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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2006-03-23 04:03迴響:19點閱:11665


(
從曾牧師轉來的)  願慈愛的上帝祝福這美好的推動計畫,阿們!



【立法委員蕭美琴:『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公聽會】



時間:2006324日(星期五) 10001200

地點:立法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蕭美琴國會辦公室

擬邀請與會人員:性別人權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性別平等

教育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台大婦女研究室、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世新大學性

別研究所、台灣大學教授、晶晶書庫、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拉拉手協會、女同志

媽媽聯盟、內政部戶政司、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法務部、司法院民事廳。





「婚姻」是一個人走到人生某個階段時,勢必會思考是否轉換一下生活方式的一

種關係。但這對同志來說,這是否為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在去年(200512

5日,英國開始實施了「同志伴侶」(Civil

Partnership)的法律規定,這無非對台灣的同志有了激勵的作用。但這也讓我們

思考台灣同志究竟需不需要一個「合法化的婚姻」。或許有人會質疑,沒有真正

的認同,就算同志婚姻合法了又有何用。但請別忘記,同志和其他的一般人所享

有的權利是沒有任何差異的,我們所要的只是呈現並普遍推及憲法本來就賦予的

平等權罷了。





為此蕭美琴委員特於2006324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立法院紅樓201會議室舉

辦「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公聽會,聆聽各界同志團體及政府部門的意見,關

於同志是否需要一個合法的婚姻權、需要一個合法的保障。這並不是一個定論,

而是一個可以讓同志發聲的公聽會。希望能藉由此公聽會凝聚各界共識,討論同

志所追求之權益。



討論議題:


        
一、台灣是否應讓同志婚姻合法化?

         二、同志婚姻合法化對社會的意義。

         三、同志婚姻是否應與一般婚姻享有相同保障?

         四、落實同志婚姻權修法方向應為何?





同志婚姻相關背景資料參考





「婚姻」是一對彼此相愛的戀人,交往到某個程度後必須思考是否轉換的「關係

」。在我們一般人的觀念中,這是理所當然的結果。但在同志的世界中,這或許

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我們不難發現,同志間彼此的情誼,一種絕妙、且難以

言喻的關係。不只僅止於性、愛,更有著一種異性戀伴侶永遠無法達到的境界。

這是一種心靈層次的關係,你或許不能想像,但是你卻不能否認他的確存在。





 

於現今世界上,已有眾多國家對同性婚姻的重視已超越以往的價值觀。經過數十

年的努力,同性戀者得到了社會民眾的普遍理解,但他們希望能獲得與異性戀者

一樣的平等權益,能讓他們的愛情真正可以曝光在陽光下。儘管一些西方國家已

經認可了同性戀的合法性。但是,性觀念開放的美國目前只有一個州承認同性戀

婚姻的合法性,而在保守的東方國家,同性戀婚姻得到政府及社會大眾認可的希

望,則更加渺茫。在中國,就有四千萬的同性戀者,對於他們來說,在街頭牽手

散步都尚且還是奢望。眾多同性戀者,不得不選擇用異性婚姻來掩飾自己的

性取向,而另一些人則選擇在網路上成婚,一償夙願。西歐各國同性戀者樂觀的

境況,無疑鼓舞了這些國家的同志們面對壓力,繼續努力追求著更多的權利

,希望可以如異性戀者一樣擁有完整的婚姻、家庭。





 

目前有國家對同性的規範如下:



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荷蘭、比利時、加拿大、西班牙。

允許同性伴侶結成民事法律關係的國家:英國、德國、法國、瑞士。





以下我們可分做幾個地區來看目前同志婚姻已被合法化或是已被賦予某種結合關

係的幾個國家:



歐洲



丹麥於1988年率先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瑞典、挪威、冰島、荷蘭和比利時相繼跟

