鴕鳥手記
常常覺得,記者這種人很像是三不五時就把頭埋在沙裡的鴕鳥。只是,我是那種天性樂觀、興趣廣泛,愛看各類球賽、雜書、日劇、漫畫,下載歷史很久但最近才開始在捷運上聽MP3的鴕鳥,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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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對運動

2005-06-04 16:27迴響:22點閱:7053

從泛紫聯盟發起抗稅運動,到人權團體連署拒捺指紋,台灣社會已隱約重新建構「新反對運動」。在新反對運動中,藍綠對立不再是人民行動的準則,公平正義、貧富差距、階級矛盾、人權價值才是人民反抗的依據,這對執政黨與在野黨都將形成空前挑戰。

 反對運動曾在對抗威權體制層面扮演重要角色,但政黨輪替後卻彷彿陷入泥淖,在藍綠兩極拉扯、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泛政治化環境中動彈不得。

 反對運動難以浴火重生,一方面在於民進黨政府從街頭起家,善於運用社運人才、在野思維來消解社運施壓反彈力道;另一方面則在於國親兩黨始終未能承擔改革進步角色,無法以理想願景引領社運實現公平正義。

 在這種執政黨不像執政黨、在野黨也不像在野黨的特殊氛圍中,台灣人民對於現狀的不滿,很容易被政治人物導引至藍綠對立、相互毀滅的泛政治化情境,台灣社會也因而被藍綠政黨一步步分化撕裂。

 然而,泛紫聯盟從抗議稅制不公出發,希望重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賦稅環境,其訴求已明顯超越藍綠對立,人民也開始以具體行動對貧富差距、階級矛盾發出更大怒吼。立法院提高夫妻財產申報免稅額、總統表態將重建合理稅制,只是國家機器對於人民反抗行動的被迫善意回應而已。

 人權團體連署推動「換發身分證時拒捺指紋」,則是在普世價值的基礎上進行反抗。儘管人權與治安孰輕孰重難下定論,但拒捺指紋行動同樣超越了藍綠意識形態對立;未來各項「把政治的手拿開」的民間自主性反對運動,勢必對執政黨與在野黨造成更大衝擊與考驗。

 其實,包括目前仍在全國各地苦行的核四公投運動在內,當前各類新反對運動的主軸,都已指向「人民當家作主」、「社會公平正義」、「現代公民意識」等超越藍綠對立的核心價值。儘管國家認同、統獨情結仍是台灣社會的主要矛盾,但以貧富差距、階級矛盾、人權理念、公民意識為核心的新反對運動卻正在快速興起,這也將是觀察台灣社會蛻變的另一個重要指標。


【後記】

 本文刊於今日中國時報四版「我見我思」欄位。最近專訪長期推動核四公投的林義雄先生,並與發起拒捺指紋行動、加入稅改急先鋒的黃文雄先生長談後,對於現階段台灣社運發展頗有感觸,這篇文章只是相關思考的起點,未來還有諸多社運課題值得深入探討。

 必須說明的是,「新反對運動」只是我試圖描繪台灣社運尋求出路的簡化泛稱。這篇短文無法完整鋪陳、深入分析政黨輪替前後各類社運的今昔比對與細緻變化,文中是以最近發生的抗稅運動、拒捺指紋為例,對於其他社運的努力則勢必掛一漏萬、難以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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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turtle/archive/2005/06/04/1193.html
2005-06-04 16:27作者:何榮幸分類:【記者偏見】迴響:22點閱: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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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金主重大犯罪逃稅沒事,我們為何要繳稅?

總統金主重大犯罪逃稅沒事,我們為何要繳稅?
嚴凱泰在本案爆發後不久,辭去新安東京海上的負責人,竟然落跑就可以沒事。
請幫忙看看稅務機關、檢調、總統府,是誰吃案、誰關說、誰貪瀆?
請傳閱!

