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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瓊瑜休眠中/部落格文友上場

2006-03-07 18:46迴響:2點閱:8198

一個沒有國籍的可憐女孩                 星塵

 

中國時報的記者趙國明報導了一則消息有一個十四歲的孤女,曾玟綺。父親是台灣人,在她九歲,車禍身亡。母親是馬來西亞人,但是父母親沒有婚約因此,台馬兩國,都不國籍。這個女孩,與八十一歲的祖母相依為命。有時,一盤肉或一盤菜,要吃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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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說

 

兩年前,曾任泰山鄉長,也是前台北縣議員的黃中興,透過管道希望馬來西亞政府來函給台灣外交部,確定曾玟綺非該國國民,如此,便可為她申請「無國籍外僑居留證」,讓她在台灣有一個合法居留的基本證件和生存權利,擺脫幽靈人口的窘境,但一直沒有獲得回應。

 

曾玟綺在調查局做DNA鑑定時,還流著淚水向鑑識官員問道:「是不是做完這個檢驗,媽媽就能回台灣看我?」,鑑識官員不知如何回答,只有不忍的向她說:「快了、快了,會有這麼一天。」

 

中國時報的兩則報導附於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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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玟綺問,讓我聳容。鑑識官員答,讓我心傷

 

這個孩子認定她自己是台灣人。有什麼理由她不? 好心的鑑識官員,為什麼不能承諾呢? 如果是行政機構無法為繼為什麼不能考慮人道救援呢?為什麼不能由外交領務部門建議人道救援而由內政部門簡案辦理呢? 幾天可以辦成的事何至於一踢就踢了十四年?

 

親愛的讀友們如果你有在內政外交部門工作的親友請告訴他們這個案子也請他們告訴他們的同事和長這個案子這個案子要的不只法條規章更要人性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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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最後說

 

雖然獲得各方資助,但親情是永遠無法割捨的,玟綺經常以淚洗面,期盼重回母親懷抱,然而,國籍與戶籍沒有解決之前,還不知要飽受多少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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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讀友們讓我們一起幫幫這個我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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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全文

兩國互踢 下落不明 台馬私生女 14年人球
趙國明/台北報導

一位由台北縣泰山鄉鄉公所輔導接濟到小學四年級的女學生曾玟綺,車禍身亡父親是台灣人,母親是馬來西亞人,因係非婚生女,以致台、馬兩國都不承認,沒有國籍和戶籍,成為兩國間的「人球」,而且一踢就踢了十四年。

即使調查局六處鑑定出曾玟綺與生父的母親也就是她祖母有親屬血緣關係,但至今仍未解決戶籍問題,依然是流浪的幽靈人口。

DNA鑑定 確認與奶奶關係

曾玟綺與兩年前轟動國內的台灣、巴西混血兒「吳憶樺」扶養權的爭奪事件,有著類似的情節,但差別在於吳憶樺生父母有婚姻關係,台、巴兩國在國籍上給予承認,如今吳憶樺落籍巴西,過著受到兩家人寵愛的幸福的日子。

反觀曾玟綺,卻因生父母沒有婚姻關係,台、馬兩國都不承認她的身分,十四年來被當成人球,踢來踢去,所幸在台北縣泰山鄉公所和義工的協助,以及泰山國小的通融和接濟,才以「寄讀」的方式就學。

面對曾玟綺茫然的未來,泰山國小志工李秀美為了解決她的身分與戶籍問題,特別陪同她與生父的母親到調查局六處做親屬血緣的DNA鑑定,確定了玟綺與奶奶的親屬關係,但是,由於生父母沒有結婚證明,至今曾玟綺依然是社會角落中沒有身分和戶籍的混血兒。

非婚生子 境遇不比吳憶樺

兩年前,曾任泰山鄉長,也是前台北縣議員的黃中興,透過管道希望馬來西亞政府來函給台灣外交部,確定曾玟綺非該國國民,如此,便可為她申請「無國籍外僑居留證」,讓她在台灣有一個合法居留的基本證件和生存權利,擺脫幽靈人口的窘境,但一直沒有獲得回應。

