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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鬍子────說臘

2009-07-15 08:10迴響:5點閱:2548

網友鬍子迴響:

昨與親友在粵香園晚飯,席間盛讚其“臘味拼盤”時,有小朋友問曰:為甚麼要叫它臘肉?引發爭論:有謂:冬季製作以供臘月食用之,故名。有謂:肉之特殊醃漬、薰烤、風乾者,與鹹肉不同,此法謂之“臘製”,臘月者,吃臘肉之月份也!似此猶如雞與蛋何者先有之爭,不得不再請教方家,望祈釋疑,以開茅塞,感恩!

答曰:

冬天醃製魚肉雞鴨總名為「臘」是從臘祭而來。臘祭,即古代的蜡祭,漢以後多用「臘」字。「臘」之為「歲末」,是因「臘祭」而得名。通指農曆十二月或泛指冬月。

《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祈來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勞農以休息之。」孔穎達在這一段文字的疏文裡註解「臘」為「獵」──「臘,獵也。謂獵取禽獸以祭先祖五祀也。

《左傳‧僖公五年》則有另外的解釋:「宮之奇以其族行,曰:『吾不臘矣。』杜預注:『臘,歲終祭眾神之名。』」

佛教戒律規定比丘受戒後每年夏季三個月必須安居於一處,修習教義,稱為一臘。亦因之而特指僧侶受戒之後的歲數,或泛指年齡。臘字之為用多矣。

這些資料我都是為了服務來問訊的諸君而抄打的,各位如果隨時對耳目所及的文字有興趣,不一定要來問我,問書最方便。何不為自己準備一套漢語大辭典之類的工具書?隨時查找,沉吟再三,豁然開朗,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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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storyteller/archive/2009/07/15/418878.html
2009-07-15 08:10作者:張大春分類:作家部落格迴響:5點閱:2548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答鬍子────說臘

把臘一次說完。寫完之後,有虛脫的感覺,沒有精力再檢查。見諒。

《齊民要術》有作脯腊法條,謂臘月作脯腊最宜,可過夏,中有一法,將處理罷後魚肉,穿以細繩,懸於屋之北簷,風凍乾實,稱瘃腊或瘃魚。瘃,凍而凝結義。臘月風凍之法,與焙、烤、陰、晾、曝、燻等乾實法不同,亦「臘」與他作醃魚肉雞鴨之分。

臘與腊,非正簡字體之別。腊,音昔,乾肉。《易經‧噬嗑》:「六三,噬腊肉,遇毒。」《禮記‧内則》有脩、腒、脯、腊等多種乾肉記載。腒,鳥肉,古時士見面之禮。脩、脯、腊者,按(《周禮‧天官》「腊人」條鄭玄注,大物薄析曰脯,小物全乾曰腊,加薑桂等辛香並輕搥使乾實者稱鍛脩。

《齊民要術》作脯腊法有云:「作脯,用牛、羊、鹿、野豬、家豬肉,或作條,或作片;作腊,用鵝、鴈、雞、鴨、鶬、鳵、鳧、雉、兔等」。前者大物薄析,後者全物製作,亦印證鄭説。鵝鴈等非家蓄者,英文習稱之爲game,獵味、野味也, 亦即臘乎?

秦之臘祭既然為周之蜡祭,爲何秦之臘祭在十二月,《禮記‧月令》卻云周蜡在「孟冬之月」,而孟冬為十月。秦之臘月,夏之九月,周之十月,均為農曆十二月,曆法不同而已。古羅馬曆僅十個月,後增July與August(七、八)二月份。原七月改為九月,餘皆往後順延。現行西曆以September為九月,septennial七年之謂;October十月,八爪魚卻稱Octupus;November,十一月也,打禪九卻稱Novena;December十二月,一個decade 十年,而decimal卻是十進位了。

秦漢的臘祭雖説於歲終舉行,惟《說文》:「臘,謂冬至後三戌臘祭百神。」冬至後第三個戌日,不當然落在十二月。漢以後臘日並無定日,不僅無定日,亦無定義。要之,後人分不清臘祭有無,其意義又爲何?有以臘為祭品者,有以臘為祭名者。以臘為祭名一派,對受祭對象,有主祭百神者,亦有主祭祖者。而臘,或訓爲接,新舊交接義;或主送而不迎,故稱伏臘。既無定義,亦無定日,最後唯以「王者各以其行之盛日為祖終日」了結。

僖公五年,晉假道於虞以伐虢,滅虢師還,再滅虞。虞大夫宮之奇以虞虢同源而晉為外人,虞公受賄借道予晉伐虢,顯違忠信,非處國之道。諫虞公,不聼。「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非吾不臘!),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杜預注以「臘,歲終祭眾神之名」,不知所據爲何。觀《左僖五》上下文,臘非當然爲祭,更無法指其為祭百神。縱以臘爲祭名,非可排除此處所指之臘乃引申為歲末之義。晉攻虢在魯僖公五年冬,左傳以十二月晉滅虞,周語則記三月虞亡,中間仍然牽涉夏曆周曆的問題。【按: 左傳國語是否出自同一作者,曆法似可為綫索之一。】所謂「虞不臘矣」,可解釋為:「虞過不了十二月,我們還是早點開溜。」

