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失難免,只要有一個春天細用慢享,一切也都無所謂了。﹂旅美作家劉大任的新著︽園林內外︾,書腰上,摘自〈春遲更好〉的一句話,立刻吸引我的注意。原因無他,我連半個春天都無從享用,只能在辦公室,翻著他美美的新書,想像春天。
慘的是,還沒看完,書就被同事給搶走了,連想像都只有一半。幸好,搶我書的是如花美人,否則,肯定翻臉。這可不是說笑話,別人的春天,還有個油桐花祭,我的春天,卻是太百股權爭議、第一夫人出脫股票,真要傷心到撞牆。
其實,春天離開我已經好多年了。對大自然,我畏懼比欣賞多。看到大樹綠草我怕蟲蛇,說到花,我還怕蜜蜂蜻蜓。小時候,家裡有個小庭院,庭院裡還有個小水池,做成雅致的假山,為了替小山上的花澆水,有一回,老大一個人跌進池裡,濕淋淋地坐在池裡,還弄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成為街坊的笑柄。等我自己有了孩子,回娘家,老媽還老拿這取笑我,她總不忘提醒她的外孫兒女,﹁小心啊,別掉進去了,你媽就這麼呆過。﹂說完,還大笑一陣,我就只能臉紅地站在孩子面前,說不出一句話。
我家的庭院,小是小,但老媽的巧手,卻讓這個小天地狀似豐富。進門就有一株桂花,夏秋之際,滿室生香,這香味甜而不膩,可能是從小習慣了,桂花香遠比七里香、夜來香、玉蘭或野氣十足的槴子花,要討我的喜歡。
逢年過節,當然不能免俗地要搬幾盆菊花回來,節一過就移除,不管古人如何以﹁君子﹂稱之,菊花成茶外,那香氣實在吃不消。日本古小說︽帎草子︾紀錄平安朝時代的習俗,九九前夕,以棉布蓋在菊花上,浸一晚上的夜露,隔日拿棉布拭身沾染菊香,文字端得是風流,卻很難想像真拿菊香拭身,誰還敢近身哪。
老媽也養玫瑰,玫瑰雖美,卻不若想像來得好養,養了幾年,老媽氣她的玫瑰總是愈養愈小,開到最後幾年,連花都不開了,於是廢棄玫瑰,改養蘭花,情況差別不大,還更糟,經常是第一年真美,第二年花就不開了。老媽養蘭養到老,這花才肯聽話,真讓她養到年年開。當然杜鵑是不可少的,而且,還有各式品種,不過,我對詩裡的杜鵑遠比真實的杜鵑要喜愛,更有感覺。
還有幾年,家中養過幾株茶花,白色複瓣是我的最愛。既繁複又單純,她沒有讓人心煩意亂的濃郁香氣,花凋時也清清爽爽,一朵萎黃,不會零零落落掉滿地,讓人無端傷春。中學住校那年,班上有個來自卓蘭的同學,家中務農,那養出來複瓣白山茶,才叫人驚異,一巴掌大的花,如此沈靜從容,每個星期,她總會帶幾朵來,給好朋友一人一朵,置於小盤,擺在桌上:伴讀,既解寂寞,又不干擾。
對花,我的感情,只能到這裡了。一朵最好,一盆或一株都難逃被我養死的命運,一束那肯定被我丟掉。大學時候,不知什麼因緣認識一個軍校生,有一回,他來台北找我,二人相約在台北重慶南路街頭見面,本來還開開心心地前往,下了公車,遠遠地瞧著一個傻大個兒,捧著一大束花,站在街頭,心情立刻跌到谷底,恨不得回頭閃人,溜掉算了,遲疑幾分鐘,還是硬著頭皮,上前相認,待他送上那一大束笨花,我還得故做驚訝與歡喜的模樣收下。那是我最恐怖的一次約會經驗,草草吃頓飯結束,他說要看電影,我敬謝不敏,隨便找個拖詞告別。當然,臉上還是裝著笑的。抱著花,上了公車,我順手一丟,就把花給甩了,就是不肯坐在花邊,這才鬆口氣。當然,這位老兄,從此成了我的拒絕往來戶。
剛結婚時,還有段故做浪漫的時間,逢到假日,就往花市走,找幾枝花往家裡擺,我是沒本事搞一大束花的,頂多一、二枝海芋,簡簡單單的線條,偶而玫瑰也至多三枝;繞是如此,約莫一個多月之後,先生終於憋不住央求,﹁我受不了那花香味,能不能別再搞了?﹂
看著苦著一張臉的先生,我笑到不行,回想結識多年,好像他還真沒送我花過。二個怕麻煩的人,才有機會湊在一塊兒。
從此丟花即成惡習,對熟悉的人,也不隱藏,一定直說,別送花,我只能感動三分鐘,而且,三分鐘的感動還可能有八成是裝的。講得無情,其實只是怕麻煩。大束捧花,看似複雜,反而最不費心,往花店走就是了;收花的人可就累了,過度包裝的捧花拆開來,很難搞定,好不容易搞定之後,隔個二天,眼見各式花材逐一凋萎,更難收拾。美美的花,死在自己手上,說有多難受就有多難受,養在土裡不好嗎?
窩在俗世凡塵,不論那一個窩,都不再有娘家的小庭院,我的春天不再紅白斑爛。還好,我有二個單純的孩子,有個老大養冰箱發芽的洋蔥,還有個要和哥哥拚場的妹妹,也養起不知名的豆子,丁點大的小盆,那豆子竟長得茂密極了,我老笑那是妹妹的﹁重慶森林﹂。
沒有一個春天,可以細用慢享,遺憾嗎?轉頭看著窗檯上的僅有一抹、卻依舊生氣盎然的豆莢綠;春天有了綠,其他一切、生活的得與失,其實也是可以無所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