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落下的時候,我正拎著一袋麵包,低著頭從烘焙坊走出門,才推門就一腳踩進水裡,豆大的一顆雨珠,滴地就直直滑落我的鼻梁。怔忡地看看腳,才想起還得看看天,彷彿這才能確定:真是下雨了;而且,還是午後滂沱雷震大雨。
雨特別容易讓人發傻。我才傻傻地站在雨裡不知如何是好,那人已經笑意盈盈地撐了把傘過來。短短一段路,二人俱無言。才上車,那人竟又傻傻地走回烘焙坊,站在傘下,一動不動。和孩子面面相覷,東兒、婉兒笑翻了,原來,他手裡拿得是店門口別人的傘,陸續將妻小送上車後,照常理,他該拿著車上的傘,自己再走回來,沒想到發傻的我,上了車卻忘了他。我輕喝一聲,﹁還不給你爸爸送傘去。﹂東兒才一溜煙地衝進雨裡,大個頭的孩子,大雨裡顯得格外小,一個模樣的愛淋雨。
雨點打在休旅車的玻璃窗上,好大的聲響,孩子們一人一副MP3,個自選擇喜愛的歌;那人一樣開著車內音響,聽著自己的歌;小小的空間,充滿各種聲音,卻又無比寧靜,因為,沒人聽得到自己不想聽得聲音。在我們家,雨,好像從來就不是愁煩的象徵,相反的,還頗有交響樂的效果。
年輕的時候,最愛踩著腳踏車衝進雨幕,人家是﹁夜闌臥聽風吹雨,鐵馬冰河入夢來﹂,咱們是﹁鐵馬冰河衝將去﹂。最困難的是決定衝進去的第一刻,望望天、看看地,衡酌衡酌這大雨會在幾分鐘之內讓自己全濕?這幾分鐘若衝不回家,大概能衝到那?這樣的評估,其實毫無意義,因為不論是三分鐘、五分鐘或十五分鐘,原則不可能打斷淋他個痛快的念頭。
一咬牙,走進雨裡,就再沒有回頭路;風愈大、雨愈狂,愈過癮,頂好那雨點大到重到打在背脊梁上會痛,那就更完美了,這個時候你可以用力踩著幾乎前進不了的鐵馬,狂呼猛喝,根本沒人聽得到你發什麼飆。雨是冷的,背是痛的,人就是活的。
幾乎沒有例外,腳踏車將到家門前,﹁鳴雨漸過漸細微,映空搖颺如絲飛﹂,混身還是濕的,就覺得又不過癮了,再飆,往市場攤子騎去,秋冬之際,有二個選擇:入口辣得冒汗的豆花︹其實是要喝那薑湯︺;不然,就是一碗雞絲麵加蛋。至於春夏,沒有第二句話,不是八寶冰、就是蜜豆冰,說是夏天,淋場大雨吃冰還是會叫人凍得發抖,可抖也是過癮。這麼繞一圈折騰,﹁行雲莫自濕仙衣﹂,咱們的﹁仙衣﹂差不多也乾了大半,至少返家不至於挨罵。
就在那發傻的三、五分鐘,記憶一走,就走進雨幕深處。淋雨的習慣從沒改過,隨手攜帶的傘,總是帶了就丟,經常拎著沒張開的傘,照樣讓雨打在身上,年紀大的好處,交通工具不再是肉包皮的鐵馬,而是皮包肉的汽車,雨再淋也有限,短短的路程,讓雨打在肩頭,不論是大雨、小雨,清清冷冷,格外讓人舒緩,最好還是在夜裡,就真有﹁紅樓隔雨相望冷,珠箔飄燈獨自歸﹂的況味,即使分離的孤獨,因此都可堪忍受了。
自己不煩雨,還喜歡帶著小孩玩雨,平常時候當然不能讓孩子淋到丁點雨,但一年總有那麼一、二回,性緻特高,或當天雨的品質不差─夠大但還不至於淋垮人,夠小但還不至於淋不濕;讓孩子穿上小雨衣,還要打上小雨傘,大手牽小手,一塊走出門,一路散步,一路聽雨聲,走過癮了,小傘拿掉,讓雨直接打在雨衣上,彷彿也就打在身上了,然後要孩子仰起頭,讓雨滴直接滴在小鼻子上,哇,最美的事就會發生,小臉蛋立刻就能開出一朵最亮的花。
雖然,酸雨嚇得死人,玩一趟雨得洗半天,這遊戲還是頂讓人開心。直到孩子大了,現在,東兒、婉兒自己上下課玩著衝進雨裡的把戲,我只能完全扮演嘮叨的媽,反覆提醒著:淋過雨要立刻沖澡啊。當然,沒人理我。
看著自己走過的路,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再走一遍,很奇怪,心頭還是藏不住的熱。好想再有一次衝進雨裡,仰頭大聲呼喊,在雨裡狂歌漫嘯,喚雨把這污濁的大地,狠狠地洗他一遍。誰怕雨呢?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