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外子為同單位的同事,由相識相知加上一些機縁(後來才知道這些機縁是同事營造出來的)很快就互許終身,在那時,民國三十八年,兩人都是赤手空拳的小公務員,結緍成家這等大事,都是同事好友幫著籌備的,他們把從大陸帶來的押箱家當,新毛毯、被面、衣料等等拿出來作為賀禮,如果為了行個婚禮而一身債,這我不幹,我很勇敢地開風氣之先~~~公証。
我們申請到一棟兩家合住的小宿舍,每家一間臥房,其它都公用,之後三年兩家都添了兩個孩子,就很擁擠了,那時公家在羅斯福路蓋了一排簡單的新宿舍,每家兩房一廚,廁所公用,前後用竹籬圍起來的獨立小院子,我很喜歡,就決定去換,於是有了自己的天地,喜孜孜地在院子裡種樹、栽花,又在這第二個家添了老三。民國四十二年省府遷台中,我們只好放棄經營了三年的住處,在台中市租了兩間房子暫住,一年後外子又調內政部,他赴任後來了一封信要我搬家,台北的宿舍還沒有,先住原單位的單身宿舍,擠在兩間房裡當然有許多不方便,可是沒辦法,忍耐了一年多,四十八年終於等到了新店二十張路的一棟新房子,又是兩家合住,不過我們人多,有兩大一小的臥房,中間客廳和一間衛浴。我們就在前面大院子邊上用竹子蓋了廚房兼用餐,一直到五十八年,外子又轉到財政部,分配到的是更僻靜的新店寶元路新建宿舍,兩房兩廳,但這時我們已是三代同堂的七口之家,孩子們都已長大,我又復出職場,老婆婆白天請人照顧,兩間房怎麼夠住呢?好在空地多,我們自費加蓋了兩間臥房還圍進來一個大院子,這是第一棟完整獨立的住所,雖然交通不便,我已心滿意足,因為週圍都是田野,可以納清風,迎夕暉,可是好景不常,外子再度調職中信局,公家給我們在潮州街先租了一層很寬暢的公寓,一年後又搬到永康街的日式宿舍,老問題,我們需要四個臥房,於是又是在後院加了一間,當時我們以為這將是我們可以久居的地方了,誰又料到晴天霹靂,外子却在住進後的第四年,帶著兩袖清風,放下一家老小與世長辭。
七十年中信局決定處理眷舍,要我交還房子,雖然滿心不捨,也只得接受,就由公家輔助貸款,買下現住的臨沂街公寓,這個真正屬於自己的窩。
回頭看看以前的三十年,搬了九次家,每次接到通知就得按捺下隱隱作痛的傷感,嘆一口氣,二話不說,就搬!跟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沒什麼差別,我只能說,過著這種身不由己,浮萍似的生活是無根的族群,不過最後終於千辛萬苦努力找到了一處可以扎根的地方,根是扎了,可是枝葉却隨風到了新大陸,在異國落地生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