曾玟綺的母親梁秀梅,也多次向馬國政府提出申請和陳情,然而,馬國政府的立場是台灣政府不承認,根據該國憲法也無從承認。即使母親是馬來西亞人,但與曾玟綺的生父沒有完成結婚登記,無法到馬國依親,而且曾玟綺沒有身分,也不能辦理護照。

曾玟綺的母親被台灣當局要求回馬國辦理,馬國又反過來要台灣政府出確認的證件,一來一往,曾玟綺被當人球踢了十四年。如今的她被生母帶走,下落不明,到底她能不能取得身分?享有國內成長中孩子同樣的權利?還是未知數。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503020191+0+0+134759+0,00.html

 

小小年紀扛家務 一盤菜吃一星期
趙國明/台北報導

流落在台灣,與高齡奶奶相依為命的人球曾玟綺,自九歲起便要獨自擔負起生活家務,甚至有時一盤肉、或一盤菜要吃一星期。這是曾玟綺在調查局接受DNA血親鑑定時,向鑑識人員吐露出的悲苦情境。

據調查局與志工李秀美了解,十四年前,她的生父因妻子車禍亡故後,與在台灣工作的馬來西亞籍的母親梁秀梅生下她,卻沒有登記結婚,而生父接著也因車禍身亡,從此便註定了她的悲苦命運。

曾玟綺剛出生時,有生父母的照應,曾過著一段幸福的童年,然而好景不常,九歲那年,生父因車禍走後,母親又因逾期居留被遣返馬來西亞,被母親無奈的遺棄在台灣,與八十一歲的奶奶相依為命,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

曾玟綺與奶奶過去所居住的台北縣泰山鄉大科村的房子,是間欠缺水電的簡陋房舍,由於奶奶年事已高,佝僂著身子行動不便,九歲那年,她便扛起了家務,小小年紀除了買菜煮飯,還要從屋外的蓄水池汲取飲水,在困苦環境下為了減少生活開支,有時勒緊腰帶,可以把一盤肉和一盤菜,分成一個星期吃。

曾玟綺在調查局做DNA鑑定時,還流著淚水向鑑識官員問道:「是不是做完這個檢驗,媽媽就能回台灣看我?」,鑑識官員不知如何回答,只有不忍的向她說:「快了、快了,會有這麼一天。」

她坎坷的境遇,在鄰里傳開後,引起泰山鄉公所的注意,由於沒有國籍和戶籍,無法申請就學,然而在陳姓義工多方的熱心協助,以寄讀的方式進入泰山國小唸書,並獲得鄉公所和學校的資助,總算讓她暫時紓解了生活上的困頓。

雖然獲得各方資助,但親情是永遠無法割捨的,玟綺經常以淚洗面,期盼重回母親懷抱,然而,國籍與戶籍沒有解決之前,還不知要飽受多少的煎熬。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503020201+0+0+134759+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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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shishi/archive/2006/03/07/44999.html
2006-03-07 18:46作者:師瓊瑜分類:寂靜之外迴響:2點閱:8198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師瓊瑜休眠中/部落格文友上場

近期在寫有關馬來西亞外籍妻子的專題,也出現很多所謂「證件」的問題,
讓這些異國婚姻充滿了瑣碎手續的困擾,進而剝奪 了生活的基本權益,讓人覺得所謂全球化、地球村的說法,往往在某個角度來看,顯得可笑!

2006-06-10 12:29 敏華

re: 師瓊瑜休眠中/部落格文友上場

"法"不能涵蓋人生所有情事
這個道理我們都明白
法外施仁
也總得有人去做
做了的人還要碰上天時地利人和

我服務於公職
也身為母親
幼時雙親離異
中年喪偶
特別能體會這樣的人生際遇
只能靠老天爺的成全了
因為
我們的公務機關
僵化的讓人無力與無奈

拼命外援或做看的見的事
身邊多少小事垂手可做

2006-03-07 22:51 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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