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餐想吃布丁的話就吃布丁

不過不一定要這麼做作啦。
把布丁倒在盤子上吃那種多此一舉的程度應該跟脫褲子放屁比起來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吧。
不過既然廣告上是這麼拍的,有時嘗試一下這種吃法也無所謂,
事實上反而麻煩,布丁在你挖他時會不斷地害羞閃躲開來,
一副台詞是:「討厭你幹麼這樣,人家會癢不要鬧走開啦…」的樣子用自身的彈力在盤子上滑移。
挖下去之後也沒有廣告上那種糖漿流下來的戲劇性效果,
而且這種食物總是以怎麼一下子就吃完的方式被吃完。
小孩子的搞怪吃法當然也不少。
我的朋友家家說她都會把它一股腦兒攪爛再吃,
我想我會迴避跟她一起吃布丁。
用吸管吸則有一種「布丁果然就是要這樣吃啊」的偽氣概,
尤其是用養樂多吸管吸起滿再讓它滑出來那種腔腸動物式幽默,
會讓自己竊笑完感覺布丁還是不要這樣吃比較好。
有時還有不知道哪來的偏執會想讓布丁和糖漿分開吃,
非常細心地用湯匙在刮那個黑白交接的模糊地帶,
通常不可能成功的,一個小失手就自暴自棄用倒的吞了。
當然像果凍一樣直接啵滋一整顆擠進嘴裡也是有的,
應該就是仗著自己血氣方剛的人才會想這樣吧,不要輕易嘗試。
布丁就是這般大小的事實不知道是誰規定的,
可能是習慣,已經讓商品把腦袋鎖死,
或者是布丁商經過嚴格科學實驗證明人類就是要吃這樣的布丁也不一定。
關於成本與價格啊,製作技術等等都算進去吧。
不知道。
因為現在有大一號布丁,吃起來總會被「要不要留一半下次吃啊」「剩一半的布丁看起來也太難吃了吧
」的感覺所困擾,之後就不買了。
至於像碗公大的那種我都覺得拿在手上的觸感有點失禮,
當然挖一瓢起來搭配其他飲料或蛋糕變成點心是可以理解,
不過好像跟小布丁是完全不同食物了似的。
有人不吃布丁的的嗎?不吃布丁的人感覺讓人失望耶。
想吃的時候買來吃吃,自己一杯一定吃得完嘛。
「今天早餐就吃個布丁吧!」
感覺是個「有精神」的程度剛剛好的一天,不會太熱血沸騰也不會委靡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