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砍同性戀,殺手趴趴走
這幾天的國內外新聞很嚇人。
大型災難,我就不多說了。
有一個「較小」的事件,在台灣媒體好像沒有報出來,
可是在美國滿大的。
日前,在美國新英格蘭的某一家同性戀酒吧,
發生有人持斧頭砍殺同性戀者的事件。
殺手和被砍的同性戀者並不認識。所以不是情殺之類。
很有可能只是因為「殺手看不順眼同性戀,想要他們死」。
(此事待查)
總之殺手砍了人之後就趴趴走,
而警方也趴趴追。
(注意:在美國,用暴力攻擊同性戀者,也是大罪)
此事在www.cnn.com
有很詳細的報導。
還有video可以看:如,被砍的同性戀者的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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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一件事,不好意思,我一定要說。
我發現有些人在網路上稱我「老師」。
拜托拜托,我擔當不起,請不要這樣叫我。
大家彼此學習,大家互為老師,我不該占用這個頭銜。
有人大概以為這樣是對我表示禮貌──但是我真的擔當不起。
如果有人堅持要用,我也沒辦法,但我要明說:我很不喜歡人家用這種頭銜叫我。
很不喜歡。
直接叫我名字就可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