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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入、性、行銷

2008-07-22 23:58迴響:7點閱: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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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因為李怡志寫了一篇在部落格搞置入性行銷的文,在網路掀起波瀾,隨後又有權自強黃哲斌等人反覆申說。大致都說得很清楚了,我也沒啥好說的。

 只是想起日前隨手整理一堆友人的結婚謝卡,挑了三張起來。然後跟老婆說:「這三對離了。」頗有往事歷歷彷彿昨日之感。

 忽然猛一回頭,像中樂透一樣驚呼:「靠,這三對都是在□□婚紗拍的!

●亂槍打鳥 竟打中鴕鳥

 看倌,我如果把那兩個方塊填上正確答案,所謂壞事傳千里,這條消息將會以多快的速度傳開,我不清楚。但,這保證是一種「反宣傳」、「反置入」,而且會讓業者氣得跳腳。

 如果殺傷力夠大,大到該婚紗的業績在一個月內掉了一半,他們是否告我是一回事,重點是,他們的業務團隊、董事會,一定會出現一種聲音:「這人是誰,是不是同業找來重傷我們的打手?

 合理的懷疑。

 同業之間的惡性競爭,本來就是比狠的。既然是惡性的話。

 問題是,我三張謝卡真的都留著啊!我說的可都是事實。我寫出來也沒昧著良心啊!

 同理,我今天要是神經再大條一點,再白目一點,隨手又貼一文說,我拉肚子住院吊點滴,五次有四次都是喝□□牌的鮮奶……

 我相信,那些像衛生棉會長蟲,擦加油站送的衛生紙擦到屁股穿孔的新聞,都是被這些白目人擴散開來的。

 其實,在所謂置入性行銷這個議題上頭,我一向比較有興趣的是──效果。

●明明沒收錢,寫得像在援交

 這些行銷高手每天在跟數字搏命,操弄的手法令人眼花撩亂,教人好生佩服,但他們真的可能逼近所謂「精準」、「精確」的境界嗎?

 反過來說,這些方法若拿來反向操作,又可以造成反效果到何種程度咧?若落在庸才或蠢才的手裡,又可以巧合到何種程度,信手拈來便搞垮一家公司?

 長久以來,平面媒體看似有很明確的廣告空間,後來發展出所謂置入的遊戲規則,早已行之有年,但遊戲玩久,讀者和客戶都疲掉了,就想玩新遊戲,玩模糊空間,玩灰色地點,便有些夾纏不清。

 反正給錢的是大爺,讀者也不是白痴,有人買帳,銀貨兩訖,賓主盡歡。有人覺得上當受騙,廣告商也好,讀者也好,自會有雪亮的眼睛,畢竟一再受騙的人,套句大陸人的說法──還是佔極少數。

 因此,常有人懷疑記者收錢,好笑的是,有人可以收了錢,寫得像沒收錢,沒事還酸兩句;有的沒收錢,卻寫得像收了人家幾百萬,此地無銀三百兩 。

 這跟職業道德無關,而是跟道行有關。

●只怕你道行不夠,寫不寫隨你

 我想起幾年前在部落格上寫了一文,是關於李雲迪的,馬上有人回應說:「這廣告做得不錯,不過沒啥效果,還有點噁心。」我猛然一醒:我若是真有收人家錢,對方可不可以要回去?因為非但沒有達到效果,還造成反效果──有什麼比令人噁心還讓客戶更不爽的效果呢?

 我又想起前陣子趙老大打電話問我,像他那樣在部落格上賣水餃妥不妥?中時電子報會不會反對?我說,這就跟你光明正大在街上賣水餃一樣,你不在你部落格上賣,還到哪賣?

 咱們這不叫置入性行銷,因為這根本就是你的地盤,你愛怎樣就怎樣。只怕行銷得不夠用力而已。 

 我比較願意這樣看:部落格就是一個可能性很高的地方,不必給它扣上太沉重的帽子。有人可以拿來純粹談個人理念,就有人可以拿來援交賣淫。還有更多不可思議的事你我還不知道呢!

