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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答82先生的質疑

2008-03-08 10:02迴響:5點閱:2384

網友82先生來問:

有點疑問,首句的「十」字是入聲字,這樣還合律嗎?

答曰:

首先,非常感謝82給了我這樣一個教學的機會。

此處所指的是我在前一帖詩〈謝邀刻詩一律 中的第一句,現在全錄於下──

逐名際會三十載,剩守心魂埋此名。
朝夕糾纏唯細律,醉醒啾唧有微聲。
城春不獨疏芳綻,晴望頻繁眾鳥鳴。
賦罷喧填歸寂冷,一天灰燒趁風輕。

的確,「十」字是入聲字,這樣寫來,使得句式的平仄變成「仄平仄仄平仄仄」,第六字顯然不合聲調。不過,一般寫古典詩的人把這種運用聲調的情形視為「拗救」。拗救的形式有很多種,這是屬於「七言平起出句之拗第六字」之例──「出句」就是一聯之中的上句──當出句第六個字位應平而用仄時,便用「落句」(也就是同一聯之中的下句) 第五字轉平以救。原本落句的聲調應該是「仄仄平平仄仄平」,但是為了救轉出句的拗,祇好寫成「仄仄平平平仄平」(剩守心魂此名)。

另外,「七言平起出句之拗」還有單拗第五字的,也有並拗第五、六字的,單拗第五字的,像:「客行萬里半天下」、「殘星幾點雁橫塞」這都是出句拗第五字,落句就寫成「僧臥一庵初白頭」、「長笛一聲人倚樓」第五字轉平救回。並拗第五、六字的,像:「南朝四百八十寺」、「清談落筆一萬字」這都是出句拗第五、六字,落句就寫成「多少樓台煙雨中」、「白眼舉觴三百杯」,仍然是第五字轉平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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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storyteller/archive/2008/03/08/254332.html
2008-03-08 10:02作者:張大春分類:作家部落格迴響:5點閱:2384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大字答82先生的質疑

多謝抱衾指謬。我來回看了好幾遍,才發現之前心手不一,犯了個大錯,把「逐名際會三十載」的聲調式寫錯了。已改,並向諸君道歉。

2008-03-09 09:33 張大春

回應: 大字答82先生的質疑

XD
大春詞長心裡想一種拗法,打出來另一種拗法......誤打的那個應該是最末一段前兩行的拗法罷?
至於原句的拗法:中平仄仄平仄仄,第六字應平而仄,可以以落句第五字應仄改平救它,五言同理,如:「遠送從此別,青山空復情」,不過我也經常看到倒數第二三字一起拗的,如大春詞長文中倒數那4行。

2008-03-09 08:40 抱衾

回應: 大字答82先生的質疑

「逐名際會三十載」句,似乎是「仄平仄仄平仄仄」,並不是「仄平仄仄仄平仄」。那,第五字算不算犯「孤平」?我想請教的問題,其實並不是這算不算孤平,而是:出句、對句的語詞都很滿意,不想再練字時,孤平那麼不好嗎?

2008-03-09 05:29 仍半賓

回應: 大字答82先生的質疑

再答樓下82:

首句的第一個字應平而仄,而第二字平、第三字又是仄的情形並不是「孤平」。「孤平」與否的確有紛紜眾說,最可靠而簡單曉鬯的一種是這樣的:無論五言、七言,頭尾二字不論,中間不可出現「兩仄夾一平」的情況,否則即為「孤平」,「孤平」是一定要救的。

2008-03-08 13:07 張大春

回應: 大字答82先生的質疑


謝謝您的費心開釋,您對抝救的解釋是我所見過最清楚的。再次答謝。
斗膽再問個問題:首句的第一個字應平而仄,造成第二字孤平,而落句並沒有救,是不是表示這種情形可以不救?

2008-03-08 12:12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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