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關於「洗門風」的社會事件好像突然間熱門起來,最近這次的這位印尼女性很棒,要給她鼓鼓掌,就是要這樣洗,給他愈洗愈髒,洗到全國都知道。
都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羞辱人羞辱到極點的把戲,簡直毫無人權可言。
●規定的:以後洗門風要穿這樣
感覺就像古時候把姦夫淫婦抓去脫光光遊大街,名為殺雞儆猴,讓鄉民出口氣、罵個爽,其實根本就是把這段姦情拿來徹底消費,順便讓大眾有一場現成的活春宮可想像,達到集體意淫的效果──真是具有十足的社會教育及心理治療功能啊!
我在想,台灣女性有幾個可以像她這樣勇敢──既然要我站在街頭丟臉,就給她丟到家吧,老娘就天天變裝,露乳溝、露大腿,比基尼、丁字褲都準備好了,最後脫光光也在所不惜。
我也在想,這些被罰洗門風的女性,她們背後的男人都在幹嘛!── 不論這個女人犯了多罪大惡極的錯,他可以選擇分手,訴諸法律,但最後卻選擇用這樣的方式作賤一個人,還能期待這段婚姻有怎樣美滿的結局?
●愛與浪漫在婚姻中竟是奢侈
也許你要說,他是迫於家族、村里的壓力,他是不得已的。那我只能說,他還沒準備好做一個丈夫、一個男人,所以最後包括自己以及整個家族都被那個女人反羞辱了一場,也是無話可說。要比誰比較冤嗎?別鬧了。
也許是我太天真了吧,到現在還不願面對仍有許多人娶外籍新娘只是為了傳宗接代兼替家裡找一個免錢甚至可以賺錢的傭人。相反的,我還一直停留在高更娶大溪地女郎的那種浪漫幻想;這些男人大老遠將異國佳麗娶進門,是為了好好疼愛這些離鄉背景、天天想家、暗夜啜泣、惹人憐愛的女子,他們並非對台灣女子無法招架,而是有更遠大的浪漫情懷。
看來,我真的是想太多了。
看著內政部最近猛打「疼愛咱的台灣媳婦」的文宣廣告,這則外籍新娘洗門風的新聞,顯得格外諷刺。
●製作人跑去當B咖,純美二代難產
比較讓我驚訝的是,那位把許純美捧紅的天才製作人沒有馬上找到這位新女性安排她密集上電視──先為她準備幾套火辣裝束,再練幾首卡拉OK,像是〈愛不對人〉、〈含淚跳恰恰〉、〈領悟〉、〈背叛〉,最後再唱一曲印尼民謠讓她痛哭崩潰,甚至昏倒,達到收視的最高潮……
可能的話,再找幾位兩性專家、毒舌音樂人當陪審團,或者再把這一家子找來攝影棚,演出全武行,記得提醒她公公一定要記得帶那支甘蔗來。
好了,不能再說了,再說下去,那家人會逼我去洗他家的門風,到時我真的要脫光光去賣檳榔了。嗯,得來好好想想到時身上要戴哪些佩飾才行,哪邊可以買到遮住三點的星星或貝殼,像巴西嘉年華森巴女郎那種?還有瑪丹娜裝在咪咪上的旋轉風車……
(原文刊登於2008-07-22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