2008-02-21 工商時報 A7版
買上百億假發票 產險公司涉集體逃稅
明台等國內十一家產險公司,及上百家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公司,捲入「假發票、真漏稅」的集體違法風波,檢調昨天針對涉案業者進行全面搜索。調查局初步統計,業者所使用假發票金額超過一百億餘元,涉嫌逃漏鉅額營利事業所得稅,全案檢調仍擴大偵辦中。
涉案的產險公司包括:富邦、華南、泰安、新安東京海上、明台、第一、新光、兆豐、華山、友聯((已更名為旺旺友聯)、中央(友邦)等十一家,以及冠林等上百家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代理人公司。
調查局表示,昨天的搜索行動以偵蒐證據為主,涉案業者可能被移送法辦的負責人名單,仍待進一步清查臚列,務求勿枉勿縱。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四猛,在去年十月底針對花蓮冠林保險代理人公司等公司,疑涉逃稅案進行偵查,發現由涉嫌人周淑貞在台北縣市及花東地區所設的冠林保代公司,前後開具高達十一億元的假發票給富邦、華南及泰安等三家產險業者。
昨天檢調根據對冠林等業者所偵蒐資料,擴大偵辦,並將明台等八家國內知名產險業者列為目標,而與這八家業者往來的保紀及保代公司,多達一百多家。辦案人員說,這宗產險業者的集體漏稅行為,涉及層面廣泛,可以說是全面性的業界陃習。
檢調指出,涉案產險公司都是以支付佣金方式委請無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資格者招攬業務,再以錯價方式(未足額收費,然為美化帳面仍以足額收費作帳)列帳。
由於產險業者對無照業務員所招攬業務的此類支出,依法無法認列為成本費用,作為扣抵稅額之用。業者因此以發票面額一五%至一七%的價格,向依法得開具佣金或代理費發票的合格保險代理業者購買非實際交易發票,製作假帳方式沖銷前述無法依法登帳的佣金費用,藉以逃漏各該年度營所稅等。 
但由於一成五到一成七的退佣,無法彌補販售發票的保紀或保代公司所支付二五%營業稅的差額損失,業者因此多半虛設更多人頭保紀或保代公司,透過仲介購買「薪資人頭」,目前檢調查獲至少有六百多人,多數是原住民。
檢調查出,每名人頭的代價是一萬元,但保紀或保代公司所列帳人頭薪資每名都在數十萬以上,業者利用這些假員工薪資費用,來沖銷因販賣發票而產生的鉅額所得而逃漏營所稅。

2010-12-02 07:20 abc

Re:新反對運動

http://www.ettoday.com/2005/06/25/11338-1808569.htm

金肚爛啊

2005-06-25 01:25

Re:新反對運動

美國沒有「身份證」,可是有social insurance card,也就有所謂的一人一個sin(social insurance number),每一個人還是完全在政府的掌控中,我要說的是,體制可能是類似的,使用的人、其心態,和管理卻因每一個國家不同,台灣,就是讓人不放心,只要看我們的私人資料為何會如此洩露,想信任政府也難啊!

2005-06-18 08:48 JJ

Re:新反對運動

Hi JJ,

They are called "social security cards" and "social security numbers". You are right. the US government can track people through their driver licenses numbers.

Regards,

TW

2005-06-19 09:19 TW

Re:新反對運動

何大哥:
感謝回應。
我和朋友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他的論點認為,
政府在行政e化過程中,
不言明但實際上執行中的:從個人交稅資料
到汽機車到戶籍等資料網的建立,
使得全民到了一個無所逃於天地的隱形網絡之中。
也因此他基於反對官僚權力過度、
反對警察國家型的全包式管理概念,而反對按指紋。
這點對我倒是蠻有說服力的。

但他說美國沒有身份證,因此是自由民主程度的一種像徵,
這點我就不會很同意了。美國人也可以買賣槍枝擁槍自保咩,
難道我們也要一樣?

另,當然不是黃文雄先生。
我最近一次看到他是在Toshi Kazama放少年死刑犯照片和講死刑議題。
不論是對Toshi先生還是黃先生都是很敬佩的。


2005-06-17 02:16

Re:新反對運動


据说,陈水扁原名 水边,陈父三级贫农,不识字,于是“将错就错”水边变成了水扁。

陈水扁的出身属于典型的“无产阶级”,是“闹革命的积极份子”, 因为“三级贫农”没有文化的, 本质上具有破坏性。 在大陆,这些贫农都成了土八路, 扒铁轨,割电线杆子, 确实是破坏的能手。

水扁,三级贫农当了“总统“,出于贫农的本质会破坏,不会尊重欣赏文化。

在美国读了些社会学的研究,谈到第一代的新贵,由于没有文化素质积累,即使可以变得很富,还是无法摆脱家教的低级趣味的。

“去中国化“,不就是在在台湾搞土八路的“文化大革命" 嘛。 以愚昧消灭文化, 以贫民的方言俚语代替文学, 以下流的脏字当外交礼仪。

说到底,是和水扁家传的愚昧,不尊重文化有关。

2005-06-15 12:39 GG

Re:新反對運動

知道什麼叫小罵大捧麼?
知道壁虎遇險時自己切斷尾巴引誘獵捕者的注意逃生的技巧麼?

