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寫過,我們夫妻兩個,常在自己的城市走路,把晃盪當旅行。沒有特定的目的,就只是走路,經常只要日頭大好,我們就會忍不住跑到大街小巷裡,走了起來。

這幾天芬蘭正在放復活節四天長假,連續幾天的陽光普照,在經歷了數個月下雨昏暗雪量又不足的殘冬之後,這樣的日光正讓人想出去走走,就像半年前的那個赫爾辛基下午晃遊。

其實我們早已在赫爾辛基住過數年,對這個城市已經熟悉,然而三不五時的出門亂走,就會發現哪怕是自以為熟悉的城市,同一條街道上也可以不斷補捉出許多新鮮,這樣的發現,莫名的也讓人有了旅行一般的心情。

我在生活中逐漸感受到,旅行,不見得是一種空間的移動,其實也可以只是一種心情。帶著這樣的心情,哪怕是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也處處是風景。當光線、溫度、氣流、時刻不斷改變,那個看的角度,從來就不會真正重覆,身邊的人不同,聚焦點也會不同,加上相片能補捉的,永遠只是眼中所見、與當下感官體會的一小部分,藉由補捉眼前風景的那個動作,期盼能在往後的日子裡,撩動記憶神經,還原那些無法被記錄的氣息。



而那個赫爾辛基的陽光下午,我們走著晃著,不斷地抬頭、低頭,一條小街也可以走上十分鐘,相機只帶了一台,但兩個人都想拍,於是一會你拍,一會我拍,同樣一個景,相機也可以在手上傳來傳去,拍出不同角度的風光。走得慢,看得就多,沒有目的,心更寬廣,足以騰出空間,讓風景流入,哪怕只是走一條街。

我們看見,同樣是雕像,「際遇」大不同,有的肩上負荷沉重:

有的得以倚靠窗台晒太陽:

我們也爬上赫爾辛基著名的觀景高處:「Hotel Torni」的Ateljee Bar,一覽赫爾辛基的風景。說是高處,其實只有14層樓高,但已足以俯望這個城市的天際。 原來所謂「著名」的地方,越是位於自己的城市裡,就越不知道,或是即使知道,正因為居住在此,反而不會刻意走訪。
幾年前剛搬到赫爾辛基時,我埋頭忙著學語言、找頭路求生存,住了近一年都不知道這個著名的觀景小吧,直到某天因為公事去某處做presentation,結束後一位萍水相逢的人把我拉住:「妳知道嗎?就在這棟樓的旁邊,有個Hotel Torni,妳如果爬上頂樓,會看到一個小樓梯,再繼續往上爬,就會找到一個名叫Ateljee Bar的小吧,那裡有藝術展,天氣好的時候,很適合看赫爾辛基的全景。」


她說的有如可以去尋寶一樣,當時的我卻沒有什麼觀景的心情,哪怕就在隔壁。
那是個忙碌不堪的時節,於是我很快謝過,很快道別,然後用最快的速度奔向下一個目的地,在心裡留下了這麼一個,「就在附近、常常經過、有一天一定會去、卻從來沒有特別跑去」的地方。
轉眼又過了兩年,直到這個在城市中閒晃的走路下午,見它聳立眼前,這會總是時候了,我拉拉身邊那個,還在走一步、拍兩張照、很容易被誤認為夏日觀光客的老公:「我們又走到這裡,今天就上去瞧瞧吧!」

結果,果然印証了當年那萍水相逢的路人所給的指引,盤旋而上的樓梯極窄,只容一人通過,很有那麼點Ateljee的味道,一上樓,就走進小吧那帶著藝術氣息的好風景。而我,竟花了兩年的時間,才終於等到這樣的心情,與它相逢。


熟悉的城市景色,在這裡更是盡收眼底,剛才我們走在街上,是仰頭看城市,現在我們站在高處,則是俯看眺望,望那位於不遠處的海灣,看穿插在不同型式建築中的許多綠色公園,感覺一個不斷在建設中的城市,欣賞這個,不喜歡她的人說她醜,喜歡她的人如我,說她美得獨特的城市。



站在高處迎著風,俯望所有的熟悉與不熟悉,我想著,風景其實從來就不只是風景,而是我們的心與它的對話,你的心選擇看什麼,就看見什麼。 老公不知道在想什麼,他只是很專心的看著人家窗前晒的鞋。

我們找了小桌坐下,侍者送上兩杯飲料,「這叫什麼?」我問老公。 「不知道。」他說,「我隨便亂點,一杯要很fresh的含萊姆,另一杯要有草莓和橘子的甜味,請他們自由發揮。」

於是,我們在這城市高處,喝著不知名的冷飲,陽光灌進窗內,身邊半數是說外語的遊客,我們彷彿也成了兩個旅人,在暫時脫離了日常軌道的城市下午,重新發現,重新旅行。


如今,我坐在另一個城市的房間窗前,午後陽光從窗外灑進來,那個下午已在半年前過去,心情卻可以馬上倒流,我想起前兩天剛讀的王文華舊作:「舊金山下雨了」,序文中有一句:「舊金山不是一個地點,而是一種狀態」,僅管這本書與舊金山,看似與我的赫爾辛基和下午晃遊一點關係也沒有,然而那個屬於我們的赫爾辛基下午,也許在我心中也早已超脫了晃遊,而成為一種代表旅行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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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註: 文章裡的照片,是我們倆一起拍的,有的是我想拍,他已經先拍了,也有的是他想拍,我已經拍好了,也有的是各自發揮,再拿來互相欣賞對照,會心一笑。這是我們的城市走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