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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寫不了我口

2008-05-09 08:43迴響:9點閱:3794

「老闆交代要給吳思材的東西,已經轉交給吳思材等人,都已經給出去了。」

眼前的金錢外交弊案新聞再一次告訴我們:兩個人之間的手機簡訊終會是許多人關心的讀本。我是非常認真地在讀著的。

前引這一則手機簡訊大概已經是過去幾天台灣最膾炙人口的文本了。「老闆」是誰?「等人」又是誰?甚麼樣的「交代」?「東西」又是甚麼?這則簡訊當然不是一篇像樣的文字,看得出發訊之人有一點兒著急,一共三句話,連用了三個「給」字、兩個「已經」,還重複了人名「吳思材」(打這三個字的時候,電腦螢幕上會跳出『無私財』,必須選字更正)。

「老闆」若是收訊人邱義仁,這意味著發訊人金紀玖對於收訊人有著接近慣性的服從和尊敬──老輩兒們稱這種語言習慣為「不敢直呼其名」,發訊人對於收訊人甚至連使用「你」、「您」都不覺妥當。如此一來,我們幾乎可以認定:發訊人長期以來都直屬於收訊人之麾下,仰其鼻息,聽其指使,而不敢忤拗。另一個可能就是「老闆」另有其人;對於收訊者和發訊者來說,這「老闆」是誰,不言可喻,一目了然,這至少顯示了收訊人和發訊人之間早有「誰是老闆」之共識。

另外,如果說「老闆」交代「要給吳思材的東西」是由發訊之人親手給的,第二句就應該寫成「已經交給吳思材了」或者是「我已經交給吳思材了」,可是原文卻寫著「轉交」,是發訊之人另經一人之手將東西託交吳思材?或是因為透過銀行機構作業(『轉帳』)而習慣性地將「轉」字放在句中,卻不自覺地暴露了發訊者意圖表明自己和這所交的「東西」關係不大?要不,「轉交」也可以看成和「等人」有關,也就是說:發訊者第二句話的意思應該拆成兩句:「已經交給吳思材,並轉交其它人」,這裡的「其它人」被濃縮成「等人」,也就把吳思材視同於和「等人」是一夥兒的,而發訊者則不與之同夥。

接下來要看第三句,也就是最後一句。乍看之下,這一句重複了第二句的意思,是個贅句。但是,這樣的重複仍耐人尋味──發訊人是要再一次強調「東西給了吳思材,確實在吳思材手上」呢?還是「東西已經從吳思材手上又給出去了」?

不論怎麼看,發訊人都明白一件事:這則簡訊確實是有遭受他人窺看或查看的可能,所以用了隱喻,並且儘量讓自己看來置身於事外,也順便讓「老闆」(在金庸的《天龍八部》裡,這個頭銜就是『帶頭大哥』的意思)的真實身份撲朔迷離。

「老闆要見你,請盡快聯繫。」

這是第二則簡訊。根據新聞引述:這則簡訊的發信人是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倘若不經由上下文的比對摸索,我們直覺地會以為國防部副部長的老闆應該是國防部長。然而,新聞告訴我們:柯承亨是在邱義仁的授意之下,發這則簡訊通知前一則簡訊的發訊人金紀玖,這是關係重大的兩句話:柯承亨也沒有說明「老闆」是誰,這真是「大言不言」,因為不說明老闆是誰,就表示他和前一則簡訊的收、發訊人都明白:「老闆」是誰。然而對讀者來說,其中還是有陷阱,因為我們很方便地就會假定:老闆當然是邱義仁,而大多數的媒體也跟著想當然爾地認定了老闆就是邱義仁。事實上,邱義仁祇是吩咐柯承亨回訊金紀玖,並未排除這也可能是出於另一個「老闆」的意志。

然而「請盡快聯繫」這句話是要對方聯繫誰呢?當然是聯繫「老闆」。可是,如果我是金紀玖,我接到了這樣的訊息,該去直接聯繫「老闆」?還是轉而聯繫柯承亨呢?對於柯承亨而言,這倒是沒有任何差別的,他這一則看似甚麼都沒有說的話實則說明最多,他坦承了一件事:「三人行,必有我老闆焉!」即使老闆不在我們三個裡面,我們也和老闆脫不了關係,所以該聯繫誰都一樣,不必說,你也明白。

「我現在人在大陸,暫時無法回台,老闆交代給吳思材的東西,都已經給出去了。」

這一則簡訊如果有意義,應該就是大家常在網路上使用的表情符號,一個圓滾滾的黃腦袋,沒長耳朵,可卻生了一對大眼睛,吐出半截紅舌頭的嘴角微微上揚──大概就是這麼點兒意思。

有意思的是邱義仁對媒體發表的談話。當記者問起這一則簡訊的時候,他是這麼說的:「那金紀玖就傳來了一個簡訊,說他是金紀玖沒有錯,我們就根據這個,再發一個簡訊,請他看用什麼方便的方式,跟我們見面,同時我們也讓黃志芳部長知道這件事。就是要見面的話,看是柯副部長,或是誰,但一定要有外交部的人,跟他當面把這筆錢要回來,我們有發簡訊,目的就是要他、但不是說要他回台北,他一定不可能回來嘛。」

