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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2008-05-09 21:06迴響:44點閱:30454

以下故事,純屬虛構,歡迎對號入座。
sex.jpg
友人談了一場短暫的戀情,快速收手,卻導致嚴重內傷,跑來找我求救。

 我說我這輩子只談過一場戀愛就死會了,沒離過婚,沒搞過外遇,也沒被甩過,或被仙人跳什麼的,豈敢在此班門弄斧充當什麼感情專家?要嘛頂多幫你整理一下頭緒,然後寫封信給老原,讓她為你指點迷津。

 他說他不要,只要我跟他說,因為他看我在部落格上跟人家的對話,覺得那才是他要的。

 我說你發神經啊,那些胡說八道能當真,狗屎都能吃了,你嘛幫幫忙。

 但他就是不管,就是賴定我了。

 好吧,那就──

●什麼都沒做,為何內傷這麼重?

 「你們做了嗎?」

 「沒。」

 「說實話。」

 「真的沒。」

 「喔,那,吻過了嗎?」

 「沒。」

 「真的沒?」

 「真的沒。」

 「總牽手了吧?」

 「也沒。」

 火氣上來了,分明尋我開心。

 「哈哈哈,我知道了,你們一定看過彼此的裸體,且摸了一些地方,差點被你矇混過去。我說嘛,就是有你們這些假仙客,以為不牽手不做愛不接吻,就不算通姦了嗎?」

 「真的什麼都沒有啦!」

 沉住氣。

 「總有吃飯約會什麼的吧?」

 「等等,先生,你這是在幹嘛,你什麼都不聽我說,就在那邊身家大調查,你是狗仔隊啊?你根本只想知道我們上床了沒,其他什麼都不想知道嘛!」

 「哈哈哈哈!」是沒錯呀。

●要當垃圾桶,態度也要夠誠懇

 我突然想起電影《金色豪門(The House of the Spirits)》中,葛倫克蘿斯所飾演的老處女,難忍妹妹梅莉史翠普與妹夫傑瑞米艾倫夜夜交歡的驚心動魂,於是跑去跟神父告解。

 「神父,我有罪,我每天都忍不住偷看妹妹與妹夫的床笫生活,我想我是被魔鬼附身了。」

 「姐妹,倒底發生什麼事了?」

 「我不敢說,我怕洩瀆神靈。」

 仔細聽好喔,重點來了,神父接著說:

 「你一向擅長描述,不妨試著說說看,我才有辦法幫妳判斷。」

 聽到沒,什麼叫循循善誘?這就是了。

 再來一次。

 「來,說說看,那天晚上發生什麼事情了?你一向擅長描述的。」

 「什麼爛啊,把我的心情都搞不見了。」

 「那正好,你不是打算把她徹底忘掉。」

 「你倒底要不要聽我說啊?」

 「我知道了,你是想分又不想分得太開,所以在那邊靠夭……」
 
 後來此君接了一通手機,表情大變,就不理我了。

 我猜八成是那個女人打來的。

●要一針見血的答案,這裡沒有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假仙客絕對不是感情專家,要找感情專家,寧可找離過婚的,被甩過至少十次的,或同性戀者,這些人才有辦法給一針見血的意見。

 若只是要找垃圾桶,用MSNTWITTER其實不錯,不管是跟人談心或自言自語,都有部分療效。

 只能說,這次一對一的不負責感情諮商結果──失敗

 等等,你以為故事就這樣沒了嗎?那你就錯了。

 朋友後來寫了封EMAIL給我,大概三千多字吧,我迅速發揮編輯的「專業」(若有的話),把那堆文字丟上作業系統,掐頭去尾拿掉虛詞贅字之乎者也大概或者也許是,瞬間濃縮成八百字,字字珠璣。

