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傳雄的中時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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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傳雄談部落格的定義(1)

2009-01-02 11:32迴響:4點閱:3321

筆者接觸部落格已近六年的光景,雖不若一些部落圈前輩們來的早,但亦屬國內部落圈中,較早期的涉入者。

在現今的網絡社會當中,部落格猶若一張在網際網路上的個人名片般,是一個網路使用者在這個網路上的身份表徵,亦為一個非同步溝通的開放管道。儘管在這兩三年之間,產官學界不斷地推動部落格之發展,但透過我長年沈浸此場域之經驗,大家在使用部落格上,其實仍有許多誤解部落格用途之處,因此,藉由此篇文章,來與大家分享個人淺薄之見解。

在我談部落格的定義之前,我先引用維基百科對部落格之定義:

網誌(Web log,縮寫 Blog),又譯為網路日誌、博客(大陸音譯)、部落格(台灣音譯)或部落閣等,是一種通常由個人管理、不定期張貼新的文章、圖片或影片的網站。網誌上的文章通常根據張貼時間,以倒序方式由新到舊排列。


我想這個定義是許多人們對部落格的普遍性認知。然而,這個定義其實是較功能性的看法,以功能來看部落格。雖然,這的確也是正確的論據,但部落格對於網路上的使用者來說,應該還有更深一層面的意義。同時,資訊科技日新月異,部落格的功能必然會隨著技術的演進,而有所改變與更迭,試圖去探究部落格的抽象層次定義,而非落於工具層次定義,能有助於後續技術之發展與應用,亦能讓使用者更進一步地暸解部落格之價值所在。

雖然,網際網路如地球村般,廣納不同社會、文化、語言或性別的人們,共同沈浸在這個虛擬的氛圍當中。實然,網路的使用者初沈浸於此場域時,多半是形只影單的情景。但是,人是群居性的動物,這種人性之特質亦反應在網路的使用行為之上,那就是人們在這個網絡的社會中,不斷地透過網路工具尋求人際關係之聯繫與自我的表現。從早期的BBS、電子郵件、新聞群組、討論區、新聞台、一直到現在的部落格、相簿或社交網站皆是如此。這些工具網站的產生,源於人們對人際網絡繫結(ties,指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維繫)之需要,雖然,人們在網路上多半是暱名,但仍透過網絡媒介的傳遞,投射了個人在真實社會當中之身影。尤以,在網路社會中人際網絡之繫結,並非許多人想像的,是與陌生的網友做繫結,其實,大部份的人們所時常繫結之對象,仍是真實世界的朋友,只是彼此之間轉換了一個角色,跳入了虛擬的世界當中。

是故,部落格的產生有其歷史與情境脈絡的緣由,在時間流變與不同網路情境不斷交織之下,浮現個人在這個網絡社會當中,一個可維持人際關係之聯繫與表現自我的個人空間。這個表演舞台,是人們對其人際網絡包裝自我的最佳展場,文字、相片、一直到短片,雖越來越貼近於真實,但此真實是選擇性之真實。是人們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尋求人際支持的一種新的包裝方式。因此,人們在寫部落格時,是需要留言互動的,而透過這樣子留言互動,虛擬建構了一個以個人自我為中心的小群體,這些小群體中的成員,能不斷地在您發表文章之後,給您多半是正向的支持力量。而後,讓您更有動機與動力在這個展場當中,去包裝自己、呈現自己。

繼續閱讀 孫傳雄談部落格的定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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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tomsun/archive/2009/01/02/364882.html
2009-01-02 11:32作者:孫傳雄分類:網路經營哲學迴響:4點閱:3321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孫傳雄談部落格的定義(1)

資訊的界說那篇文章其實後面有很堅實的學術論據,研究者是在資訊界非常知名、國際學術地位也相當崇高的學者。可能我在留言中只引述(3),所以您無法立即理解裡頭的內涵。
如果您想詳加了解此部份,可以看下面這個檔案
http://pnclink.org:8080/pnc2006/A_General_Definition_of_Information.pdf

至於您說的科學,要看是以什麼科學來論據,如果是以自然科學的觀點,當然很難去解釋。
但我是以人文科學的角度去看這個現象,目的不是邏輯因果上的解釋,而是現象上的詮釋,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詮譯觀點,沒有必然,也沒有絕對。

2009-01-04 00:08 孫傳雄

回應: 孫傳雄談部落格的定義(1)

謝謝您、
我對『資訊的界說【之三】』實在無法接受、尤其是
硬製成表格、把它作為科學的論述、難以理解。
我們說的客這個字、是代表人、他是無法歸類的o簡
單的說、世界上幾十億的人口即使用DNA的方法、也
只能找出人類的類似及共同點作為科學上的歸類。
但部落格裡的格主與部落客想表達的是他或她的思
想反射、根本上是無法以科學的方法去歸類。
您認為呢?

2009-01-03 22:58 fair

回應: 孫傳雄談部落格的定義(1)

謝謝您的意見!
部落客的定義的確有再思索之處。是否回應者與格主都是部落客,或是寫部落格文章的人才是部落客。這是一個很可以探討的議題。
至於人與媒介(您所謂的虛擬物)之間的探討,我建議您可以先看看中央研究院一位教授對資訊的定義之探討,應該可以比較清楚,我這篇文章的基礎點。
網址在:

http://www2.ndap.org.tw/newsletter06/news/read_news.php?nid=1138

2009-01-03 15:11 孫傳雄

回應: 孫傳雄談部落格的定義(1)

讀了您的第一章、我覺得應該也談一談有形的物與
人的區分。部落格只提供–個網路的場所IP和一個
屬于他的方開部落格發表的意見或思想、這是屬于物
方面、但在這物的後面、一定要有一位人、真人真名
或真人格名。在中時部落格裡、多用格主自稱、回
應者多用化名。我認為回應者可以統一以部落客稱之。如我常用fair化名、因我既不是格主、只是來訪的部落客之一名叫fair而已。小小意見提供參攷。

2009-01-03 07:25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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