2005-06-09 10:12 nebula0

Re:新反對運動

http://www.lre.org.tw/main.php


民主基礎系列叢書--《小魚潔西認識隱私》指導手冊【摘錄】 2005-06-06
    前言:介紹隱私的概念 美國社會對隱私的重視,從美國憲法中保障隱私
的條款,就可以看得出來,例如第三修正案禁止在私人住宅中駐紮士兵,第四修
正案禁止不合理的搜索與 .....

前言:介紹隱私的概念

美國社會對隱私的重視,從美國憲法中保障隱私的條款,就可以看得出來,例如
第三修正案禁止
在私人住宅中駐紮士兵,第四修正案禁止不合理的搜索與逮捕,第五修正案保障
人民可以不用自
證己罪等(編譯者註:我國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之保障」、第十條:「人民
有居住及遷徙之
自由。」、第十二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
其他自由及權利
,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等等,都屬於我國憲法對人
民隱私權保障之
相關規定,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五三五號、第五Ο九號、第二九三號
也明白指出人民
有「隱私權」;此外,我國刑法第二十八章之妨害秘密罪與民法第一九五條等,
更是法律對於隱
私權的直接保障),都是保護隱私的相關條款。

這種憲法中對隱私的大範圍保護,導致某些人批評,政府機構可能因此無法蒐集
到執法所需的必
要資訊。不過,另外一些人有不同的看法。他們很擔心個人或團體蒐集有關公民
資訊的合法或非
法動作,可能會危害隱私—尤其越來越進步的現代科技,又讓這些蒐集資訊的方
式更形厲害。這
種對隱私適當範圍與限制的爭辯,原本就無可避免,而且很可能會一直持續下去


將這些觀念教授給年齡幼小的小朋友,是一項特別的挑戰。因此,我們將「小魚
潔西認識隱私」
的故事分成四個章節,每個章節的內容都經過設計,教導隱私概念的重要面向。



■第一章:什麼是隱私?
小朋友學著找出哪些是人們想保有隱私的事項,以及人們在維護隱私時,表現出
來的行為方式。

■第二章:人們對隱私的感受如何?
本章探討的幾個有用因素,可能可以用來說明,每個人對隱私需求的觀點差異。

■第三章:你怎麼知道自己需要隱私?
此處討論保有隱私的共同益處與代價。衡量過益處與代價之後,就比較容易做出
有關隱私的決定


■第四章:我們怎麼知道,隱私是否過度?
雖然隱私是一種很重要的權利,但小朋友也會學習到,有時在碰上更重要的價值
與利益時,隱私
還是必須受到限制。小朋友會學習如何做出限制個人隱私權的決定。......

2005-06-07 09:05 cc

Re:新反對運動

給K

說治國太沉重
說成不成就卻又是另一回事

只你在做 這便是你的生命 你的格
有人放棄了 還是有人不放棄
不放棄的精神會發光
發光時 眼裡雖淚 嘴角泛著笑

政治必有活人參與
做官不能與做人相分離
從政不能與為人相違背
社會會生病
社會也會從整個社會之做人道理中重獲健康
做人? 不外 盡己本份 盡己之力

有人放棄了 你還是不放棄

2005-06-06 23:04 讀者甲

Re:新反對運動

2005.06.06  中國時報

寬容與真誠;林義雄的終身

許倬雲


五月二十八日,本報刊林義雄先生的訪談紀錄。林先生是今日台灣的人格者,淡泊堅毅,風骨凜然,這一篇專訪,評記林先生對時事的意見,讀之令人十分欽佩,其論述寬容與真誠,堪謂最有針砭時弊的意義,特為申述,響應卓見。

寬容納異 才是真正民主 ......

------如果拒按指紋 釋憲案 也能爭取到 賀德芬 侯孝賢 朱天文 許倬雲
等人的連署

或許事情就開始有趣了!!

2005-06-06 22:07 3

Re:新反對運動

TO 民進黨賤

個人觀點來說我也認為執政黨施政不及格..
但是我不會用情緒化的謾罵來模糊焦點..
因為這樣無助於良好的公民社會的建立..
唯有自身客觀理性、負責誠實才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

2005-06-06 16:09 yeh

Re:新反對運動

反對反對反對
那麼,新反對運動贊成什麼呢?

2005-06-05 15:42 LKK

Re:新反對運動

民進黨濫透了

2005-06-06 14:07 民進黨賤

Re:新反對運動

關於按指紋,個人也持反對意見,只是我沒有黃文雄先生的勇氣,出來和政府對抗,但看過你引述的文章後,我想如果他有辦遊行等活動,我一定會參加.

