財務狀況,妥善解決積欠薪資、遲發資遣費等問題。台日資方至今仍未適當回應和處理,令人遺憾。本社再次呼籲,台日資方需即刻展開上述行動,而且在與自救會達成協商結果之前,不得假借自救行動為理由懲處、威脅自救會成員。
 三、日前媒體報導,民進黨政府高層似有施壓國營企業以刊登廣告解決《台灣日報》財務危機之情事,若為屬實,本社表達強烈反對;並提醒民進黨政府切勿以政治力干預《台灣日報》財務運作。我們認為,政府目前最應該做的事情,是命令與協調中央與地方勞工事務主管機關,主動依法公正介入,保障並協助台日員工爭取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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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turtle/archive/2005/08/09/10230.html
2005-08-09 21:26作者:何榮幸分類:【媒體觀察】迴響:30點閱:10947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朝億阿伯:

<< 申訴後,還是維持被砍頭的命運 >>

見到您這帖是蠻傷感的,幾天來不知道怎樣做回應!
不知道是否我的貼文也起了不良的作用?!
不知道這10天來是否又有些狀況之改善?

不知道這位有力人士在幫忙斡旋的過程,是否社方曾提出一些條件、包括[寫悔過書]?
或許,重新思考,重新有一條路?

謹祝 早日度過苦關

向內找 敬上

2005-09-01 14:29 向內找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關魚:

您客氣了,謝謝!

2005-08-14 16:49 向內找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我想解釋一下,
我對媒體同業「查證不週」和「斷章取義」的報導很感冒,
在網路開寫媒改文章以來,
有鑑於網路比傳統媒體更快速和廣泛的傳播性,
慣於把網路文字跟媒體報導放在同一標準檢視,
所以看到「查證不週」和「斷章取義」的網路文章也會很火大。

一連串回應下來,看得出「向內找」是個熱心想幫忙解決問題的人,
既然都是「願台日問題妥善落幕」的同志,
我前頭的語氣真的太衝了,
在此跟「向內找」說聲對不起。

2005-08-14 15:23 關魚也來道歉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關於<<「以暴力手段幾近威脅要報社停擺」是我個人簡化的說法,>>

「暴力手段」用詞確實過重,在此要跟兩位林先生及網友們補道歉!抱歉了!

我原先讀到的報導,包括[要讓報紙減少出報]等等強制性舉動,因而有「暴力手段」的印象與用詞;

我前面的補充說明是:[『散佈跳票之錯誤訊息而可能導致被銀行抽銀根』等。],[等]字是涵蓋其他無須詳細舉例的內容;
若要說我「錯誤斷章取義」,那我不再辯了!

順便說一下,「向內找」不是媒體人,也不是文化人。

2005-08-14 14:55 向內找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朝億阿伯:

就法律層面來講,似乎各有所本;若堅守法律程序來走,對雙方都不是上策,這也是有所謂[調解或仲裁]程序的原因吧.

以我局外人來看,自救會的作為,對勞方來說是盡責,而於資方來看,則是勞方本位的[非理性抗爭](抱歉用詞重了);

試想,若顏社長居心不良,為何不在六月下旬已有了控告毀謗的理由時,就採取[藉故解雇]的行動?卻仍幾次溝通,等到8月初發生拍門事件時,才援用原先理由而斷然措施?!

我模擬顏社長的心境:原本期待外援能及時進來,就能解決雙方的問題;但天不從人願,超過了自己答應的期限時,仍沒有著落;
正在傷神如何尋求其他來源或商討有關條件時,自救會不能稍緩反而來[亂]?!
當下心一橫,只好如此了!

當然,此一[解雇]確屬[藉故],而這個[故]是林會長提供的;只是,這也應不是顏社長早就存心想要對付林會長的吧?
若曾有多年共事的[革命感情],則他必也是無奈的!(我上帖說的他的經營壓力)

於今,重要的是報社能繼續下去,若能[調解],雙方各退一步,就有補救的機會;
因此,我才大膽地建議:
林會長或許可經由中間人探詢和解的可能性,若有可能,那您先作道歉,給資方一個下台階,或許很快就會解決了!

不好意思,我自以為是的多嘴了!

