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NCC召集廣電業者參與公聽,共同研修《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案》草案,以加速數位化的進程。
通訊傳播事業,是台灣「兩兆雙星」產業中有關「數位內容」的重要項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將加速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納入96年度施政目標。
政府推行有線電視數位化的優點包括:可促進相關產業升級;提昇台灣國際競爭力;全面照顧弱勢族群;解決頻道壟斷的問題;透過分級付費淨化內容,還給大眾一個潔淨的收視環境,可謂一舉數得。
不過,多年來之數位化政策主要以輔導無線電視產業為主,對於有線電視數位化僅有空泛政策,並未具體執行,對有線電視之相關輔導政策也未落實,致使台灣整體電視數位化的進程與先進國家間產生落差。根據Media Parter Asia Limited(MPA)2006年底的統計,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用戶數比率為7.52%,僅略高於大陸的3%,小勝印度的6.4%;遠低於韓國的14.1%,日本的48.4%。依政府現有之規劃,未來政策執行將被壓縮在短短幾年間(即2007~2013年),這樣的壓力既在政府身上,也在業者身上。
經研究發現,當前有線電視數位化推展的關鍵點為:1.有線電視數位化機上盒扮演關鍵角色。2.有線電視業者鋪盒積極內容不足。3.數位機上盒普亟需政府政策輔導。
鑒於該項政策執行之必然,建議政府政策導入非僅引入異業競爭,研訂時程,以換照為期,迫使業者遵循。而應更積極地規劃明確且具有輔導功能的作為。如將原本專以無線電視數位化為主的做法,改為無線電視與有線電視並重,或繼以有線電視為輔導之核心,將全面性推動改為分階段逐步施行──加速輔導有線電視業者進行傳輸線路的全面換新,鼓勵用戶裝置數位機上盒,提供誘因協助業者推出加值服務內容,進一步提昇節目內容的水準,提高閱聽眾的訂購意願。
事實上,政府輔導有線電視產業與輔導無線電視產業的政策應該有別。有線電視產業並不需要政府預算補貼其硬體的更新,而是需要具體可行的政策。例如,正面看待外資進入有線電視產業;鬆綁有線電視費率的上限;儘速實施數位機上盒投資抵減;輔導優質視聽內容作品供應有線業者;以及協助數位化之教育及宣導工作等。
對於主管機關積極任事,打通產業發展的瓶頸,吾人樂觀其成。也希望藉公聽會建立官、產兩造的共識,僅早促使產業升級,實現廣電產業數位化的理想,讓觀眾享受優質的視聽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