 茲不顧朋友道義照錄如下,以饗廣大讀者

●超壓抑的愛,轉為洪水猛獸

 我和她都是有家室的人,各自擁有堪稱美滿的婚姻。因為一次聚會,我倆相遇,互相有被電到的感覺。吃過好幾次飯,也看過電影,有利用蹺班的機會去一些較遠的地方半日遊,兩個人都覺得非常開心。聊的話題從新聞、小說、電視、電影、宗教、哲學,無所不包,彼此都了解對方說的話,感覺好像回到大學時代。

 不過,我們都很克制,我們在MSN上說好,只談柏拉圖式的愛情,絕不辜負另一半。我們不只一次拿這件事當笑話講,又講得很死很絕對,倒也讓彼此更無心防,直到有一次不小心碰到她的手,我感覺整個氣氛都變了,我們立刻像兩顆碰在一起的球一樣彈了開來,然後都不講話,一直到離開。

 之後長達兩個禮拜的煎熬,我們不見面,不講電話,上班時間雖都看得到對方在網路線上,卻都不敢去打擾對方。直到那天我找你時,她打手機給我,第一句話就是說她愛我,然後就一直哭,但她又不准我去見她,我慌到極點,整個人心神不寧。

●她最後說:「你不要再來找我了!」

 她最後掛電話前說:「你不要再來找我了!」頓時我像被判了死刑一樣,整個人天旋地轉,無法呼吸,無法思考……我覺得我失戀了,這把年紀失戀的感覺,比死還難過吧。不過,人到四十還能交到紅粉知已,也算不枉此生。

 我倒想問你,我們堅持不發生肉體關係,這很怪嗎?違反人性嗎?是否正因刻意壓抑,反而讓慾望變成洪水猛獸,但其實我們根本就不愛對方呢?到底什麼才叫做愛呢?

 我真的不懂。我很怕自己做出傻事,所以這幾天都去健身房,那張卡辦了五年,就屬這個禮拜用得最勤。我也很怕自己失控,對家人大小聲,甚至不小心說溜了嘴。整個人都快崩潰了。

 我想問你的是,她先說愛我,再說叫我不要再去找她,我到底要相信哪一句?我倒底應該怎麼辦?我知道她現在也很難過,痛苦的程度也許不下於我,但我們既非男女朋友關係,我也沒立場去安慰她。

 千頭萬緒,請你給我指引一條明路。感謝了。

●愛如果不做,還真不能叫愛

 嗯,各位看到這裡有什麼想法?

 當陳冠希慾照、高中生群交影片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我也還是相信這世界上有貞節烈女、曠世處男

 像這對本來開開心心的精神性伴侶變得這樣苦情,我差點有個衝動想去幫他們開個房間叫他們上了,我且在一旁搖旗吶喊、推波助瀾。但這一來可能事情會變更複雜了吧。

 你問我什麼叫做愛,說真的,愛如果不做,還真不能叫愛。那種牽牽小手的小歡小愛固然甜蜜,但終究不夠真實,你無法探觸到彼此身心靈的最深處,無法體驗水乳交融、天人合一的境界,怎能侈言難分難捨、永不分離?但若走到這一步了,要收手就更不容易,除非二者在技術層面有很大的障礙,比如完全無法吻合,或者有人老是愛放大屁破壞情調,或一人不易專心老是一邊辦事一邊講手機之類的。
 
 否則,你會忍到現在還不去找她?騙肖

●想像力太豐富,所以痛苦加倍

 那你問我,既無肉體關係,為何會如此痛苦?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你們二人根本自欺欺人,根本對彼此的肉體都有幻想,就算理智強迫你們不想,潛意識早就不知演到第101式去了。佛家說的,一切痛苦,都來自於慾望煩惱,慾望無法滿足,痛苦於焉產生。如此而已。

 至於痛到那麼痛,像瓊瑤小說那樣死去活來,你自己也覺得很誇張,而且無法理解,那是因為你們自己都太會幻想,所以痛苦指數才會不斷往上攀升。

 因為你們一起吃飯、看電影、出遊,早就熟到某種程度,對方一下刻會想什麼、說什麼,你也許猜不準,但大概可以猜出三到五種八九不離十的情況,這其實更麻煩,你們的痛苦多半就是這樣乘開來的。