進,允許同性戀在政府登記伴侶關係,享受等同于異性戀配偶的各項權利。



  瑞典自1995年以來允許同性之間的夫妻關係合法化。同時,瑞典的合法

同性戀夫妻不僅可以在國內或海外領養後代,而且同性夫妻之中的任何一方還可

以合法地成為另一方孩子的家長。





荷蘭議會於20001219日投票通過允許同性戀者結婚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個

將同志婚姻法律化的國家,但只適用于荷蘭公民或在荷蘭擁有居住權的居民。關

於國際和居留的規定與荷蘭其他婚姻是一樣的:至少有一方必須由荷蘭國籍或居

住在荷蘭至少四個月,且不保證在其他國家進行的同性婚姻能夠得到承認。最可

能獲得承認的只有那些本國有為同性戀提供註冊伴侶關係形式的國家。但是荷蘭

同志婚姻關係是不被美國政府承認的。





比利時參議院2003130日通過一項允許同性戀者結婚的法案,是世界上第二

個將同志婚姻法律化國家。這項法案給予同性戀伴侶與異性戀伴侶同等的權利,

特別是繼承權。但該法案不允許男性同性戀夫妻收養子女,而女同性戀

中的妻子可作為單親母親收養子女。此

外,2004101日前的比利時同志婚姻法,只允許比利時的本國同志在比利時

結婚;2004101日後,法律作了修改,放寬了外國同志在比利時結婚的規定

。規定只要雙方有一方在比利時至少居住3個月,外國同志也可在比利時結婚。

但其比利時的同志關係亦是不被美國政府所承認的。



    法國於1999年通過「PACS

團結契約,又稱公民結合契約」。目前法國的法律其實仍不允許同性結婚,但為

因應同志之需求,在1999年通過「PACS團結契約」允許同性或異性之2名成年人

簽署PACS契約後共同生活。其實有點像「同居法」不論異性或是同性都可適用。

就是在合法前提下,不管是不是同志,都可以結

合登記成為配偶。而PACS的功能是:簽約兩造可在PACS契約中約定共同生活之權

利義務分配,在民法(贈與、繼承)、稅法、社會福利保險、公私機關撫卹等領

域享受類同(但不等同)夫妻關係之部分權利義務,形式較有彈性,終止手續亦

較離婚簡單。





西班牙是世界上第四個將同志婚姻法律化的國家。規定同志夫妻間可收養孩子,

孩子並可繼承任何一方的財產。





美洲



加拿大成為世界上第三個將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2005/06/28)。加拿大法律

“two persons”的方式,來闡明允許同性關係的結合。而目前加拿大有如下

省分通過同性婚姻法律:British Columbia, Manitoba, New Brunswick,

Newfoundland (includes Labrador), Nova Scotia, Ontario, Québec,

Saskatchewan, and the Yukon Territory,以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的解釋方式

來排除各省的法律禁令,而讓同性能夠結婚。加拿大的同性婚姻證書並不要求具

有公民身份或居民身份(不像荷蘭或比利時)。此外,加拿大和美國歷史上相互

承認在加、美任一國內的婚姻。



美國僅Massachusetts承認同性婚姻,AlaskaCaliforniaConnecticutHawaii

IndianNew JerseyNew

YorkVermontOregonOhioMichiganGeorgia等數州承認同性伴侶的民事

法律關係。2000年,美國的佛蒙特州率先全面承認同性關係合法化,允許同性戀

以公民結合代替結婚的形式組成家庭,但仍未獲多數等同於異性戀配偶的權利。

Massachusetts則在2004317日成為全美國唯一一個承認同志婚姻的州。





亞洲



日本東京,成為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戀權益的亞洲城市。

印度和斯里蘭卡等亞洲國家設立同性戀社會組織,呼籲推動同性戀的非刑事化。



中國:中國學者李銀河於200635日再次把《同性婚姻提案》上交全國兩會(

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這是她第三次向全國兩會提交這個提案。



其他地區



南非2005121日,南非最高法院憲法法院公開宣佈支持同性戀婚姻,並要求議

會在一年之內修改婚姻法,允許同性戀者結婚。

法官公開表示目前的婚姻法不允許同性戀者享有與異性戀人相同的地位與福利,

這種規定與憲法不符;婚姻法中關於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這一定義應該改

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



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市於2003年市議會通過民事結合法,使同性戀夫婦

合法化。這是拉丁美洲第一個類似法律。

民事結合法規定,兩個人不論其性別或性傾向的自由結合為民事結合,在義

務、權利和福利上與普通夫婦享受同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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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taweichi/archive/2006/03/23/48122.html
2006-03-23 04:03作者:紀大偉分類:作家部落格迴響:19點閱:1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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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一樣都是人,不分男女,為甚麼結婚一定要是男女?應該是兩個人就好了才對啊!男女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只要能去愛這比較重要吧!只要能去愛不管愛的是男是女都可以啊!這是人權!況且這樣家暴事件或許會減少,而且臺灣也會大大的出名,而中國很快就會效法臺灣,造福更多人,或許可以影響更多歐美國家震驚他們,因為最保守的中國都這樣了他們會陸續跟進的。