2005-08-14 14:36 向內找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以暴力手段幾近威脅要報社停擺」是我個人簡化的說法,
正確的講法是『散佈跳票之錯誤訊息而可能導致被銀行抽銀根』

「暴力手段」四個字在一般人的解讀中,有基本明確的定義,
向內找如此這般簡化,很抱歉我必須這麼說,
已經達到「錯誤斷章取義」的地步了。
不知「向內找」是否為媒體同業,
如果你可以把「散佈錯誤跳票訊息」簡化為「以暴力手段幾近威脅」,
真的令人非常擔心你過去做過多少「散佈錯誤訊息的簡化」。




2005-08-14 14:09 關更加搖頭魚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各位大大,我想「向內找」大大的質疑,未必是錯的。不過,既然大家還有興趣討論,我提供二個面向,或許可以充實大加的勞教與法律知識:
一、懲罰性解雇員工,在勞基法第12條有很嚴格的法律要件。這裡不多述,有興趣的人可以進一步去找出來看。不過,立法的旨意在於讓勞資雙方站在平等的地位爭取自己的權益。顏社長解雇我跟慶祥兩人的理由與事實是否符合此一要件,法律會做最後的仲裁。

二、法律的前因與後果,必須有必然之關係:而指控者必須負舉證之責任。當我6/28說社方6/25的本票之前沒進來,是跳票。社方認為應此導致於他們的損失,那麼具體的商業損失為何,有多少家銀行抽銀根、有多少家商家因此不願意收台日的支票或本票,也是社方所必須舉證的。



2005-08-14 13:40 朝億阿伯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補充一下:

「以暴力手段幾近威脅要報社停擺」是我個人簡化的說法,正確的講法是『散佈跳票之錯誤訊息而可能導致被銀行抽銀根』等。

2005-08-14 04:00 向內找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何大記:

我不了解詳情,也無意跟您們抬槓,我只是覺得雙方立場相對,有些誤會是導偏與擴大了.

對於您說:『但我必須強調,我長期認識的林朝億,絕對不是像顏社長宣稱那種會「以暴力手段幾近威脅要報社停擺」的人;』、『我們對於顏社長這段期間打壓台日員工自救會的粗暴行徑才會如此失望。』
我特別查了新聞,最後在林會長於媒抗的《心情日記》找了後附的兩段,

06/30,林會長知道『在既有的收入不足以因應開銷之下,台日的明天會是很清楚地,』
這表示台日已長期虧損,若外援不足,必然資方就需籌錢、跑三點半;那麼顏社長的壓力必然不小;

然而,08/01林會長開始說『假設顏先生從頭到尾沒有拿自己的錢進來,或是拿很少比例的錢進來台日,應該是比較符合實情的。』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已經走偏了!尤其既然提到『2001年王永慶撤資』,『那麼2001年後呢?顏先生有拿自己的錢進來嗎?』,顏先生絕對是要籌錢來承接的,就算不是全是自己的錢,他也要負責任的!

因此,此時林會長為了『自救會』而有了過當的舉止,應屬相當可能(06/30所說『把柄被抓到了,當然得認了』就是);
同樣的,顏社長已經[焦頭爛額]了,在無法滿足林會長要求的情況下,抓到把柄而[藉故解雇],也算是資方立場的人之常情了!

<<台日員工自救會絕對不是想要和社方「同歸於盡」,>>
這個說法在思想上是對的,可惜往往有些抗爭行為卻都有「同歸於盡」的效果,超乎當事人原本的設想;而這,通常是資方不得不[壯士斷腕]的原因!

這也就是我建議林會長先道歉再設法轉圜的原因。

我不敢說顏社長一定沒錯,但他承擔了更多人的存繼,真的壓力是大得多;
您認為都是他的錯,而要他單方面收回成命,那他必然含冤到要跳樓了!

再強調一次,雙方都有可以檢討之處,單單呼籲一方退讓,常人是很難做到的!

2005/06/30
<< 不過,錯就是錯,也不必遮掩。也不必死鴨子嘴硬去說,這次不跳票,不代表明天不跳;明天不跳,不代表,下個月不跳。畢竟,台日目前的困境很清楚。除非有新的資金或資方,不然,在既有的收入不足以因應開銷之下,台日的明天會是很清楚地,而自救會能做的,頂多也是把這條路給走完罷。>>

2005/08/01:
<< 2001年王永慶撤資前,如大家所知的,真正的資金是來自於王永慶,所以顏先生,只是個代理人。那麼2001年後呢?顏先生有拿自己的錢進來嗎?這恐怕也是個大問題。

事實上,我跟部分台日的高層曾爭議過這個議題。這些社方高層多多少少告訴過我,顏先生拿他在哪裡老家的房子去抵押,以換取公司營運的資金….