 針對以上症狀,我的不負責任建議如下,請自由選擇。

●(警語)三點不負責建議,均有致命危險

 一、剛好,順勢分手。
 冷卻一陣子是對的,反正兩個禮拜都過去了,再說過去那段日子你們都這麼能忍了,沒差再忍個半年一年的。但,如果你還想保留在對方心目中的形象,寫封信是必要的,就說千錯萬錯都是你的錯,然後抬出雙方的家庭,反正你不是說你們都不想背叛另一半?那剛好,抬出這段免死金牌,女生一定心軟,如果有孩子的話更是。但千萬就別再打電話了,即時通也別用了,別小看MSN的力量,因為即時,所以害死人。見面更是免了吧。

 二、假裝沒事,繼續你們的純友誼。
 我是很想證明男女間一定有純友誼這件事,可惜至今身邊無一成功案例。所以,請你們千萬撐下去,好嗎?繼續堅持你們不牽手、不親嘴、不做愛的鐵律,這樣十年後就可以創金氏世界紀錄,甚至拍成電影,你演伊森霍克,她演茱莉蝶兒……


●裝聖人?看你何時才破戒

 三、去開房間,錢我出。
 這樣算不算教唆通姦啊?雙方眷屬可不可以告我啊?我覺得這種感情真的太不自然、太不真實了。人基本上就是動物的一種,克己復禮,很好,很高尚,但克到一種程度,男的乾脆先去自宮,女的去做縫合手術,接下來愛怎麼胡搞隨便你們。

 總之,太假了嘛!

 你們不想破壞對方家庭,當初根本連這些約會都該停止,既然有這些交往行為,其實就已經在破壞雙方家庭了,只是還沒被抓到而已。雖就法律層面而言是無罪的,但你的老婆她的老公若知此事,能原諒你們嗎?他們能容忍你們二人的精神性外遇嗎?

 既然如此,不如一不做二不休,上了再說!別再裝聖人了,別再去想如何破金氏世界紀錄了,沒人有耐心等你們破戒。

 做了以後,我想一切都會很清楚,那時再來想說要繼續還是分手,會比較切實際些。您說是吧?

 好了,弄了半天,解鈴還須繫鈴人,請好自為之。別再拿四十歲當借口,有人到八十歲還在談戀愛,七十歲失戀也是很平常的事。

 祝你們不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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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travelbox/archive/2008/05/09/277136.html
2008-05-09 21:06作者:邱祖胤分類:◆Sex色字頭上迴響:44點閱:30454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說的針針見血~

很贊同你的說法~~

2011-05-11 14:37 lv2011新款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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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12:10 愛迪達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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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見血,真有你的,邱同學。

2010-05-12 14:43 版主的高中同學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在家帶小孩的另一半很可憐.男人死不承認??(送對方東西一堆).老婆能怎麼辦??繼續維持美好家庭的假象?讓他們繼續純愛下去??內心很苦ㄚ

2010-01-23 18:15 老婆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本人選二,

前提是, 只要心裡ㄧ有淫念遐想, 就找老婆來洩慾退火,
這有個好處, 肥水盡入自家田, 老婆感受到你活龍般的熱情, 除了能促進家庭和諧外,
老婆對你勢必也更加信任,

難處是, 必須發揮ㄧ下自己的想像力, 緊要處千萬要咬緊牙根, 別叫錯人.

甚麼? 難?
這天下本來就沒有白吃的午餐, 不用期待免付出代價, 就能獲得你所想要的,
相較於家庭破滅, 紅粉知己幻滅, 落得 [袂食粿食無, 只有食屎]--台諺, 要好多了.