2009-10-24 16:25 Michael Cho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南非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http://blog.yam.com/SoundsandFury/archives/2485642.html

對上面文章有點困惑,在文章一開始摘要和我讀到的資料,世界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只有四個,不包括瑞典和丹麥,但是上面文章的敘述又提到:「丹麥於1988年率先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瑞典、挪威、冰島、荷蘭和比利時相繼跟

進,」,到底是如何呢?

2006-11-17 04:20 iron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同志婚姻法」有許多正面的意義。首先,他給予弱勢一個平等的地位。異性戀與同性戀實行同樣的義務,包括納稅、服役等,相對地,也應該受到同等權利的回饋,不然社會是不公平的。不公平的對待就如同過去基督徒受羅馬人迫害般,是需要社會一步步的改革來剷除的。





再者,同志婚姻法並不會造成同志人數增多,只會使同志的關係更加「透明化」,地下戀情不在,使同志的關係更加正面,而不會受「比馬龍效應」的影響而日趨負面。同志本身也會因為受到肯定而更加自重,許多因為受社會冷落而自我墮落的同志,便會自我約束!


同志是自然基因所造成,部分雙性戀者受到同志正面社會風潮影響而「轉性」,並非後天,而是他們本身就是「雙性戀者」!而異性戀者並不會因為同志正面風氣而轉性,這點請許多異性戀霸權主義者不用庸人自擾!


同志婚姻法有如此多的正面意義,尚可使台灣成為東亞各國最先進文明之國度,亦可讓台灣知名度大增、觀光人潮大增(就如舊金山、柏林等同志友善都市之觀光人潮),有何不妥?

2006-11-16 15:28 飛呆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一個真正民主、文明的國家,
會給予同志朋友應有的權利----天賦人權,
那些反對同志的人其實很偏激,
因保守就是不折不扣的偏激!
一個真正理性、有良知及具有真正民主法治素養的政治人物,
會把同志婚姻、單身權益、男女平權視為理所當然,
那些反對同志的人請想清楚──
你敢確定將來你的子女、後代、後輩、上司、朋友、家人都不是女性、單身者、及同志嗎?
也許你現在間接否定的是過去、目前、未來和你有密切關係且愛護你的人類,甚至是你的下一世,
不要以為反對一個跟你沒關係的人無妨,
很多事都是很蝴蝶效應的....

2006-09-06 12:04 Sally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依個人想法來說,

我贊成同性戀合法化,同性戀者的關係會有所約束保障,另外減少社會問題。並且經濟許可,能夠幫助社會救助不幸孩童有一個溫暖的家,不過有人會詢問說,這小孩要叫你爸爸還是媽媽時候,因當誠實的說出兩個關係,也因當叫爸爸,這才會使社會名義不至於混淆,並且考驗同性戀者的道德價值。不過同性戀在台灣時機不構成熟,因為人和環境都因該改變正向的思考,才能使婚姻合法化帶來正面的嘯印

2006-04-23 05:32 阿寶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台灣的社會還不夠成熟。

2006-04-12 14:15

彩虹老人院是在談同性戀老人嗎

同一天下午4时在首尔新村延世大学百周年纪念馆,1000多名观众坐满了席位,当《彩虹老人院》(Mezon Do Himiko)的导演犬童一心和饰演该片同性恋主角的“美男演员”小田切让登台之后,女性观众发出了尖叫声。

