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年前,當部落客經濟還沒高喊上天,寫部落格純粹是興趣與一點自我肯定時,我就好奇,是什麼力量,讓一位年輕人每天可花上一小時以上時間挑照片、修圖、撰寫文字,然後貼上無名小站,等待大家觀賞、回應?這時間為什麼不去逛街、看電視、賺外快,或多交幾位男女朋友呢?
即使到今天無名小站已經高價賣給雅虎,仍然是看部落格的人多,持續努力不懈為眾多不認識的網友寫部落格的人少。是誰那麼喜歡讓一群陌生人知道自己吃什麼、穿什麼、用什麼化妝品、最近到過哪些地方、有哪些政治信仰、看了什麼電影或書?是什麼驅力讓他們那一股熱血永遠不滅,源源不絕?
最簡單的回答,就是「自戀」,「自戀」啊。
受到那知名的水仙花神話影響,大眾文化裡對「自戀」帶著譏笑與嘲諷的語氣。但其實,心理學家早就為「自戀」平反。從嬰幼兒時代開始,「自戀」就是我們本能的一部份,是我們能維繫自我、成為一個人的重要關鍵。成長的過程裡,我們要處理兩種「自戀」、以及「自戀」遭遇挫折的創傷:
一、 嬰兒眼中理想化的全能雙親以及「我是你一部份」的自戀:最後這轉化成「理想」,我們因為成為偉大的國家、民族、信念、宗族、宗教、工作、志向‧‧‧‧‧的一部份而滿足了自我。
二、 童年期誇大的自體,藉由重要的「他者」來見證自體的自大與完美,最後演變成成熟期的「表現癖自戀」,推演人類文明成就的各種雄心壯志。
從嬰兒時期認為世界為我而生(我餓了就要有人來餵我),童年時期許多誇大自己能力的想法(多聽小朋友講話就知道,超人漫畫就是要滿足衍生自這些幻想),我們在不斷受挫、感受到自戀性創傷的過程中,逐漸調整、形成成熟的自我,讓「成就」、「志趣」或「被人肯定」、「(想像中的)被人注視」能夠滿足我們的自戀需求。當然,生活中我們難免還是會受到自戀性的傷害,但大部分人在挫折後還可以調整過來,傷害太重時就容易產生憂鬱、焦慮等等精神症狀了。
曾有人說,二十一世紀會是自戀的時代。而寫部落格,就是自戀最好的體現。我們把自己崇尚的理念藉由部落格傳播出去,我們把心底理想中的自己藉由文字與照片表達出來,我們希望其他人來看著我們的表現,經由他人來見證我們的存在。我們互相凝視,彼此觀看也彼此書寫,形成互為滿足的良性循環。我們創造了半真實半虛擬的網路身份,又可形成其他人認同的「理想」、吸納滿足自己的自戀需求。也許最後我們還為了他人的期待,改變了真實世界的自己。但,不管如何,你們的我們的他們的自戀需求,在這不斷循環創造的過程中得到滿足,世界也更平靜、更平等。這總比事事要戰爭殺伐、企業殺戮、你爭我鬥血流成河才能產生英雄人物而萬骨枯來得好。
「自戀」沒有什麼不好。自體心理學宗師Heinz Kohut便說,「自戀」會轉型成為創造力、幽默感、同理心與智慧。當我們學會正確使用「自戀」這個詞後,可不要輕易地罵人:「你這個人好自戀!」其實人人皆自戀,沒有自戀,我們活不下去。下次你可以文雅地說:「你的『自戀』傷害了我的『自戀』!」或說「你這個人比我還自戀!」,馬上Class多了好幾級。而在這網路時代,身為勤奮不屑的部落客,我們可以大大方方地承認,是的,我們自戀,我們愛現,我們想像改變世界!我們就要接管這世界了,在這二十一世紀。
(其實這是遊戲之作,順便祝賀台灣部落客協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