搞清楚你想要的是甚麼, 都五十歲(本人)人了, 能有個紅粉知己那是多麼難得的天賜禮物,
千萬別再壞在那搗了幾十年亂的'禍根'上.

或許你會說, 即便如此, 當面對那心靈交融又巧笑倩兮的紅粉知己時, 又如何能保證自己不
會依舊慾火焚身, 目眩神移呢?

告訴你, 相信我, 當你到了知天命的年紀, 子孫袋的工作效率已不如以往.
只要小弟沒了彈藥, 要管好它已不像年輕時想像般的困難了.
真要是管不住, 那就...
:老婆, 現在有沒空啊, 再幫我抓抓...

2009-12-11 02:23 土雞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I was reading the Bible last night about the passage on marriage and divorce.
Jesus: What God joined together, two become one flesh, let no human being separate (or something like that, I had checked different versions already and they are all consistent)

Jesus did not say “no human should separate them”. There is a big difference between let and should.
The Jesus statement of using let means that no human should be a third wheel, platonic or sexual or what not, are all included.

When half of a flesh thinks about a divorce possibility, the other half ought to arrive at the same thought as well because it is blessed by God as a single entity. In other words, both halves recognize the possibility and go to marriage counseling and proceed from there. God never promise that a marriage will last forever because free will is still given to the two halves. The two halves must work together to keep the single flesh intact. The two halves can also agree to disagree. The two halves can agree to divorce and still did not invalidate the fact that God joined the two people together; and they became one flesh at the wedding when both bribe and groom asked for the blessing of becoming one flesh. Given free will a flesh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halves again as long as it is related by a third wheel.

The converse has profound meaning. Half of a flesh thinks about a divorce possibility (or a split action in case of living together), the other half has not arrived at the same thought. This means that the marriage or living together was not blessed by God to begin with. One spouse lied about his/her intention when asking for God’s blessing in the wedding or living together.

The above conclusion provides answer for those 40-years-old-hotties who want to invite intrusions into each other’s flesh. Platonic or sexual carries the same intrusion. Let there be no third wheel to separate a flesh joined by God or granted by God. Jesus said it correctly.

Jesus did not say “Let there be no factor to separate a flesh joined-granted by God”; because Jesus knew that there are factors that might or would or should separate a flesh. It is the challenge of life to keep the flesh together. For example, a half flesh started cocaine, abused the wife, abused the children, having an affair, etc. A flesh must struggle, share and will survive. Swallowing is unacceptable, I believe.

2009-06-28 16:04 Prof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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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回應都很有趣,我的確可以對號入座,現在還是進行式,但沒有到最後說我愛你階段,因為彼此心意都不明白,我也不知該如何向前進一步,對方被動等我拋出個球就會順勢要求見面喝下午茶聊天,一直都是這樣,但週末假日人就不見了, 連電話也沒有,網路上有篇文章說:不能互相倚靠的彼此,還是保持適當距離,陌生一點比較好.我把這句話奉為圭臬.最近準備不再見對方.既然無法進一步,我想就回到最初剛相識的那時的美好吧.PS.我倆都是未婚.不是婚外情喔.

2008-06-15 22:13 Q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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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創作之人,總有一種直覺,哪些語句是作者的親身經歷、切身之痛。看你這樣插科打諢,其實寫的是自己的故事吧。想必一定很痛苦。

2008-05-28 00:27 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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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kk:

衝啊~~等什麼呀~~上了再說...記得要回來報告喲~

太斯文就吃不到了~

Timing is everything...

Seize the day~~

2008-05-27 22:03 harry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我選「以上皆非」。

已婚的男女,根本就不應該一起看電影、喝咖啡,
有時間,
回家陪老婆孩子,多好!
從現實面來看,
若是版主您的妻子和別的男人偷偷約會,
最後還跟人家說「我愛你」,
您希望那男人採取第幾個步驟?
第二好不好?
第三也可以嗎?

您老實捫心自問,是不是希望他們趕快分手?!

