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穎怡推出的《搖頭花》一書,在BLOGGERS人口中引起不少討論。其實台灣今年也有另一本類似的書。是寶瓶文化出版的《男灣》。
以下的文字並沒有提供此書的內容大綱; 有興趣的朋友請直接找書來看......
我們是不是也需要召喚台灣的天使,來為社會把脈呢?
同性戀,通常被視為一種邊緣議題,可是我一直認為這個邊緣議題正好對準社會的核心。
同性戀是一面照妖鏡,擁抱同性戀的社會才具有多元民主的氣度,
排斥同性戀的社會必然也在其他層面打壓異己。
台灣有沒有天使?
──序《男灣》
《美國天使》已經成為當代美國文學經典,劇中探討了同性戀者,愛滋感染者,以及多種「零餘者」在社會風氣保守時刻的生命。此劇後來改編為電視影集(梅麗史翠普主演),叫好叫座,被認為是同志文化攻克主流媒體的里程碑之一。在二OO四年美國總統大選前夕,《美國天使》作者湯尼庫許納在媒體上大力抨擊美國執政當局的保守自大,使得國內的同性戀者以及國際的中東人民飽受苦難。然而,同志的美夢如浪花破碎:敵視同性戀的總統候選人還是吸取大量選票連任,而美國許多州打壓同性戀人權的法案也同時過關。雖然天使號角響起,廣大民眾卻沒有醒覺。
同性戀,通常被視為一種邊緣議題,可是我一直認為這個邊緣議題正好描準社會的核心。同性戀是一面照妖鏡,擁抱同性戀的社會才具有多元民主的氣度,排斥同性戀的社會必然也在其他層面打壓「異己」(其他的「異己」,包括原住民,外勞,外藉新娘等等)。同性戀和一個社會的「價值觀」(values)密切相關。難以苟同美國主流價值觀的歐洲,就很難接受美國大選的結果。在許多歐洲國家,同性戀人權是基本人權的一種。最近,某位有意參與「歐盟」運作的官員說出歧視同性戀的言論,引起抗議,該君只好摸摸鼻子走人。每回歐洲與加拿大推動同性戀權益有成,美國官方就會跳出來抗議,說是違反了價值觀。可是,是誰的價值觀被違逆了呢?究竟誰的價值觀才符合「倫理」(ethics)呢?
談論倫理的方向繁多,而我想談的倫理側重「我」與「異己」的關係。主流社會的中堅分子認為他們自己是「我」,想像同性戀者是「異己」,懷疑「異己」會腐化「我」。這種將「異己」視為敵人的觀念,其實是不合倫理的。這種不倫理推至極致,就是納粹屠殺猶太人以及同性戀的悲劇(納粹是「我」,猶太人以及同性戀是「異己」),以及仍在某些國家發生的「種族淨化」(殺光「異己」,「我」就變得乾淨)。
而墾丁男孩的《男灣》卻展現出疼愛「異己」的倫理:「異己」好可愛,於是「我」愛上他,就算他沒有以投桃報李的方式回過來愛我,我也不恨他。我們正好需要這種倫理的呵護吧。《美國天使》從同性戀個人角色出發,進而思索美國整體的命運。不免聯想:我們是不是也需要召喚台灣的天使,來為社會把脈呢?
台灣讓人困惑。在一方面,同志似乎有好日子過了。同志運動累積了十年以上的歷史,同志主題的文字影像已經可以輕易獲得,同志尋找情愛和滿足慾望的管道也逐漸暢通──甚至不時有人「謠傳」同性戀婚姻即將在合法化。
可是在另一方面,同志的好日子卻蒙上陰影。同志網路一再被官方或惡意民眾封殺。破獲同志派對的媒體畫面,成為餵食大眾的香辣飼料。有些政治人物不但不覺得應該支持同志人權,反而以抹黑同志為樂,還因此賺取在媒體曝光的機會。還是有人因為同性戀身份而自殺,而被勒索。不少同志上網交友(只在同志網站,沒有金錢交易)而被警方捕捉,因為被認為有害社會。我的朋友在同志網站張貼交友照片,結果被捕,被移送法院,被判拘役或罰金──這是所謂人權社會發生的真事。
這儼然是一個仇視同性戀的社會。每次在網路電子報讀到這些來自家鄉的訊息,都不免掩面長嘆。這些不倫理的事件不斷發生在同性戀者身上,受害者絕對不是同志當事人而已,整個社會也中毒。我一再強調,同性戀是認識一個社會的指標:在一個不愛同性戀的社會裡,沒有幾個人是真正被愛的。
如今還是有美國友人問我:台灣是不是要立法通過同性戀婚姻呀?
(不要立法打壓同性戀人權,就偷笑了;如果同志在網上交換照片都可能被抓,還談什麼婚姻?)
不過,在悲憤之餘,台灣許多年輕人的面貌還是讓人會心一笑。在同志書店,在同志大遊行,他們可愛,也欣賞別人的可愛。他們有時候會掉進所謂愛情的牛角尖裡,可是又變魔術一般從藍色海面探出頭來,如魚得水。去國多年,墾丁的海洋與草原又在《男灣》向我招手。久違的天使們。
台灣還是可能讓人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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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大偉,二OO四年感恩節,美國加州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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