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看韓國驚悚電影《殘骸線索》(Tell Me
Something)頗有感觸(但我絕不說出情節,以免
掃興)。
(註:《殘骸線索》又被譯為《愛的肢解》-- 狂推)
因為我人在美國,所以我找了美國各界對於此片
的評論,看了之後更加坐立不安。基本上美國人
對於此片的看法有三種:一,批判此片只是《火
線追緝令》(SEVEN,布萊德.彼特主演)的模
仿品,卻遠遠不及好萊塢的標準;二,稱許此片
顯示韓國人也可以拍出像是《火》一樣好的娛樂
片;三,盛讚此片青出於藍更勝於藍,比《火》
更好。也就是說,第一種看法認為此片比好萊塢
差,第二種認為一樣好,第三種認為此片比好萊
塢更好。
(註:《火線追緝令》又譯為《七宗罪》)
這三種說法雖然大不相同,但是它們卻都一律以
好萊塢做為理所當然的,天經地義的度量衡。韓
片以及其他亞洲片一律活在好萊塢的陰影之下。
而這種文化與文化較勁的情勢,恐怕無法逆轉。
沒有人會說美國的影劇如同紐約版本的《冬季戀
歌》或加州版本的《我的野蠻女友》,因為美國
的影劇──就算是改編自韓劇──也不可能活在
韓劇的陰影下。美國的文化霸權就是這樣理直氣
壯。
我並不想提倡義和團式的口號,並不妄想打倒美
國的文化霸權,也不奢望大家走出好萊塢的陰
影。但我想指出,如果看電影的(美國)人都抱
持以上三種看法,那麼他們對於韓片的詮釋必然
受限。後來我發現,英國人和香港人對於《殘骸
線索》的解讀都比美國人豐碩得多;我想,這是
因為他們並不會動不動就以《火線追緝令》為標
準。
許多人不斷用《火線追緝令》來衡量《殘骸線
索》。《火》被視為「新黑色電影」(neo film
noir)的典範,而布萊德.彼特就成為新黑色電
影英雄。但我忍不住想說,《殘》未必沒有創
意,而被人視為很有創意的《火》未必就很有突
破性。如果《殘》充斥許多經典驚悚片的浮光掠
影,《火》豈非如此?幾十年來的驚悚片,豈不
都是希區考克以及古典黑色電影(如波蘭斯基的
《唐人街》)的投胎轉世?就算美國黑色電影以
及英/美的希區考克,也早就是世界各國可以自
由「當漏」(download)的文化遺產,而絕對不
是美國才得以獨享的故宮文物。布萊德.彼特不
是奧林匹亞山上的神祇,奧林匹亞也管不了世上
的芸芸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