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副刊主任楊澤於11月10日<人間副刊>,發表題名<打狗文學的「氣口」>一文自抒擔任打狗文學獎評審心得,文中提及相對於全球化下的地方特殊性:「地方文學獎的評審的特殊任務或挑戰,似乎便在於,如何了解『地方性』的要義,得其環中,並據之以評定參賽作品的優勝高下。」
立意甚佳,然綜觀全文,卻無從獲知地方文學獎(或打狗文學獎)的「氣口」究竟所謂為何?那究竟意味著敘述腔調之差異(足以被辯識的遣辭造句)?抑或指涉在地精神(大船入港之於高雄、時尚都會之於台北)?就此,楊澤指出:「『氣口』彷若家族、同鄉所共同創作的,那首源遠流長的歌謠,在日積月累的時間沖積扇中,堆疊著世代居民的神態樣貌、今天我們話語的微妙表情。即使是在台灣這個小小的島上,我們也擁有自身獨特的袖珍型南腔北調。」
是啊,南腔北調,問題是,打狗文學獎是否呈現了這樣的「氣口」?更進一步言,行之有年的台灣地方文學獎,是否具備了這類可供辯識的「作品需反映出○○地特色、人文、風土民情者」?又,反映「地方特色、人文、風土民情者」,是否即可稱之為地方文學的「氣口」?這一直如「使用台灣話寫作就是台灣文學」的論調,早在三○年代即產生「台灣話文論戰」,則揆諸今日致力於突顯地方文學特色的台灣地方文學獎,這些年來究竟反映了何種「氣口」?會不會那其實是各路寫手裝腔作勢的「置入性行銷」(「從熱帶海洋、港口、到加工出口區,到今天都市規劃所形成的著名標的──八五東帝士大樓、愛河、城市光廊。今日的高雄,宛如一幅色彩繽紛的拼貼織錦,日夜放光。」)?抑或政治正確下的「對著評審胃口開菜單」(東年語)?或者淪為「地方文學獎鏢客」之珍饈?
換言之,在楊澤論述所謂地方文學獎的「氣口」以為打狗文學獎拉抬聲勢的同時,我們不免困惑,台灣是否真具備所謂的「地方文學」?或者我們換個問法好了,文學的地域性意味著什麼?文學是否必然具備了地域性?以美國小說家福克納(Faulkner,1897-1962)、史坦貝克(Steinbeck,1902-1968)為例,我們該說他們的文學是地域文學抑或國際性文學?或者長久以來那些諾貝爾文學獎的得獎者們,我們能說:「啊,這真真正正就是日本文學吶」,或者:「啊,這是土耳其文學最大的收穫」!?
無可否認,文學有部分涵養必得之於地域,但能否以地域囿之,此點莫言早在<超越故鄉>(收錄於《會唱歌的牆》,2000,麥田出版)即點明:「故鄉的經歷、故鄉的風景、故鄉的傳說,是任何一個作家都難以逃脫的夢境,但要將這夢境變成小說,必須賦予這夢境以思想,這思想水平的高低,決定了你將達到的高度。」亦即地方/故鄉既是作家的血骨,也是作家的陷井,如何超越地域/故鄉,進而使小說創作成為「一則好的神話」(納博可夫之語)才是創作者念茲在茲之事。
不幸的是,置於地方風土民情(在這裡或許我們必須提問:台灣真的有所謂的「地方特色」?地方文學的「氣口」總不會是地貌與土產之分別吧?)脈絡下的地方文學獎,近年大有淪為地方政府「你有,我也得有」的官僚心態。以目前舉辦的地方文學獎計,也僅存嘉義縣市與台東縣市未設地方文學獎,其餘縣市皆設有地方文學獎(通常是省轄市與直轄市舉辦,近年來,部分縣轄市亦設有地方文學獎,如中和庄文學獎、「城市之窗」三重文學獎……),然而揆諸地方文學獎作品,真正被記住的作品為何?哪一作品又真正突顯了地方特色?
再者,在地方政府限縮經費的情況下,地方文學獎作品流通有限,部分得獎合集往往淪為得獎者家裡一本十元有找的二手書,形成近年來作者與評審間諜對諜攻防,但拔劍四顧,空盪盪無一讀者,不啻為創作者之悲哀,也是台灣地方文學極其扭曲之處(創作者理直氣壯指出副刊輕薄短小不利發表,但地方文學獎的發表囿於傳播有限更加沒人看到)。最為核心的命題是:年復一年的參賽、評審、名單揭曉,台灣的文學創作力是否因此而提升?視野是否因此而擴展?閱讀的人口呢?
