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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封E-mail都是情書

2010-01-29 21:39迴響:1點閱:3543

 假仙客(以下簡稱假):聽說你當兵的時候寫過一百封情書,而且封封露骨限制級。

 痞子邱(以下簡稱邱):一百封算少的,那時只要當一年十個月的兵,天天寫的話,少說也七百封。

 假:如果改用E-mail,你還會這麼認真寫嗎?

 邱:應該不會,軍中對網路是有管制的,不可能讓你天天上網寫信聊天,就算能寫,被檢查的機會絕對比書信時代還高,誰都不想信件被偷看。再者,用手寫在紙上的感覺是有溫度的,比較有感情。

 假:你覺得科技讓感情變廉價了嗎?

 邱:那倒不是,我到現在每一封E-mail可都是懷著寫情書的心情在書寫的,如果沒有這種心情,我寧可不寫。

 假:你少來,你每次回我都是OK兩字敷衍了事。

 邱:很多人跟我一樣,E-mail隨便扯兩句的情況仍佔大多數,但那不算寫信,比較像是聊天、打屁,較接近使用即時通或逛聊天室的不負責任的狀態。

 假:好吧,看來你並不愛我。撇開MSN狀態不談,我就不信你每一封E-mail都像寫給你的愛人一樣這麼灑狗血,而且不分男女。我知你一向濫情,但那也太濫了吧?

 邱:那只是一種比喻,寫信的心情是莊重、熱情的,而且腎上腺素給他滿檔,但訴諸於文字,當然還是要有分寸囉。

 假:不懂。太假了。

 邱:虧你還叫假仙客。這樣說好了,在網際網路未發達的年代,提筆寫信是近乎宗教儀性的動作,很多人一輩子寫不到一兩封信,情書最多,家書其次,要不然就是出事了才寫,否則能不寫就不寫。後來有人發明了E-mail,這個世界就變了,愛寫信的人突然變多了,大家突然愛上了這種帶著科技感的老掉牙傳情方式。「寫信」不再有門檻,也不再有借口,更沒有心理障礙。

 假:因為方便嘛,又快,以前收個信得等半天,等回信又十天半個月的。

 邱:你說到另一個重點,E-mail時代就是快,但最讓人氣憤的事情也在此,很多人發信以後就當沒事了,也不確認;另一種就是收到信也不回,等人家打電話去確認了,又喔的一聲說他知道啊,有收到信啊,那是怎樣?

 假:我了解你的心情。E-mail也常讓我覺得那不是正式文件,不值得重視,正是因為寫的人不當一回事。

 邱:這也是我堅持用認真的態度寫E-mail的原因,說像寫情書是誇張了點。即時通的發明,讓E-mail稍微靠「寫信」這頭回歸了,要聊天的人就用MSN,要寫就認真寫。

 假:不過你也不能否認,E-mail讓寫信這件事變得比較沒那麼嚴肅,正是那種即時的、聊天的性質,讓寫E-mail充滿魅力及無限可能。

 邱:沒錯,即時與聊天的性質,讓書信中的情愫迅速發酵,如果說MSN跟聊天室可以催生一夜情,E-mail則可以醞釀一段長達十年甚至廿年以上的外遇。

 假:Wow!這讓我想起你在部落格上寫的那對四十不倫狗男女。

 邱:我才剛看完奧地利作家葛拉陶的作品《失眠的北風吹來愛情》,講一段誤打誤撞的網路愛情,有婦之夫跟有夫之婦用E-mail聊開了,天南地北不設防,一發不可收拾。跟那個情況非常相似。

 假:什麼原因讓文字的力量發酵得這樣快?

 邱:除了那種隨興聊天的性質,E-mail內容可長可短,很容易碰觸到雙方的內心。有時發狠起來自我剖析,連自己都會嚇一跳,一旦頻道對了,對方便隨著你涉入程度的深淺跟著起舞。

 假:很有跳探戈的味道。

 邱:書裡頭很有意思的一部分,是特別標示出雙方回覆信件的快慢,有時不到廿秒,有時一等數天,不耐煩的一方急著回信時的口氣、反應,其實根本就跟熱戀中的小情侶一樣。

 假:他們撐了多久?