至於有網友提出目前民意多數贊成按指紋,我倒是有點小小意見.最好的例子就是之前的核四,政府天天說沒有核四,台灣會缺很多電,經濟成長會停滯,以這些說法"恐嚇民眾,但卻不先從一些簡單可以做到的方法著手,如減少輸送線路的所浪費的電源,政府機率先減少使用空調等來著手.經過這些"恐嚇",那時大多數民眾(除了住在預定附近及少數人)也都支持.
我不能判斷建核四一定對,或一定錯,但我討厭資訊的隱藏,讓人民不夠了解它的負面效果.就像按指紋,口口聲聲說為了治安好,但請問有多少案件是因為有指紋但找不到人而破不了案的呢?指紋對於破案的幫助到底有多少呢?只有一句為了治安,實在是太過籠統了.
再說他的負面效果呢?政府如何做到不讓指紋資料外流?又萬一外流,補救措施是如何呢?如果只說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實在很難安撫我的心.

大家都說贊成,只是因為垃圾場或核四場不在家附近.

2005-06-06 10:46 Stupid_metal

Re:新反對運動

「社會公平正義」、「現代公民意識」是泛紫所不反對的

問題是 如何達成?

政治這條不歸路 不一定比資本家這條路好走

多少 早期 反對威權 的 名家

眼前不是墮落了

偶 不是不支持 榮幸 等等之清流

但是 清流 如果執政

將來又會如何?

也許祁人憂天也說不定!?

2005-06-05 19:07 k

Re:新反對運動

http://www.justice.org.tw/index.htm

泛紫聯盟 的各個社團

進去看看也好!

2005-06-05 11:16 xxx

Re:新反對運動

敬佩的何先生午安..

本人是您中時讀者好久好久了..
也跟你一樣有過社會運動經驗..
很認同您的觀點..
"儘管國家認同、統獨情結仍是台灣社會的主要矛盾,但以貧富差距、階級矛盾、人權理念、公民意識為核心的新反對運動卻正在快速興起,這也將是觀察台灣社會蛻變的另一個重要指標。 "

希望台灣的民主轉型期趕快成熟..
建立終身學習型的公民社會趕快到來..

2005-06-06 15:55 yeh

Re:新反對運動

「胡」君:
一、在缺乏足夠資訊與政策辯論下,一般民眾的確容易將「按捺指紋」與「改善治安」劃上等號,這是目前各項民調所反應的相同訊息;我不懷疑相關民調的真實性,但我認為針對「換發身份証需按捺指紋」,政府在提供資訊與政策辯論方面是明顯失職的。
二、除了個人資料洩漏會引起的人權問題,容我在下方引述拒捺指紋行動發起人黃文雄先生最近寫的一篇文章,提供給你及網友們做為參考。
三、我了解你說的雙重標準問題,但我不知道是那些學者的文章讓你有此感受。以我對黃文雄先生等人權工作者的長期觀察,我認為他們很努力在各領域推動人權普世原則,我並不認為他們是站在權勢者的角度做這些努力(例如此次行動就是站在政府的對立面)。

【大家一起來拒按指紋】(完整版)
   
     /黃文雄(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總統府國策顧問)