即以11月8日舉行的台北縣文學獎為例,照例有徵文規則、有評審、有獎金、有頒獎、有音樂以及有會後餐點,然後呢?總讓參賽者感到哪裡失落了,許是過於制式的頒獎過程(「來來來,我們請最關心文藝的縣議員○○○致詞……」【為什麼不是台北縣知名創作者頒獎呢?為什麼這類的頒獎典禮總是成為評審、參賽者以及政治候選人大拜拜似的趕場事務?】),也許是早預知的參賽機制(「又是這批『萬年評審』!?」【這些評審對台北縣的瞭解?對台北縣地方文學的理解?】),當然,更可能是那本委外(中時媒體集團整合行銷處)製作的得獎作品集,竟未收錄全部評審委員的意見(比方小說組的楊照與散文組的劉克襄如人間蒸發般消失了),就連評審過程也省了。更糟的是,部分評審各自表述心中的「第一名作品」,攪得真正的首獎作品反成了陪榜貨。
(整場頒獎典禮,大概就是那副委由藝術家陳志宏【待考】親手繪製的獎牌,使人感到一絲絲屬於文學的人的溫暖)
而既然強調地方文學性,則得獎作品集何以採用韓愈的<石鼓歌>作為封面底圖,卻不以北縣知名作家作品為例?比方馬偕醫生之於淡水,比方日本殖民時期的台灣話語文學論戰健將郭秋生之於新莊,比方小說家吳念真之於瑞芳?再說,封面底圖為淡水紅毛城(待考),則圖文又有何干?
除了前述問題外,台北縣文學獎大概也是全部地方文學獎中,首開先例只給得獎者一本合集的主辦單位(論者不免要說:「那很好啊,免得又拿去二手書店賤賣了。」但若從流通的機制考量,只發給參賽者一本,試問如何使作品分享出去)?出現這樣荒誕的情況,不外乎委外辦理頒獎與製作得獎專集之故(更正:2009年11月23日收到委外單位所寄發之另外九本得獎專輯)。那麼,我們不免要問:台北縣文化局何以必須委外進行此一作業(因為本局人員無能力進行作業?)?是否有法源依據?其他縣市文學獎是否亦委外(僅因為該單位是公關公司,而非以文學考量?)辦理類似活動?
事實上,擔任評審總召的廖玉蕙教授於致詞時,即已指出得獎合集之問題,但細思此豈獨為台北縣文學獎之病?以澎湖縣菊島文學獎為例,文化局甚至以經費不足為由,乾脆連頒獎典禮也「不克舉辦」了,獎牌獎金一律採郵寄發放,得獎合集則於名單揭曉後近十個月方印製完成,凡此種種,意味著什麼(尤有甚者,何以評審不是呂則之?陳淑瑤?而是多與澎湖毫無地緣關係的文學人)?莫非地方文學獎已淪一種形式?地方文學獎有簡章、有評審、有獎金,卻沒有對文學創作應有的尊重?
誠然,部分獲獎者不尊重地方文學獎頒獎典禮也是該受檢視之處,以今年鳳邑文學獎為例,三類首獎得主僅來了一位(見:http://mypaper.pchome.com.tw/bottom1/post/1320244278),這也難免使外界產生不當聯想,錯認參賽者志在獎金而不在文學創作,至此,地方性文學獎也難免被譏為「獎金獵人」競逐之域,也被前行代視為「啊?你還在參加地方文學獎啊」之無公信力獎項。
儘管,大環境之情勢極不利於創作者們,儘管,我們早已錯失了屬於文學的「黃金年代」,然而對於文學創作者的敬意,相信仍是多數創作者向來秉持的信念。台灣地方文學獎自府城文學獎創設以來(此點待考),迄今也達十五年時光,面對年復一年趕場似的錦上添花(獎座集集樂?環島出遊樂?獎金累積賽?得獎焦慮症?),地方文學獎的「氣口」,以及地方文學獎何去何從,也該是被反思、被正視的時候。值此文建會主委交替之際,或可請新任官思索此一命題,也請有志於此的研究生,將之實踐為研究論文(應可作為碩士論文之命題)的探問脈絡:
究竟,台灣地方文學獎展現了何種面貌?又具備了何種「氣口」?地方文學之於地方的意義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