 邱:啥?你說做了沒啊?這類「電子情書」故事很容易讓人家重點放在何時見面?做了沒這些問題上。但如果你看了這幾百封書信的內容,你還真不得不佩服他們的耐性,在這個噴射機的年代,還有人堅持做這樣的性靈伴侶,當然啦,在我看來,要擦槍走火的可能性也很高。

 假:看你這樣吹捧這段精神性外遇(或婚外情),想必你也在網路上騙了不少痴情女子。

 邱:冤枉啊,我哪敢啊。

 假:還說不敢,你一開頭不是說,每封E-mail都要寫得像情書嗎?根本就是在幫自己找藉口!

 邱:真是天大誤會。我要說的是,既然E-mail這麼方便,就千萬別辜負寫一封信的神聖性與正當性,倒不是要你把應用文那套搬出來,也不是要寫一些噁心芭拉的話。我認為,不管是跟誰寫信,都是一種性靈交會,只要訴諸真誠,珍惜每一個性靈交會的難得機會,難道不應該嗎?

 假:愈是講得冠冕堂皇,愈是讓人覺得有鬼。

 邱:不說別的,我在寫E-mail的時候,光是該用「你」還是「您」來稱呼,就會想老半天。

 假:這有什麼好考慮的,你也太龜了。年紀比你大卅歲才用「您」,隨便用「您」會把人叫老,而且太見外。

 邱:還有,有時看起來口語化的用詞,在E-mail裡看起來會很隨便,像是「給我」,「趕快」,「最好」,聽起來都有一種命令的感覺。

 假:你有毛病啊,不然要怎麼說?

 邱:也不能用太誇張的形容詞,最好少用「非常」、「很」,這些有放大效果的字眼。

 假:你少來了,你上次回信就說「非常」喜歡我在KTV唱〈離人〉的感覺。

 邱:我真的是隨便說說的而已,寄出去就後悔了。

 假:欺騙我的感情。

 邱:還有,別小看類似「我現在好想你」這種充滿情感的語句,這絕對會引誘犯罪,而且會死人。尤其現在網路這麼快,又帶電,對方收到絕對會被電死。

 假:等等,你剛才說每封信都要寫得像情書,但現在講的都是如何壓抑自己的情感,如何ㄍㄧㄥ到最高點,這是怎麼回事?

 邱:這就是重點,每封信都要小心用詞,像在呵護你的小公主一樣,把人家捧在手心上。

 假:屁咧,這算哪門子情書啊?你那一百封情書不可能這樣寫吧?留一手齁?來這套。

 邱:我剛也說了,那只是一種比喻,讓寫信的心情更莊重、熱情,腎上腺素給他滿檔,這樣不但有誠意,而且因為慎重,比較不會發生意外;跟著感覺走的話,可能寫到第二封就邀別人上床了,沒兩句就愛你愛你的,那可不行!

 假:你這偽君子,我一定要拆穿你的面具,你那一百封信明明就…

 邱:幹嘛這麼憤慨啊?你難道沒有那種收到一封E-mail開心一整天的時候嗎?

 假:有啊。

 邱:我保證寫信給你的那個人,絕對懷著跟我一樣的心情,才可能傳達出這種正面的能量。還有,書中那對男女為何可以撐這麼久?因為他們在信中真情流露,無所不談,而且每一封信都關照著對方的情緒。也許你看來是一封一封期待見面、期待發生點什麼的調情信,充滿虛與委蛇,但在冷漠疏離的現代社會,能這樣敞開心扉,大剌剌的互訴衷曲,不也是人生一大樂事嗎?知音難覓啊。

 假:你這樣說也對,不如你寫一封情書給我。

 邱:再等一百年吧你,對牛彈琴,好累。

 假:我這麼愛你……

 邱:囉嗦,快去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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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travelbox/archive/2010/01/29/468385.html
2010-01-29 21:39作者:邱祖胤分類:◆Books書影橫斜迴響:1點閱: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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