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得獎的電影《斷背山》是由Annie Proulx的中/短篇小說〔斷背山〕改編拍成。
那真是不簡單的小說.作者下筆〔毫不手軟〕 (這是我的說詞;一般書評都說她的文筆unsentimental, relentless )。
這個閱讀經驗是場障礙賽,因為作者的用字極俚俗而非正式英文,很多地方欲言又止,很多重要細節她蜻蜓點水一般帶過。

Annie Proulx真是藝高人膽大。
她在寫悲歡離合時(當然是「悲」「離」為主), 真是「毫不手軟」「下手無情」。
發生就發生了。
她也不會事先預警, 也不會在重點部位多加強調;
讀者如果漏看了什麼細節, 她也不管。
小說結尾有一些驚人的轉折, 可是如果不小心, 就會漏看。
小說中有極多小細節, 恐怕要把小說看兩次以上, 才會發現。
那些細節都很重要。
「睹物思人」在小說之中大量出現。
如果用得好, 當然也不錯。
她用了很多讓人想不到的物去思人
(平常微不足道的小東西);
沒想到那些小東西也可以承載很多情緒。
我唯一的抱怨, 是一項「睹物思人」的物件:
情人留下來的衣服。
看見情人留下來的衣服而聯想到情人, 真是太俗套。
而且作者在這物件上頭, 刻意煽情, 一反她原來的風格......
既然Proulx寫其他不俗的物件也都寫得很好,
我不大理解為何她特別強調情人遺留的衣服—
這種意象在文學之中太常見了。
這件(其實是兩件)衣服在李安的預告片之中也有;
在預告片之中, 雖然沒有明說那衣服是什麼,
但一看就看出來了,
因為這種意象在電影之中也很俗套。
李安的預告片, 在此已經讓我大吃一驚。
小說之中也是來這招, 又吃一驚。
(我不是很喜歡這種大白話的, 灑狗血的煽情)
但話說回來,
斷背山這篇小說真是特技表演。
英文版可以當課本來用, 一定很好。
(中文版, 我就不知了)
作者把大量可以鋪張的情節
全部壓縮在極小的空間之內
甚至一些可以灑狗血的地方
她都用三兩句打發掉
(我猜她是一直把稿子改短, 一直改短)。
那真是濃密得嚇人, 好像佛跳牆。
以前寫過一篇文章談
閱讀英文小說的感覺.
用英文讀小說
在閱讀不是以中文寫成的小說時,我盡量選擇英文版本。我看英文小說,而不等於看原文小說:小說原文雖然可能是英文,卻也可能是西班文,韓文,阿拉伯文等等。我讀湯尼.莫里森的英文小說,也讀夏目漱石的英譯本(原文為日文)。既然我沒有能力閱讀其他語文,便藉由英譯版去親近非英語系的小說。如果我的第一外語不是英文而是法文或日文,這篇文章就要改稱為「用法文讀小說」,「用日文讀小說」了。
很多外國小說已經有中譯本(簡體版或繁體版);我並非只能選擇英譯本。英譯本和中譯本都是譯本,兩種版本和原著都保持若即若離的關係,英譯本未必比中譯本忠於原著。然而,我還是選擇英文小說(英文原著和英譯本)。固執如我,似乎不給中文譯者面子──事實上我支持辛苦筆耕的中文譯者。我很矛盾:一方面想要給中文譯者捧場,而另一方面自己卻不用中文譯本。我不看中文譯本,並不是因為它們不可靠,而是因為它們太可靠了。如果我讀中文譯本,那麼閱讀過程恐怕就會太順利,一氣呵成,沒有障礙。
但我需要障礙。
用中文讀小說很舒服,而用英文讀小說則讓我不斷在文字陣跌倒。
很多人誤以為我的英文閱讀能力很強──讀了台大外文系大學部和研究所,又在美國的比較文學博士班打滾多年──事實上,我的英文還是不夠好。學,然後知不足。我閱讀英文小說的速度比美國人緩慢很多,而且我需要在閱讀過程中不斷查字典。正是因為我讀英文小說緩慢而吃力,我在閱讀過程中身陷異域,一再覺得文學作品和我疏離。
而這種陌生疏離的感覺,正是我要的。
曾有一種文學流派(即, 俄國形式主義派)主張:一旦語言給人陌生疏離的感覺,讓讀者不安,那麼這個語言就不再只是日常生活工具,而升華成為文學。我的閱讀癖乍看類似這種主張,卻沒這麼崇高。我只是發現:不用中文去進行閱讀時,中文再也無法為我撐腰,我被迫採取謙卑的姿勢來面對異國語文,只好讀得慢,讀得苦,也因此讀得仔細。因為用英文讀小說必須咬牙切齒,一旦讀出味道,就格外刻骨銘心。
因為下了苦功,用英文讀過的小說不容易忘記,可以回味再三。
在講究速度的當代,用英文讀文學正可以抵抗速度。許多英語教學者建議學生在讀英文文章時,不要一遇到生字就停下來查字典,因為那會拖累閱讀的速度,並增加閱讀的挫折。或許這種順暢感有利於學習英語吧,但是這種方便恐怕對文學閱讀者無益,反而有害。我認為,如果真心要讀小說,就必須誠實面對作品中不斷迎面撲來的障礙。遇到生字,就停下來,查字典吧──
享受緩慢,享受挫折。向文學低頭吧。
Mon, 15 Dec 2003 聯合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