稍微有一點撒謊經驗的人都知道,最糟糕的謊言就是遮蓋謊言的謊言必須提供膨脹到失控的細節。邏輯告訴我們:一旦出現了膨脹失控的細節,謊言便現形了。邱義仁的膨脹細節在哪裡呢?首先,金紀玖並沒有「傳來了一個簡訊」,說他「是金紀玖沒錯」,其次,他所謂的「我們再發一個簡訊」(柯承亨代發)也只說了:「老闆要見你,請盡快聯繫。」而沒有他所謂的這一段話──這一段話超過七十個字,「一個」簡訊根本發不了。最妙的是邱義仁已經招供了──他早在三、四月之時,就知道:「不是說要他(按:指金紀玖)回台北,他一定不可能回來嘛。

自稱不懂操作手機簡訊的邱義仁毫不期而然地為手機簡訊作了最好的廣告:「不懂手機簡訊,你可是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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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storyteller/archive/2008/05/09/276938.html
2008-05-09 08:43作者:張大春分類:作家部落格迴響:9點閱:3794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我手寫不了我口

So right, your point of view.
Very good analysis, agree with you totally. Who is that "Boss"? Who sent this message himself knew. But, he'll lie and try to get himself out of this mess!

2008-05-11 01:51 manda

回應: 我手寫不了我口


底特律市長與女幕僚性愛簡訊 涉偽證遭起訴 【2008/03/25 ETtoday】
Author: fancylala
31 3月

記者陳國華/編譯

美國底特律市長基爾派屈克的性愛簡訊醜聞案愈演愈烈,底特律檢察官24號正式以偽證、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起訴基爾派屈克,如果罪名成立,他不但要被迫辭職,而且將面臨15年以上的徒刑。

曾經是全美國,最年輕市長的基爾派屈克,為了隱瞞和女幕僚長的婚外情,涉嫌在法院作偽證,因而遭到底特律檢方的起訴。37歲的基爾派屈克被控8項罪名,而他的女幕僚長貝蒂也被控7項罪名,如果罪名確定,兩人都將面臨15年以上的刑期。

根據媒體報導,基爾派屈克在2002年至2003年間,和他的幕僚長貝莉互傳簡訊竟然多達1萬4000封,而且內容都是露骨的性愛對話,這些簡訊遭底特律媒體披露之後引起喧然大波,如今他遭到起訴,大好的政治前途可能毀於一旦。

http://news.wenweipo.com/2008/01/31/IN0801310204.htm

2008-05-10 03:40 簡訊的威力不可小歔

回應: 我手寫不了我口

這場推理大爛戲 目前進入肥皂劇階段 58歲的邱藝人就悲慘 再演嘛 再密的鴨蛋總有縫

2008-05-10 00:34 ZOE

回應: 我手寫不了我口


個人是真不相信"司法"有那麼高明_
面對一群"傻子"(從邱.黃.柯還有張姓官員等的說法),與對付一群"騙子"(金.吳_錢就從他們的手中不見了)!

*連續幾天的政論節目,不就是都在玩"猜謎遊戲"嗎?
(雖然個人很肯定司法人員的努力,但"法律有時而窮"不正是法律人的第一課嗎?)

2008-05-09 19:59 什麼是玩政治

回應: 我手寫不了我口

「老闆」一辭,近幾年來職場上,另有撇清關係乃至陽奉陰違的隱喻。官場或許也學著了。

基於此簡訊嚴重冗餘的特性,「轉交」或可僅是習慣成自然的贅詞,施事者仍是發訊者本人。

2008-05-09 14:14 augustinus

回應: 我手寫不了我口

東西是老闆的,轉交人只是經手。未句表明自己已清空,是清白的;或者是老闆曾預料會有障礙,如對方可能不收之類;都已經給出去,就是過程順利。

解讀方法也太多了

2008-05-09 13:33 jie

回應: 我手寫不了我口

許久不見張先生在部落格中點評時事...
讀罷,依舊...笑到近乎休克
待喘口氣後再嘆口氣...
這才是讀書人的思維與文筆ㄚ

2008-05-09 11:42 老默

回應: 我手寫不了我口

問二姊好!我現在每個月被小嵩嵩抓一天公差,常罵他粗口,他還滿習慣聽的。祝平安順遂。

2008-05-09 10:31 張大春

回應: 簡訊不簡單

大春,
分析得有條有理,誰說作家只能寫文章、做廣播?

大作家以專業的文學〈或口語學...唉,管它什麼學〉

知識分析辦案,抽絲剝繭的能力,

哪是台上那些豬頭可比?叫他們通通滾蛋!

不要告訴弟弟我罵粗口,怕以後他更不聽我的了。

2008-05-09 09:33 劉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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