我反問他們,這是真的嗎?有誰看過這些資料?就像,我多多少少聽過,好多個報社高層都聽過顏先生為了獎勵這些高層,說要聘他們當公司的董事,說要分配公司的股票給他們,可是哪一個看過自己的股票呢?哪一個代表公司董事參加過董事會呢?這些高層幾乎沒有人可以回答出來。

也就是,在公司的經營、資金層面幾乎不透明下,假設顏先生從頭到尾沒有拿自己的錢進來,或是拿很少比例的錢進來台日,應該是比較符合實情的。>>

2005-08-14 03:50 向內找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要指控別人暴力相向之前,請先拿出證據來。

顏社長如果拿不出林會長「暴力手段威脅」的證據,就是明顯的毀謗,如果在沒拿出證據之前就這樣對外放話,跟其他大眾平常看不起的「查證不週亂報導記者」,有何差別?而在還沒看到顏社長拿出充足證據之前,就幫他到處散佈這句「尚未有證據支持」的指控之詞,又跟抄襲別人一再錯誤傳播的媒體工作者,有何差別?

對於顏社長過去堅持新聞倫理的豐功偉業,我無從置喙不曾領教,但光憑現在這點,我就已經看出顏社長有虧專業媒體人的職守了,過去的光榮絕不保證現在不會犯錯,法律之前,更不容許用過去的光榮為現在的罪行脫罪,台灣這幾年來有多少反對黨的理想家,搖身變成執政黨的不入流政客,就是明證!

2005-08-14 02:18 關搖頭魚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向內找:

我了解你希望台日能夠渡過困難、永續經營的期待。但我必須強調,我長期認識的林朝億,絕對不是像顏社長宣稱那種會「以暴力手段幾近威脅要報社停擺」的人;我更相信,沒有任何人會輕易拿自己的工作開玩笑,台日員工自救會絕對不是想要和社方「同歸於盡」,他們只是想要拿到已經遲發數月的薪水,他們也和你一樣期待台日渡過難關、永續經營。

我和陳順孝過去是自由時報的同事,我們都很尊敬顏社長從「機場事件」一路走來所展現的風骨;正因為如此,我們對於顏社長這段期間打壓台日員工自救會的粗暴行徑才會如此失望。阿孝老師在他的部落格所下的文章標題:「希望還能尊敬你」,正是我此刻的心情。

2005-08-14 01:26 何榮幸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 在此聲援林朝億、林慶祥兩位記者,希望台灣日報社方收回成命,以最大誠意面對勞資爭議、保障台日員工權益。>>

容許我以局外人來插個嘴。

假若自救會林會長發覺顏文閂或資方已有『淘空公司、債留台灣』的跡證,那麼員工自救的方向就又不同了;

但若認為資方是沒有解決欠薪的誠意,因而以『應接受更公開的財務監督』來作為激烈抗爭的理由,那麼難道沒有雙方理性溝通的空間?
或許資方正因連續虧損而怕難堪的財務數據嚇跑員工、就等著有了奧援之後才有根據來重振員工士氣?

若員工對於在台日的工作還抱持正面的期待,那麼,以同舟共濟的態度,難道仍然無法跟社長談談報社救亡之道?!

難道顏文閂已經變成淘空與留債的敗德奸商?難道他不正是陷於困境、也需要他人幫助之凡人(也有壓力、有盲點、有脾氣)?!

以下引貼在陳順孝文章的回應,請林會長參酌:

=================================
# re: 希望還能尊敬你:我看「台日」風波 
2005-08-13 16:31 by 向內找

<< 想起顏文閂如何在理想和現實之間尋求兩全,深深體會在重重壓力下堅持專業的困難、被迫妥協的無奈。>> 

<< 後來王永慶退出,他舉債苦撐台灣日報至今。>> 

讀了陳先生的詳細回顧,對於有良心媒體人的心路歷程非常感動; 

特別引述兩段,請陳老編與何榮幸大記能再思對台日事件調停呼籲的策略: 

顏文閂[藉故解雇員工]當天的報導,顏文閂說解雇理由有二,其一為林自救會會長以暴力手段幾近威脅要報社停擺,並實際上誇大了社長的罪責而讓報社的形象進一步惡化(超過應有的該受批評的程度);外人看來,就是只為勞方一時之不平而寧願讓報社關門,就是同歸於盡的做法! 

