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測量河流的窄度
書籍分類的問題引起一波波爭議。執法單位說,「限制級」圖書,不准讓未成年人士接觸;而「逾越限制級」的圖書,任何人都不准看。有書商從香港進口香艷書籍,被認定為「逾越限制級」而受制裁──也就是說,香港成人可以閱讀的書刊,台灣成人卻碰不得。
我走訪美國洛杉磯和芝加哥兩大城市的綜合大型書店,實地觀察美國經驗。平時我出入這種大書店,並沒有「特別」注意「限制級」和「逾越限制級」書刊;受到台灣一連串掃書行動刺激,才去書店專門查看情色書籍「如何擺設」。我發現這些正派書店並沒有「特設」成人專區(只見兒童特區),而成人圖書穿插在一般書籍之中──既然成人讀物並未盤據某一特別地盤,難怪平時我不會留意它們。
《花花公子》和《花花女郎》是三點全露的裸女裸男雜誌。如果寄這種刊物到台灣,一被海關查獲就會被沒收。可是在老少咸宜的美國大型書店,這種刊物就安安靜靜立在時裝雜誌旁──並沒有被隔離。雖然包上膠膜,但拆閱也行。全裸精裝寫真集和鳥類攝影集並排,情慾小說住在羅曼史隔壁,彩色圖文性愛指南則緊貼太極拳自學圖譜。(綜合書店並沒有展售特別火辣的書刊,但嗜辣人士仍然可以在情趣商店合法購得香艷讀物。)
多元書種,自然交叉共存。這些書籍排列如同一條河,富含各種礦物雜質,蜿蜒流過各種色塊的田野。每一截河段,都是河流的一部分。
「在判定一個人有罪之前,應該把這個人視為清白的。」這個理念,是要盡可能珍重一個人的尊嚴。不過,這個理念的反面在台灣比較流行:「在判定一個人清白之前,還是當這個人有罪罷」。
在美國,「在一本書被認定絕對有害之前,它可以公開販賣」──在盡可能的範圍之內尊重一本書,以及讀書人之人權。在台灣暢行的版本,也是此一理念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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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
聯合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