2008-05-15 03:20 讀者

●●●●●●●●●●●

1. 有一修行人,自認修得很好,所以當魔女要求進入他結界的地方時,他同意了,最後...終因肌膚接觸而破功!
2. 你朋友等2人,的確內心渴望性愛,但因故壓抑,只要有一人先突破防線,另一人必全盤接受。
此事唯佛法可解! 可用不淨觀,白骨觀...等對治。
3. 你可問你朋友,若他老婆遇到此事,他會希望她怎麼做?

2008-05-14 13:14 sy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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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勸他們愛怎樣就怎樣吧~不要在這裡靠杯靠母,因為在家裡要死不活的比勇敢出門面對自己更傷家人,你知不知道為何說麼多,因為自私愛自己,既沒把握現在佔滿腦子的那個人,一但成為生活每天面對的人,真的會比家裡的老婆「有趣」?也沒把自己可以面對因為外遇而可能身敗名劣的代價。叫你的朋友若不敢出走,就閉上嘴,好好的在家幫忙做家事,管它12345678。

2008-05-14 09:09 又一個DIRTY OLD MAN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2是有可能的
我親身經歷了9年之久
不過要到十年,嗯,有困難。

2008-05-13 15:37 jj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們正在找編劇,可否請你回信給我們?麻煩了。

2008-05-13 11:35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Sorry,休個假回來開版,有被五雷轟頂的感覺。
無法即時一一回覆,真是抱歉。

看來不是只有我一人好管閒事。
只好繼續幫大家當守門員,
守好這場賽局。

我發現留言的內容比文章還精采,
早知就來開放故事接龍算了。
幫大家A點獎品什麼的。

比較不好意思的是,
引用電影《金色豪門》的橋段,
由於本人記憶十分不可靠,
又未盡查證功夫,
所以角色關係似乎有點搞錯了。
感謝「在美」的指正。

另外關於茱莉蝶兒與伊森霍克的套用,
也是有點不倫,
當初只是想說這對戀人相隔十年要愛不愛的超難搞,
和眼下這對苦情鴛鴦一樣難搞,
不過狀況畢竟還是不同。

至於有人問我個人較傾向推何種答案?

嗯,答案是












4.不要太刻意。

別罵我,這是後來才想到的。

不選一是覺得一太慘烈了,而且覺得有被道德重整委員會的間諜側反的感覺。
不選二是覺得,搭哩麻好啊,假仙客都沒這麼假了,玩這種鬼遊戲,真的是裝孝維。
不選三是覺得,一次的錢我還付得起,你要是給我去什麼薇閣坎城愛摩爾風雅頌之類的,給我去個十次,我乾脆自己來開家賓館算了。

別想來我家我告訴你。

去台中七期車馬費不含我先講了。

2008-05-13 00:18 版主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客兄~你敢說你只談過一段戀愛就死會?
誰相信啊!說的一嘴情史的假仙客!~說說其他來聽聽吧!

2008-05-12 20:27 打炮不平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假仙客~別影射太準喔~
不然以後不敢跟你說秘密了~

2008-05-12 19:42 HERO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哇咧純友誼
侯友宜我都不相信了
真是菩提老祖

2008-05-12 16:39 taxi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朋友的故事?我怎麼覺得您在寫自剖。。。

2008-05-12 12:07 找碴

回應: 四十歲不倫事件簿

我推3,為了成就1。

是說過了四十的中年男女,上床前新聞、小說、電視、電影、宗教、哲學轟轟烈烈的精神交融,到了床上脫光光之後,肥的肥垂的垂,肉體早不復青春,美感不敵現實,大概激情也就很快退了。

所以,上吧上吧,只是敢上就要敢承擔。一是千萬別讓東窗事發,再來是曝光之後要承受得起一切後果。

都愛成這樣了,就上嘛。

2008-05-12 00:09 小鹿
共3頁: 1 2 3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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