若您是當事人顏文閂,您需要為報社擔負整體存亡之責,您對林自救會會長行為有何感受?! 

當然,要讓勞方自我犧牲而完全受資方[擺佈]也非良策,只是,希望您們也能考慮一下資方的立場;..何況資方並非沒有盡力? 

事已至此,若您們能勸雙方各退一步;尤其是,請林會長在雙方都願善了的情況下對顏社長道個歉,然後顏社長收回成命,雙方和解共商台日重振之機。 

單方向的指責較難成事,而且對顏文閂也未盡公平! 

2005-08-13 17:28 向內找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謝謝大家的關心,朝億阿伯平常雖然碎碎念,但是還是獲得這的多溫暖,很感動。不過,寶傑是沒有資格說我「碎碎念」,不然可以叫敏鳳出來說公道話。

2005-08-12 17:23 朝億阿伯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朝億,往事歷歷,真是恍如昨日呀。

一九九二年那次為期數天的總統直選遊行抗爭,我才剛當記者沒多久,在火車站前沒日沒夜採訪,到後來累得不成人形;抗爭最後在警方驅離下落幕,我在清晨拖著疲憊身軀準備回家大睡一覺時,卻發現停在附近的摩拖車鑰匙孔被人塞進口香糖而動彈不得,當時真是覺得欲哭無淚。

一貶眼,我們和寶傑、麗伽、阿亂這群記者就這樣走過十幾年,連王餅妹都在她的部落格寫起了熟女週記。哈,「從熱血青年走入了中年」又豈只是咱們兩人。
 
大家為你加油,一起打拼下去。

2005-08-12 14:44 何榮幸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謝謝大家的關心,剛剛才有空上來逛一逛榮幸的網站。朝億阿伯平常雖然碎碎念,還是沒把大家給嚇跑。(不過寶傑是沒有資格說我碎碎念的,因為你還比我會唸;不然,你可以叫敏鳳出來說公道話)。

認識榮幸很久了。還記得1992年大家在火車站前抗爭,
那時候我在「新國會辦公室」的分身,「新憲法辦公室」當助理。當然,所有黨公職加上小助理們全都投入。還記得好多人都是抽空回家洗澡、換衣服後,就趕到火車站抗爭。

有一天,榮幸把我拉到一旁,悄悄地說,朝億,有沒有五百元,借我一下。因為,他要買總統直選的運動杉。我掏出一千元,一人一件,你買,我也買。

還記得2002年9月18日,我們兩人在谷關喝完酒後,我突然說,「榮幸,你還欠我五百元」,榮幸嚇一跳。經我提醒,他才回想起這段往事。想一想,10年了,兩個熱血青年都走入了中年。

這幾天,都很忙,忙得沒空跟老婆聊聊。晚上,多出點時間,問老婆說,這幾天你會不會煩惱我沒工作。老婆說,不會,反正結婚以來,都是我養你比較多。

那就好了。朝億阿伯還是會挺下去。除非勢不可為,因為,你總是要拼一拼嘛!

2005-08-12 02:14 朝億阿伯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烏龜: 

我在【有人問我關於媒體改革】觀念篇 (下)的末段, 
引用了你這篇文章,因寫文流暢性的問題, 
抱歉沒能沿用你原文的標題, 
而是以「認真記者被資方非法解職打壓」代替, 
詳情請看: 
http://blog.yam.com/aboutfish/archives/359819.html

2005-08-11 21:46 關魚來說明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朝億阿伯對新聞的熱愛、對公平正義的追求,
讓人佩服。

台灣是個完全沒有勞工意識的社會,
報社更是如此,
我相信,
身為記者同業們現在都會感到很無力,
但,還是得說,阿伯,加油!

2005-08-10 22:28 任汶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朝億阿伯加油!
挺你挺你!
你真的很會碎碎唸
但絕對是值得敬佩的阿伯

2005-08-10 17:25 王餅妹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希望大家的關懷,能讓台日員工感受到溫暖,  
希望聲援朝億、慶祥的聲音,能讓更多人聽見。

2005-08-10 17:15 何榮幸

re: 聲援台日記者林朝億、林慶祥

不認識他們,但仍想一起聲援他們。

朝億兄在與媒體對抗網站有開一個部落格,
到那裡去聲援他可能更直接:
http://www.socialforce.org/blog/blog_notes.php?username=林朝億

2005-08-10 15:14 關魚加入聲援行列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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