最近,日本电影正在韩国影院静悄悄地谋反。《Pacchigi》、《彩虹老人院》两部影片的导演和演员同时访问了韩国,而且《摇摆少女》(Swing Girls)的主角上野树里在电影首映(23日)之际也访问过首尔。上野树里10日举行过记者会,她被韩国观众的热情所打动,计划于24日再次访问韩国。日本演员在电影首映前后,两次访问韩国是十分罕见的事情。电影《NANA》(30日将首映)的原著是矢泽爱的纯情漫画,而出演该片的日本顶级歌手中岛美嘉和成宫宽贵于本月13日访问过韩国。另外,《JOSE与虎与鱼们》的两名主演——妻夫木聪和池胁千鹤一同出演的日本电影《日出前向青春告别》(A Day On The Planet)也将于下月6日首映。

自从1998年韩国向日本大众文化开放市场以来,《情书》(Love Letter)等几部日本电影曾受到过热切关注,但是像最近一样,日本电影受到极大关注,是史无前例的。有人甚至小心翼翼地提出电影界是否正在掀起“日流”的主张。但是评论家们回答说“现在还不是。”不能将集中于几部电影的好评看成是对整个日本电影的关注。但是韩国观众喜欢的日本电影类型的变化是值得关注的。

最近在韩国受欢迎的日本电影的共同点是,奇妙的想象力结合社会性浓厚的素材,自由自在地往返于“稳重”和“轻快”之中。影评家沈荣燮称:“仅在几年前,‘岩井俊二’类型的内涵少女感受性的情节片和‘宫崎骏’类型的哲学性动画片还大受欢迎,但是最近,年轻观众却喜欢充满奇异、活泼、缜密的漫画性想象力的日本电影。”他还解释说:“好像符合对过剩的感情描述产生过敏反应,不奇妙就不喜欢的韩国年轻人的喜好。”

实际上,《彩虹老人院》描述了很容易就会引发排斥感的同性恋问题,但是以崭新的描写方法——“同性恋疗养设施”融进了笑声。同样,《Pacchigi》也描写了政治色彩很浓的旅日朝鲜人问题,但是在年轻人充满稚气的成长过程中淡化了沉重的思想理念。另一个共同点是,两部电影都是描写少数人群的“非主流”电影。《摇摆少女》描写了问题女生组建摇滚乐队的过程,该片集合了似乎只能在漫画书上才可能出现的场面,该片像是一部“奇异礼物套装”。

并不是韩国单方面喜欢日本电影。对于日本来说,韩国是重要的“测试市场”。《摇摆少女》的营销负责人孙孝贞称:“日本制片公司亲自管理演员的访韩日程,非常重视宣传。好像存在主张利用‘逆韩流’的氛围。”

记者 金美利

2006-03-25 13:09 老人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http://www.wretch.cc/blog/narzissmus&article_id=2622040

2006-03-25 07:18 宏誠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現在有部少年和中年同志,都是受了電影, 網頁或逃避家庭壓力才進入同志圈.大家都是以一試的心態. 在異性戀世界裏離婚率上升,人口老化與人口負成長的情形已經開始出現.同志婚姻很可能使問題惡化.
利用同志婚姻來移民和金錢利益的問題也會出現.
之前在某同志論壇發表過同志陰陽論:
宇宙中有陰和陽.
就像電腦中的1和0
兩性中男是陽, 女是陰.
男中以壯男為陽中陽, 弱男為陽中陰.
女中以壯女為陰中陽, 弱女為陰中陰.
異性戀就是陰陽相配.
同志,拉子圈就是1和0
雙性戀是陰陽並存,陰陽並收

2006-03-25 07:09 K.C.LEE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木炭加註警語還不夠, 樹下, 大樓頂, 山上, 海邊, 河邊, 鐵路, 馬路 等都要加警語.

最好的警語是 ""如果您想自殺的話, 請在等2年看看""

2006-03-25 00:52 木炭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ㄟ 山西布政司推了你的五千兩~~


what does this mean?? @__@

2006-03-25 00:35 ~~ㄟ 山西布政司推了你的五千兩~~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Yiling,您好:

關於您所說的美國方面同志婚姻方面的規範,我亦是從相關網站得知的,或許我的update不甚迅速,有了資訊上的錯誤。在這一方面,我將會盡快做修正以符合現今情勢。謝謝您給我的意見,希望您能繼續指教,及提供相關見解。



Joy 喬伊2006/03/24

2006-03-24 23:05 Joy喬伊

re: 『會有更多人燒炭自殺 ?』


怎辦?
但是我認為
如果有更多人認為
"同志結婚
會有更多人燒炭自殺"這種想法的話
那麼真正自殺的人數一定比
認為"如果同志結婚
會有更多人燒炭自殺" 的人
所認為的還要多咧...
~~ㄟ 山西布政司推了你的五千兩~~

