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潘迎紫來e-mail:「回港後, 我好好的睡了2天, 昨夜做夢,突然跳出一群狗仔隊,把我團團包圍,不由分說,拿起攝影機就猛拍,把我嚇醒!!!」
娃娃在我的促成下,來台參加十一月十七日的金鐘頒獎典禮。十八日一整天的電視專訪與節目錄影後,晚間與中視友人聚餐。但她回到下榻飯店後,就慌慌張張的來電喊著:「怎麼回事?怎麼回事?我剛剛一下車,就有照相機貼到我臉上來拍,好危險喔!而且他們還一路追拍到電梯,這是怎麼啦?嚇死我囉!」
「妳喝醉了嗎?有男伴嗎?」我「職業性」的問。
「當然沒有!但為甚麼要這樣?我又不認識他們,他們也沒自我介紹,就拿相機貼著我拍…」
娃娃的激動,顯然不知道台灣媒體生態近年的改變,我只能安慰她:「妳紅嘛!不紅,他們才懶得理妳!」
不!這話有矛盾,不紅的人,只要有緋聞、有醜聞,也能被媒體炒得熱火朝天。君不見,電視或報紙上諸多曝光率極高的「藝人」,任你左思右想,怎麼也想不出這人究竟有何演藝代表作品。朋友常問我「某某某是唱歌的還是拍戲的?」「某某演過什麼戲?」慚愧!我常常答不出來,只能回答「那叫做通告藝人」,悲哀啊(我?「藝人」?演藝圈?還是台灣觀眾?)!
演藝生態演變至此,連有才藝的資深藝人,為了曝光,也用老掉牙的緋聞、醜聞去「媚俗」、去搏版面。好長一段時間以來,台灣的娛樂生態扭曲了,包括報導者與被報導者。藝人自己都不忌諱了,少數誇張的媒體人,更樂得去編故事,有人拿死人做文章,有人把「聽說」傳播得像親身參與。
曾有已逝藝人的家屬,抗議某節目編造不實故事,消費死人,而當時在節目上說得口沫橫飛、猶如親身參與的來賓,居然把責任推給製作單位,說是照著製作單位給的資料說的。還有「資深媒體人」在節目上大談劉雪華打麻將,說她一不胡牌,就把胸罩脫下來擺桌上「作法」。劉雪華湊巧看到那個節目,驚訝的說:「我根本不認識那個人,她怎能說得活靈活現,就像親眼看到一樣?何況,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不會做那樣的事。我老公說要告她,我說不必了,何必跟著起舞,幫他們炒新聞?」
惡性循環下,造就了許多炒短線的八卦節目(因為靠爆料的節目做不長久),卻扭曲了觀眾的價值觀,汙染了良善大眾的心靈。
對於不講才藝而重「話題」、八卦掛帥的娛樂現象,一直有朋友調侃的「激」我:「幹嘛?妳一肚子內幕、緋聞,怎麼不上電視去當『名嘴』撈錢,想把那些都帶進棺材裡嗎?」當然,我沒少接過上節目的邀約,但答案永遠是:「能說的,我都寫在報紙上了;不能在報紙上寫的,我又如何能上電視說?」
說實在的,藝人的緋聞、秘辛,非關國計民生,有必要都攤在陽光下嗎?
還記得有一年,我在大陸某劇組採訪,就撞見了一件讓我相當驚愕的婚外情。一位知名的已婚男星在拍戲之餘,交了當地女友,兩人火熱的出雙入對 。碰到我,他雖尷尬,但沒有躲避,也沒有多說什麼。我絲毫沒有見獵心喜,反而愁著他辛苦建立的家庭該怎麼辦?我想,他情感之所以走私,應是長期孤單在異地工作所致,所以,絕不能把他的家給毀了。
事隔年餘,我又在一次赴大陸採訪時遇見了他,見面當下,他上前親切的拍拍我的肩膀,一切盡在不言中的以真誠口吻,簡單說了一句:「謝謝妳!」因為,在那齣戲結束後,他就了斷那份情,全心回台照顧妻小。他,還是老婆最信任的丈夫、孩子最尊敬的爸爸,一家和樂、事業順心。
我沒逞一時之快,爆了這緋聞,但換得的結果,比搶得一個獨家新聞,更讓我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