按《周之秩官》,虞人爲掌山澤之官,供祭祀、賓客之材。既掌山澤,其材,魚禽也,臘也。「虞不臘矣」語帶雙關,言虞犯先王之法,違先王之教,即將亡矣,無法再履行【按:禮,履也。】其提供祭品之職。參觀《國語‧周語中》定王使單襄公聘于宋條:單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陳,以聘于楚。歸,告王曰:「陳侯不有大咎,國必亡。」
獵臘均从巤。獵,从犬从巤,放犬逐禽義。臘,从肉从巤,田獵所得義。倘臘與蜡為一祭,臘與蜡應同音,或一音之轉。先儒既不取同音之說,又不以臘字為裂物之義,而主臘為祭,令人費猜疑。以臘為田獵所得,更能説明以下。《韓非子‧五蠹》:「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澤居苦水者,買庸而決竇。」此處之 「膢臘」,獵物也。《莊子‧庚桑楚》:「臘者之有膍胲,可散而不可散也。」此處之臘作祭品,並不影響莊子擬表達之本意。

臘以祭祖先。《春秋繁露‧郊事對》:「臣湯問仲舒,『祠宗廟或以鶩(家鴨)當鳧(野鴨),鶩非鳧,可用否?』仲舒對曰:『鶩非鳧,鳧非鶩也。臣聞孔子入太廟,每事問,慎之至也。陛下祭躬親,齊戒沐浴,以承宗廟,甚敬謹,奈何以鳧當鶩,鶩當鳧?名實不相應,以承太廟,不亦不稱乎?臣仲舒愚以為不可。』野鴨為臘,應屬正解。

至於蜡祭,鄭注:「蜡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亦祭宗廟。」《月令》云:「是月也,大飲烝。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查禮記所記,蜡兼祭天與公社。兼祭時,祭品當有所分,祭法亦有不同。《月令》所謂「大割」之「大」,指田獵所得之「大物」,相對於「臘」之「小禽」。《禮記‧郊特牲》:「(季春)君親誓社,以習軍旅…流示之禽,而鹽諸利,以觀其不犯命也。」,鄭玄疏以:「凡田,大獸公之,小獸私之。」臘祭或蜡祭之祭品,如係田獵所得,大獸以祭公社,小獸以祭先祖。

《月令》云:「是月也,大飲烝。」蜡祭是年終的全民大拜拜。是日也,鼓樂、歌舞、優技、酒肉、辣妹全都出籠,擧國皆醉。《雜記下》:「子貢觀於蜡。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百日之蠟,一日之澤,非爾所知。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蜡祭是「禮不下庶民」之例外。按儒家的看法,維持庶民秩序的本為強制支配手段的「刑」,而蜡祭,透過民衆參與,得建立庶民之禮的自律性秩序。庶民學習之禮,禮記稱「齒」。因爲儒家對禮之施於庶民有特別見解,故《禮運》篇記孔子因觀蜡祭而有大同世界的那番理想國談話。

蜡義為何? 《說文》:蠅䏣也。段注,「蜡,助駕切」,用於蜡祭乃假借「昔」,七慮切,息義;但段亦表示,蜡祭之蜡,其音義均不可攷。《周禮‧秋官‧蜡氏註》:「蜡,骨肉腐臭,蠅蟲所蜡也。」《郊特牲》以「天子大蜡八」(八神),雖先儒對代表百神之八神有不同看法,但蜡之祭詞: 「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則昆蟲為重要之祭祀對象。祭天把祭物燒烤,用香煙;煙祭水用沈,把祭品沉入水裏;祭土(社)用埋,把祭品埋在土裏。祭昆蟲,合理推論,由祭品生䏣,供昆蟲享用。

2009-08-03 06:49 公冶長

回應: 答鬍子────說臘

《齊民要術》有作脯腊法條,謂臘月作脯腊最宜,可過夏,中有一法,將處理罷後魚肉,穿以細繩,懸於屋之北簷,風凍乾實,稱瘃腊或瘃魚。瘃,凍而凝結義。臘月風凍之法,與焙、烤、陰、晾、曝、燻等乾實法不同,亦「臘」與他作醃魚肉雞鴨之分。

臘與腊,非正簡字體之別。腊,音昔,乾肉。《易經‧噬嗑》:「六三,噬腊肉,遇毒。」《禮記‧内則》有脩、腒、脯、腊等多種乾肉記載。腒,鳥肉,古時士見面之禮。脩、脯、腊者,按(《周禮‧天官》「腊人」條鄭玄注,大物薄析曰脯,小物全乾曰腊,加薑桂等辛香並輕搥使乾實者稱鍛脩。

《齊民要術》作脯腊法有云:「作脯,用牛、羊、鹿、野豬、家豬肉,或作條,或作片;作腊,用鵝、鴈、雞、鴨、鶬、鳵、鳧、雉、兔等」。前者大物薄析,後者全物製作,亦印證鄭説。鵝鴈等非家蓄者,英文習稱之爲game,獵味、野味也, 亦即臘乎?

2009-08-01 10:49 公冶長

真理的標準

大春兄:
今日在節目中提到"小平同志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是的,小平同志是說過,但始作俑者應屬"潤之兄"!

可參考:
http://wenda.tianya.cn/wenda/thread?tid=3dad5a037cb692fe

2009-07-20 18:07 耶~

回應: 答鬍子────說臘

謝謝老師解說!屢次問疑,多承賜教,感恩。在此貼文請教,除可將答覆轉知親友、小朋友(比自己說更有說服力)外,您的部落格上臥虎藏龍,常能引出許多高人額外賜教,可謂問一而知三,本小利大,比自己查書或上網找資料好多了。何況網上查來的資料往往仍是眾說紛云,莫衷一是,總不如請大師一槌定音俐落些!給您添麻煩,歉甚!維日後仍祈:有教無“累”,則小老兒幸甚!千萬網民幸甚!

2009-07-15 10:35 鬍子

回應: 答鬍子────說臘

大春兄說臘字不禁要請教常聽老人家用”作臘”稱人反悔變卦之意,老家魯南,不知大春兄是否也曾聽老人家說過?

2009-07-15 09:34 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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