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B問我:「你曾經真的愛過嗎?」我頓時感到一陣暈眩。
即便像我這種己經擁有全世界的男人,也不禁要被「曾經」、「真的」、「愛過」這三組再平凡不過的字詞所迷惑。重點不在你是否真的愛過,而在每個人對「愛」的定義不同(你認為愛過,他認為不算);還有,問的人是誰、長得怎樣;以及,身為一個佔盡各種好處卻又自作多情的男人,你,還想要怎樣?
●我可以為你擋死,你要不要?
對我而言,愛就是愛了,快樂總要佔絕大多數吧,浪漫與現實的比例最好是80:20──這樣看來,跟我這種人談戀愛,也許是開心的,生活就不一定了。
痛苦最好不要有。
在我的經驗裡頭,根本還沒愛到就失去的打擊所造成的亂流最擾人,分手或者更痛吧,目前未試過。偏偏許多人將「愛過」定義在愛得死去活來、刻骨銘心的狀態,最好能燃燒自己燒得像隻凰鳳那才夠美。
光是用想像我就覺得消受不起。雖然很多人常覺得我的熱情發燙到令人無法靠近。
想到潘美辰那首歌,什麼胸口燙的傷,鬼門關走一趟,這種愛,我真的無福消受啦!
不過,向來我對愛,是說得比做得多。屬於理論派。
●永遠的愛情逃兵
我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想愛卻不敢愛的普通人,一切最好自自然然的發生,你情我願。一旦有人介入,或者搞得太麻煩,我會自動退位。典型逃避現實、不喜歡醜惡事物的天秤座。
我佩服敢愛敢恨的人,因為我自己做不到。
所幸在現實生活中,我不必情場掙扎,上刀山下油鍋。一切似乎來得容易而幸運。
不過,這不表示我不渴求愛情,或早已放棄耽溺於浪漫情懷的本能。這部分其實是我心頭最私密、最壓抑也最瘋狂的領域,講起來恐怕是夾纏不清,剪不斷理還亂。
B的問題倒是讓我想到另一個問題:別人怎樣做才會讓你覺得他或她是愛你的?
對此,我的答案一直很清楚,也很大男人:「我想為你生個孩子。」
●說出通關密語,我就投降!
大概只要有女人對我說這話,我就投降了。我認為這話的意義,遠遠大過於她想跟我做愛、結婚、到處旅行或長相廝守。當然,這不表示我就會對她怎樣,也許一時半刻會感動,但我也得卻定我愛不愛此人才行。
你或要罵我:「你一定是對人家做了什麼人家才會這樣說。」
錯,我的理智常讓人覺得我是個性無能。
對於有個女人強烈想為我生個孩子這回事,我很早就有這樣的憧憬與共幻想,到談戀愛時更強烈,結婚後一直在等這句話等到放棄,有些抱怨。後來人家冒死為你生了兩個孩子,那感動驟然浮現,而且變得複雜。
彷彿那個愛你的女人是個不愛說話的俠女,為你兩肋插刀、在所不辭,就是打死都不說愛你,更不會說那種「我想為你生個孩子」的肉麻話,「老娘都幫你生兩個了,你還有沒有良心啊?」
人生如此……
但,我就是很想聽到那句話。雖然早就知道答案。
不過,生了孩子,還得負責養才行,自己有多少能耐、有幾兩重?光靠衝動與浪漫幻想,其實就是驢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