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塵暴、選戰的煙硝味、漫天飛漲的物價,加上料峭的春寒,日子,不好過呀!
但不管日子有多難過,打從月曆翻到三月份,我的心就開始激盪起來。我一心籌畫著如何慶祝瓷婚紀念日,畢竟,當初結這個婚,不只家人、周遭好友頻頻勸阻,甚至有人直斷我的婚姻,維持不過一年半載。
尤其,結婚時「狀況」連連,不只老媽在婚禮進行中上演「落跑」事件(「落跑丈母娘」裡提過),結婚證書還塗改過、塗改過仍然有誤,讓我心裡暗藏了好些年的疙瘩。──(以下描述結婚「狀況」的文章,原刊於3月4日中國時報浮世繪版)
【瓷婚紀念日將屆,忍不住又把結婚證書翻出來「欣賞」。
奇怪吧?別人回味的是結婚照片,但我卻獨鍾結婚證書,而且每次看,每次都會忍俊不住。畢竟,塗過立可白的結婚證書,這可是獨一無二的!
和老公定情於楊麗花所辦的白沙灣中秋晚會上,因此,決定結婚之初,就邀妥由她的夫婿洪文棟擔任女方介紹人。
我們親自去挑選了一套精美的結婚證書,購買時,結婚用品店的老闆說,那是最後的一套。於是,我們寶貝兮兮的捧去交給公公,請寫得一手好書法的公公,用毛筆幫我們填寫所有的資料。
楊麗花、洪文棟比我們早結婚幾年,在婚姻的磨合期裡,兩人偶而也會鬧鬧小彆扭。
在我們婚禮的前一天,洪文棟有位朋友結婚,他邀楊麗花一起出席,但楊麗花不想去。洪文棟一嘔氣,就說:「我朋友的婚禮妳不去,妳朋友的婚禮我也不去!」
為此,楊麗花連夜打電話給我:「不好意思!妳姐夫(指洪文棟)臨時有事,不能參加婚禮,我當然會去,但我不適合當介紹人,妳能不能趕快另外找個人?」
呵!明天要結婚了,介紹人突然出缺,怎麼辦?霎時間,我這準新娘抱著頭發燒…。臨時邀約別人擔任介紹人,禮貌上說不過去,想想只能「逼迫」好朋友囉!於是,我一通電話打給當時的台視節目部經理熊廷武,請他隔天來參加婚禮時,記得帶印章做遞補的女方介紹人。
人是找到了,但是半夜三更裡,我們不可能另外去買結婚證書,結婚當天更沒有時間。何況,我們都很喜歡原本買定的結婚證書。幾經討論,最後決定請公公買瓶立可白,塗改女方介紹人的姓名。
而我的結婚證書,除了有過立可白的塗改,更有謬誤的資料。
老公是元旦寶寶,所以,他的年紀在國曆和農曆的算法上,差了一歲。而我這「某大姐」,就農曆算法比他大五歲,國曆算法則大了六歲。
這年齡的差距,雖然一度讓我老媽深感不妥,但公公從頭到尾都沒說過反對的話(婆婆早逝)。不過,從他填寫的結婚證書,隱約還是看得出來老人家對這年歲差距的「介意」。因為,他在書寫新郎、新娘的年齡時,明明填上了真實的出生年月日,但在最後的歲數上,我減一歲而老公加了一歲。這,當然不是他算數不如小學生,而是「用心」。
其實,公公「多心」了,在婚姻過程中,我們從未感受到有年齡上的差距。至於外貌,當我把一八○公分、七十二公斤的精壯小子,養胖了十幾公斤後,這問題也早不存在了。
只是,我心裡一直有個疑問,這一份塗改過、又有謬誤的結婚證書,不知有效否?】
補記:
我那落跑的介紹人,以及遞補的介紹人,都很愛促狹、愛開玩笑。
當年洪文棟落跑的原因,直到幾年後在他家的一次酒敘上,才吐露實情。我不依,鬧著猛灌他酒,他卻一副做了天大功德的模樣說:「妳要感謝我沒去呀!如果我做了介紹人,你們一定早就離婚了…。」
至於臨時被通知帶印章來當女方介紹人的熊廷武,則是每次見到我老公就說:「我印章隨時帶在身上,你想離婚就告訴我一聲,我立刻來幫你蓋章當見證人…。」
嘿!抱歉啊!熊伯伯(當時跑台視的記者和女製作人,都這樣暱稱他)!沒機會讓你蓋第二次章。此外,我更要感謝洪文棟,因為,這些年堆積在老公身上的十幾公斤肥肉,泰半是「洪府」造就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