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傳雄 撰文】就在去年(2009年)的5月底,Google在Google I/O 2009研討會中發表了他們最新的線上即時協同合作編輯服務Google Wave。
Google Wave推出之時,包括我在內的國內外科技類網路作家們,多數對於Google Wave有著很深的期許與贊賞,甚至希望它成為Google在社群服務上的重要里程碑。
很可惜的是,Google Wave似乎雷聲大雨點小。時經將近八個月的日子,Google Wave仍舊以邀請制的Preview預覽版本形式提供給少部份的網友使用(目前仍為英文版),並未見到同為邀請制開始的Google Gmail那種病毒性行銷擴散的蹤跡。
由於,我個人亦是Google Wave最早期的邀約測試者之一,若要我來分析Google Wave無法大量推展到市場的主因,除了功能過於複雜化與技術化之外,最大的問題仍是Twitter與Facebook已經早先卡位,Google雖然在搜尋引擎市場中佔有龍頭之領導地位,但在社群服務的經營之上,一直處於跟隨者的角色。要靠著單一產品線來打開Google Wave的社群服務市場,可謂難上加難。
因此,就在今年的2月9日開放了Google Buzz功能。Google Buzz有別於過往Gooble眾多單一產品線的模式,它被建構在Google Gmail網路電子郵件系統底下,據維基百科的介紹如下:
Google Buzz是由Google開發的社會化訊息工具,整合於該公司的郵件服務Gmail中。朋友分享的鏈結與資訊會顯示在Gmail介面中。Buzz中融合了照片、視訊、鏈結等多種元素,形成了Gmail會話的重要組成部分。
使用者在發布Buzz時可以選擇將其分享給全世界或是有限人群。目前Buzz已支援Picasa、Flickr、Google Reader、YouTube、Blogger和Twitter。Buzz的建立被認為是Google對如Facobook之類的社交網路服務的一種嘗試。Buzz也借用了FriendFeed等網站的介面元素,例如對一則訊息可以表示「喜歡」。(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我在2月9日便取得Google Buzz的使用資格,我一看到Google Buzz的頭一個念頭是:『這不就是Google Wave的簡化版本嗎?』
但,不同於Google Wave的是,這次Google學聰明了,Google Buzz不再只是形單影隻的單一性產品,而是站在巨人(Gmail)肩膀上的整合性產品。
亦因如此,成千上萬的Google Gmail用戶,在不用另外申請服務的狀況之下,便可以馬上使用Google Buzz所提供的功能,讓Google Buzz更有本錢來與同為”微網誌社群服務”的Twitter對抗。
不!我要修正一下我剛才的講法,其實Google Buzz是更有本錢來與同為”即時內容分享服務”的Facebook對抗!
這怎麼說呢?其實Google Buzz的訊息並非像是Twitter微網誌那樣被限制在一百四十個字之內。而是,它如同Facebook一樣,可以分享長篇的部落格文章,甚至可以完整地包含長篇文章裡頭的所有圖片、影音與文字內容。
因此,就我長期觀察與研究社群的經驗來看,Google Buzz所對抗的焦點,並不單純僅在微網誌之上,甚至有更大的企圖心!
那個企圖心是什麼呢?那就是”社交性即時搜尋”(Real Time Search,Google稱之為Social Search,亦即搜尋網友所分享的即時訊息內容)。
Google這個在搜尋引擎市場上打遍無敵手的沙場老將,卻在社群服務市場上嘗盡了多次的敗仗。這些失敗的經驗,讓它明暸自己的戰場不在社群服務,反而仍在自己所善長的搜尋引擎之上。對Google來說,社群只是一個登場舞台,它的真正戲碼仍在內容搜尋。
過去的一年當中,部落格的逐漸沒落,願意透過部落格去分享內容的朋友亦隨之變少。
當然,網友是不會消失的,只是轉了個身影,到了Twitter與Facebook之中。這樣子的變化,對Google的最大威脅其實並不只單純是社群服務市場而已,而是搜尋引擎內容掌控權的日益流失。
尤其是Facebook,它有非常完整的個人、企業社群產品線。您可以想像一下,當所有的個人、企業都在Facebook當中分享內容,特別是在Facebook之中不只可以分享簡短訊息,還可以分享長文、相片與影音時,Google搜尋引擎所扮演的角色其實是一直在被稀釋與弱化之中。
或許,現在還看不出端泥,畢竟Facebook真正蓬勃發展亦不過一、兩年的時日,但日子一久,這種威脅會一直、一直存在於Google之中。尤以近來有兩個數據更顯示,Facebook取代Google News成為美國新聞網站的第四大流量來源(前三大為Google搜尋、Yahoo!與MSN),並且在2010年1月全美網路用戶在Facebook的每月平均使用時間為7小時1分鐘,遠高於Google的兩小時1分鐘。試想,當網友們如果不再透過Google搜尋引擎來尋找與連結其所想要的資訊時,它的網路主導地位是否將隨之崩解?
因此,就個人這些日子來看,Google Buzz的使命絕非只是單純地想要挑戰微網誌社群服務市場而已。
更重要地,是在新型態的”社交性即時搜尋”之中,奪回主導性地位。
原因無它,”社交性即時搜尋”所搜尋的內容,不像傳統網頁或部落格搜尋的內容是分散在眾多的個人、企業或網路服務提供商手中。而是掌握在少數的網路服務提供商手中(如Facebook與Twitter)。
是故,Google搜尋引擎即使已經領先其他對手,在前些日子便提前推出Social Search(Google的社交性即時搜尋引擎,目前僅限美國地區試用)。但搜尋的內容倘若全掌握在Twitter與Facebook手中,對於Google來說是永遠不會放心與安心的。
所以,Google Buzz並非像它的名字”Buzz”一樣,僅是讓人們七嘴八舌而已。而是網友可以透過它,分享與搜尋多元型態的即時訊息內容。當Google Buzz越來越大時,所象徵的意義不僅是社群的規模之增長,更重要地是,讓Google可以在即時搜尋市場上,累積更龐大的競爭優勢。(若就華人市場來說,目前Google Buzz在中文即時搜尋功能上,遠優於Facebook的中文即時搜尋)
因此,個人認為Google這次冒著Google Gmail結合Google Buzz有可能會有常用的郵件聯絡人不小心外流的風險,也要奮力一搏,力拼社交性即時搜尋的龍頭地位,絕對是與其未來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鍵性影響。
不過,儘管Google想做的其實是內容,而非社群。但,如果沒有社群支撐的即時內容分享,是無法長存於網路的世界當中。因此,Google與Facebook鹿死誰手,我相信仍待時間去檢驗、去證明。
(以上為個人意見之陳述,不代表任何企業之看法。)
喜歡閱讀我們的文章嗎?歡迎加入我們新成立的讀者粉絲團與噗友團,以便免費訂閱接收我們的最新文章通知訊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