今天報紙才讀到有人出來呼籲
媒體要遵守自律
不要老是在公共空間上
散播著"燒炭自殺"這種斗大的標題
我想這個準則
在網路上也應該一樣
前幾天有一位被媒體報導成是
破壞鐵軌兼謀害妻子的丈夫上吊自殺了
我不清楚他犯案的可能性跟動機為何
但是依照媒體慣用的一套邏輯
我應該可以直接把他的自殺跟媒體報導
的污名化緊密的聯想在一起...
我不曉得是否同性結婚
真的會導致有些人燒炭自殺
我也還沒清楚去理解這個同志爭議底下
各方的問題意識
但是我只知道
假如一個人或團體所持的觀點
不管這觀點有多洞見觀瞻 甚至有如神諭預言
一旦進入到了公共領域之中
這個觀點本身就某程度
參與及影響了這個發生在未來的事實的演出
不知道同志結婚真的會有人直接因此自殺的比率
會有多高喔?
但就跟媒體斗大還沒有驗證的說法一樣
這種"預言"恰好是以一種"詛咒"的形式在生效
瞻之在前--它揭示了即將 一定會發生的未來
忽之在後--它也弔軌的涉入了事情發生的經過
真是忽前忽後 可大可小
建議您小心發表這種言論

2006-03-24 19:05 theo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如果同志結婚
會有更多人燒炭自殺

2006-03-24 13:45 GOSPEL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離婚率上升,人口老化與人口負成長的情形已經開始出現了
跟同志結不結婚沒有直接關係
這牽涉到整個國家經濟政策及社會福利的運作
如果只是簡單的用同志結婚合法化來作為這些現象的原罪
未免失之簡化
也失之公平

2006-03-24 13:00 Yiling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1816年 ,法國烏托邦之父Charles Fourier, 他寫了" 一對相愛伴侶結合的定義 ,是個別的人...限制另一半,所產生的幸福" ,這可視為以"婚姻為牢籠與愛情墳墓"的一派學院文雅說法.....

他接著又發表了所謂的-"協和世界或人生樂趣,是源自於國家和社會政策..."的說法...

那麼在現今的國家政策下 ,不論法國或台灣,我們所謂的社會福利跟國家創建的幸福樂趣, 在婚姻這個範疇上, 對同志很明顯還是無法滿足, 依然限制在男與女結合之間,並僵在同性戀與異性戀兩極的拉距之間..

"我不接受社會制約限制於性別之間, 並說它是一種天然的制約 "法國有名的社會學家Eric Fassin說.

如果在可見的未來 ,世界大部份國家真的可以打破長久以來男跟女一對一的婚姻關係,而正式跨入同性結婚時代 ,那可謂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大突破 ,這突破代表的是人權的一大伸展...

那自然是一輩子期待愛情結合跳入制式勞籠的癡男愛漢所渴望以久的大事件......雖然.....婚姻並不能保證一輩子王子與王子過著美好的日子, 但畢竟它也是同志平權的一個指標, 非爭取不可!! 同志仍須努力!!!

2006-03-24 10:06 Falizizi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一直擔心同志婚姻在亞洲合法化後, 會造成離婚率上升,人口老化與人口負成長

2006-03-24 01:01 減肥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一直擔心同志婚姻在亞洲合法化後, 會造成離婚率上升.

2006-03-23 23:40 K.C.LEE

re: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

請問您的資料是從哪裡獲得的?
據我所知美國目前承認同性伴侶的類似民事結合的州只有
Connecticut, Vermont, Hawaii, Maine, New Jersey and
California, 而且各州所賦予的義務和權利也不盡相同。
另外,美國各州不見得會承認在加拿大的同性婚姻。
美國有Idaho, South Dakota, Wiscosin, Virginia, South Carolina, Tennesse, Alabama 已經增修州憲法限制同性婚姻及任何方式的結合,將會在2006年賦予公民投票。
Alaska 則限制其他非婚姻形式的結合所享有等同於婚姻的權利。


2006-03-23 10:14 Y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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