 跟人性一樣不可預測,部落格的可貴之處也在於此。可以這樣可以那樣,一旦硬要畫清界限,不可這樣不可那樣,那就不可愛了。

 所以你問我部落格可否做置入性行銷,我的回答是:可以,當然可以,你要明著幹暗著幹躺著幹大喇喇的幹,都是你的自由。

 你該問的不是這樣做是否昧著良心、違反誠信、錢拿多少的問題,而是,這樣做,你是否開心,是否爽,是否違反與你當初一毛錢沒拿寫心酸的熬夜貼文的初衷。

 接著,就放手幹吧。

 畢竟,這是個行銷的年代。行銷是王道。沒道理跟錢過不去。當然,一毛錢都不拿(或拿不到)而持續寫,也是挺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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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travelbox/archive/2008/07/22/301241.html
2008-07-22 23:58作者:邱祖胤分類:◆Vision網開一面迴響:7點閱:5393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置入、性、行銷

重點是要爽...
收不收錢好像其次
有些人沒爽到
還會哇哇叫
這就會讓人皺眉頭囉

2008-07-29 18:01 cyber runner

回應: 置入、性、行銷

不用在部落格掛廣告,不用寫廣告文或置入性行銷文,Blog鄉村可能有多位死忠部落客會成為身價千萬的新貴部落客...

http://blog.xuite.net/peter21.pp/p21/18318459

2008-07-24 14:24 聽風擺渡人

回應: 置入、性、行銷

部落格對格主最大的價值就是自由的寫,快樂的寫。格主是有所選擇的,沒那麼麻煩啦。

2008-07-23 12:53 freeman

回應: 置入、性、行銷

其實只要能夠置入,就算成交啦!

2008-07-23 12:52 甲君

回應: 置入、性、行銷

其實,大多數文章是在討論這件事,而非反對這件事,只是當局者迷,有點激動....激動就更迷,看不出來討論後的明朗,可以幫助更多一般的部落客,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2008-07-23 06:22 阿妮奇

回應: 置入、性、行銷

這幾天大家都在談這個,沒想到出的續集回應還真多
你的文字很有趣、很明朗,
我喜歡這樣坦蕩到懶得拐彎抹角的直接~哈哈哈!

話說回來,無論廣告置入不置入,
我想普遍台灣人能無法分辨真假虛實吧!?
又或許大家真的能找到被置入的廣告,但真正去清查,
說不定有些理由聽來只是消費大眾有著被害狂想的無聊想像罷了!
反而真心推薦的被冠上罵名,然後真心置入的被瘋狂愛用;
而過去廣告界曾調查,
台灣是全球會相信廣告這件事的前幾名(我也忘了是第幾名),
因此,SKII無緣無故爆紅還是有人相信肌膚有晶瑩剔透這件事,
雜誌編輯昧著良心寫著膚白若雪、無暇淨透到看不見毛孔,
你就相信那個被修圖修了八百遍的Model臉蛋真的那麼美好?
攝影師拍完了照片其實那個明星的身材被Photoshop修瘦了兩個游泳圈,PS還加大一個罩杯...
但還是有人把雜誌剪下來放在床頭櫃每天膜拜,
總統廣告被念了好幾個月到現在還是有人相信馬上好?
總之,台灣人還是,逃不了廣告的魔咒,
無論行銷置不置入,只要繪製了美好的假象,
總是有人搶著要相信!不是嗎?

2008-07-23 04:42 成小山。

回應: 置入、性、行銷

"道行高低"這句話,一針見血盡在不言中...看了李雲迪一文的例子,只能說人性難測,公道自在"良心"!

你的文,深入淺出,詼諧有趣,真是個可愛的blog!^^(這感情是從老爸跟孩子搭巴士討論gay問題那篇開始培養起的XD)

2008-07-23 02:38 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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