 上週五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開會時,全體民間委員聯合提案,要求行政院就<戶籍法>第八條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就該條有關按捺指紋部份聲請停止執行的暫時處分。我自己更明言:必要時我會拒按指紋。謝院長會上的反應很政治,也很難了解:該條存在已經八年,過去沒人聲請釋憲,現在提出,會有「行政程序問題」(他好像忘了游、謝兩內閣都曾要求立法院修掉的該條還沒執行過);而且會傷害政黨和解共生(好像為了政黨和解,就可以不顧憲法和法律原則)。會後這幾天,他雖然也說要和民間委員會再溝通,對外的發言卻是:「於法有據,如期實施」。
 一般沒有追蹤這件事的公民,可能聽得一頭霧水。事實上,這並不是一個專家才能談論的問題。用沒有身分證日子將很不好過的人造事實,來「強制」「全民」按捺指紋,其所牽涉的法律和人權問題相當簡單明白,您想不想試行了解?
 <戶籍法>第八條是這麼說的:「人民年滿十四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依前項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請領國民身分證,不依前規定捺指紋者,不予發給」。我們就來看看行政院自己的法規委員會怎麼看這條法律。
 第一、該條「所定『請領』,應指人民第一次主動申請發給國民身分證,而不包括換發或補發之情形」。換言之,剛滿十四歲的少年之外,其他多數人都不必按捺指紋。第二、「捺指紋之錄存、運用及管理,屬法律保留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之授權始得為之」。換言之,單憑該條,國民指紋不能拿來做戶政以外的用途。第三、服役過的國民已經被迫按捺過指紋,該條也沒說還要再按一次,更沒說,服役過的國民拒按時,政府是否可以拒發。
 第四、如果人民拒絕按捺指紋呢?「本法並未有主管機關得主動要求換發國民身分證之法源依據,亦未規定有得收回、註銷國民身分證、或身分證失效情形等相關規定。」前述民間委員就是因為有這些和其他法律問題,才會要求行政院聲請大法官釋憲和暫時處分。這是一般民主國家碰到法律有嚴重疑義時非常常識性的做法,並不是在唱甚麼高調。
 讀者也應該可以了解:我之所以聲明將拒按指紋,並不是一個「九怪」老人的「九怪」行為。既然有這麼多疑義,為甚麼不請憲法法庭把它說清楚呢?
 可是,謝院長似乎已經決心不顧法規會的法律分析,而選擇和內政部站在一邊。可是您知道內政部怎麼解釋政府(譬如說)可以註銷舊身分證的法源問題嗎?因為政府「歷次」(四三年、五四年、六五年及七五年)都已這樣做過。我們都知道這是那種時代以行政命令治國的做法。內政部好像並沒和我們活在同一個時代。
 更糟的是,不只內政部和謝院長如此,在內政部和建檔科技業者的聯合遊說下,立法院也一直拒絕修掉<戶籍法>第八條這條問題重重、有違憲嫌疑的法律。行政和立法部門似乎都有這麼一個設計:儘管法律有問題,但是人民沒有身分證將很難過日子,自然會乖乖地拿指紋來交換身分證。有這樣的立法院(扣除個位數以下立委),也就會有這樣的行政院(扣除極少數閣員);反之,亦然。
 台灣的公民會不會都這麼「乖」,屈從於這種「強制」「全民」按捺指紋的雙重綁架?我還不知道。我只知道:沒有身分證這種殖民威權殘留物的民主國家的人民可不這麼乖。雖然經歷史無前例的九一一恐怖攻擊,布希政府也有意推動,美國至今也只有「部份」外國人和「某些」州的州民須按指紋。英國從柴契爾夫人時代經歷梅傑政府和兩任工黨政府,數十年來也推動不成。日本則反而把原來外國人須按指紋的規定撤消了。即使專制的中國也只在正在推行的身分證預留指紋欄。如果台灣真的「如期實施」,不但「超美趕英」,連中國也將遠遠落後。在<反分裂國家法>之後的世局裡,這是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所要的國際形象嗎?
 其實,即使您贊成指紋建檔或還沒決定採何立場,也必須正視前述的(依)法治(國)問題。如果「和解共生」的邏輯可以凌駕憲法法律的考慮,連釋憲也要規避,那麼台灣還是一個憲政民主的國家嗎?月底在即,立法院已經擺明了不會讓<戶籍法第八條修正案>通過;更不會聲請釋憲。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因有違憲之虞而提出該修正案的行政院自己也拒絕聲請釋憲,我希望您會和我一起行使抗拒國家不當作為的人民抵抗權:我們可以拒按指紋,也可以打行政訴訟,一路打到憲法法院。我們不能讓台灣的民主化一路倒退。

(本文節縮版刊於2005/5/18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版)

2005-06-06 00:46 何榮幸

Re:新反對運動

或許應該正名為「新正義運動」。

2005-06-05 22:08 吳圻

Re:新反對運動

何大哥,請教:

同意按指紋的民調對不同意的有六比四(大約比例)
我個人是反對個資洩漏,可是讚成按指紋的。
請教一:您對這個民意是做何解讀。(只是治安太壞?)

請教二是,按指紋在違反人權上面的實質內涵是甚麼?
請您別笑,我是真的覺得裡面有很多深意。值得很仔細一條一條的探討。

請教三是,我看過那些甚麼學者對這個事情反對的文章
有一種很生氣的感覺。(事實上是一種很深的憤怒)
我個人的感覺是:
他們對外籍新娘/大陸新娘在調查時被損害的人權
對於外勞被虐的無人權 等等,的關切,
恐怕沒有比對他們的一小片皮膚被抹一層油的關切
有百萬份之一的比重吧?
這裡面,有一種很深的社會不正義。
而他們是站在權勢者的位子之上。

請教四是,有一種說法是反對按指紋是民進黨的內鬥的一種方式。
這條您不必太用力回應。因為我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就是,這很正常。

2005-06-05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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