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輕時,曾經思考說謊這件事,而發現一個事實,除了不說謊的性格,決心不說謊之外,要做不說謊的人,還有一個條件,那就是不說謊的力量,能夠不說謊而活下去的能力。而且,我認為,這力量─能力─是可以在自己心中鍛鍊出來的。﹂─大江健三郎,〈不說謊的力量〉。
不說謊需要力量嗎?年輕的時候,我也曾思考說謊這件事,有趣的是,我的動機和大江健三郎迥然不同,他是下定決心做個正直的人,相信誠實、不說謊是可以鍛鍊出來的;而我,恰恰相反,是在一個自認除非說謊難以自保的情境下,臉紅脖子粗地思考,我該怎麼講出一個謊言,讓旁人相信,最好也得讓自己相信,彷彿這謊言,完全是事實。
這樣的經驗不多,但只要有一次,就很難讓你忘記。說一個讓別人相信的謊言,其實非常不容易,要讓這個謊言連自己都相信,更是難上加難。我必須承認,如果可以選擇,我寧可自己是編造得出謊言的人。人,很奇怪,幾乎不必指導,毋須學習,當人開始有﹁我﹂這個概念的時候,﹁謊言的必要﹂就同步萌牙。沒什麼天大的道理,就是要維持他人心目中對﹁我﹂的認知或要求,儘管此時這個﹁我﹂,有可能才是二、三歲,話都說不清楚的小兒。
﹁我﹂的意識,啟蒙甚晚,我的說謊經驗還是跟著老妹來的,小一、小二的孩子,會有一段時間的怪癖:順手牽羊,腦袋中沒有﹁偷竊﹂這檔子事,但就是很順手地,過店即拿,拿得東西可能是一枝筆、一塊糖、或一罐太空汽球等,都不是什麼天大稀奇的玩意兒,無知小兒開心的是不告而取的樂趣。不過,樂趣搞多了就可能出事,咱們姐妹倆下課的﹁秘密﹂,沒兩次就穿幫了,不是被店家發現,是比咱們更機靈古怪的老媽發覺的,簡單得很,﹁沒給你錢,你那來的筆記本?﹂老妹打死不說,老媽氣到綁住了老妹的手﹁逼供﹂,我站一邊看著鼻涕眼淚掛一臉,哀嚎聲二條巷子都聽得到的老妹的慘相,漲紅著臉,反覆思考著我該怎麼辦?我書包裡那枝鉛筆該怎麼辦?
四十分鐘之後,老妹全招了,她被老媽帶到店家去致歉。至於我,什麼都沒說,站在一邊嚇得要死,套句我現在常講的話,一點道德勇氣都沒有,既沒幫老妹說話,也沒誠實以告。隔日,我悄悄地用上﹁順手牽羊﹂的本事,再順手把羊給放回去。這件事,就算結案了。
從此之後,我知道自己是一個沒有說謊能力的人,至多我只能做到不說,而即使是不說,對我都是異常艱鉅的事,我缺乏說一套自己不相信的事的能力。這不是開玩笑的事,大江健三郎以此為﹁無上的價值﹂,這個價值在我成長過程卻經常成為與人爭執的導火線,最嚴重的一次,是學校老師要檢查書包,我堅持拒絕,老師看我態度愈強硬,愈認為我的書包必有詐;老師愈要看我愈是不肯,強調沒有人有權力不在我的允許下打開我的書包,遑論檢查,而且﹁我是不會說謊的人﹂。這句話不說還好,可以想見,老師看我的神色,多麼地不信任,完全不能怪她,那有孩子不說謊的呢?當然,也沒有孩子竟胆敢拒絕檢查書包。這件事,在老師的退讓下,也算結案了。
從此之後,我知道,據理力爭是會傷害人的,不是傷害旁人,就是傷害自己。很長一段時間,我甚至不知道該如何說話。同樣的,我始終搞不懂,為什麼有人可以說了前言忘了後語?他是說謊嗎?在他的意識裡,或許完全非關謊言,只是太單純地想要取悅他的對象,以讓自己符合他人的認知或要求,在掌聲如雷的同時,他以為得到了滿堂采,卻完全沒有意識到:就在此刻,他得到掌聲最大的時刻,﹁自己﹂其實是消失的。因為,他根本忘記自己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說謊確乎是一種高難度的技巧,非反覆練習難以竟其功,練到爐火純青之際,凡口說出之事,此人必信出於本心,儘管他很大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因此會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此人說話顛三倒四、前後矛盾,聲音卻愈來愈大,甚且毫無羞恥感。面對這樣的人,你該怎麼辦?不發聲,形同默認;發聲,他聽不到或拒絕聽聞。
大江健三郎給孩子的建議是:從現在就立下原則,長大擁有選舉權的時候,絕對不投票給會說謊的強人!看起來,這實在是個非常消極、甚至近乎陳腔爛調的建議,不過,正直就是某種程度的八股。對付張口就是謊言的人,劍走偏鋒不是辦法,還非得靠關公的大刀,一刀劈下,就是黑與白,不與之為伍,這不僅是價值的選擇,這已經是人格的選擇。力量,由此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