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LadyGAGA的新歌唱了這一句讓我想起小時候有吃過ㄧ個零食就叫這個名字,經google後證實確實有這個東西而且是爆米花,不過討論的主題原本是乖乖剛出道時的口味,這也讓我想起我小時候有一次因為姐姐去遠足把我遺棄在家所以我也盧我媽帶我出去玩,我媽就帶我去我家附近的秋茂公園我就很開心了,當時買的零食就是香辣口味的乖乖,我記得非常好吃。還有肉桂口味的口香糖則讓我嘔吐了。這已經是很早的記憶了大概是幼稚園,而人類最早的記憶到底能到多早呢?又google了一下也是有討論串,大家都有一些片段在腦海裡,我有印象應該是張惠菁的小說寫到主角在襁褓中記得那個抱著他的人的下巴。而我覺得自己可能最早的記憶是還用柴燒洗澡水時那個柴火的和水在大鍋裡燒滾的味道。這台舊電腦跑不出編輯系統應該就直接貼上指令就可以吧LadyGAGA的MV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