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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2009-06-14 23:18迴響:24點閱:1732

 

近日來,中時事件沸沸揚揚,有論者指出是媒體結構問題,也有涉及政治背景等觀點。

 

平心而論,何止中時該檢討?其他媒體難道沒有跨產業的經營狀態?認真檢討起來,台灣的媒體最大問題在於:芝麻綠豆大的事兒也能說得煞有介事,簡直像老派的偵探小說,問題是,現在都走到二十一世紀啦,要不要這麼沒哏啊?

 

無論如何,底下這個連署給大家做個參考吧。

 

 

 

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各位傳播學界先進您好:

從5月27日起至今,旺旺中時媒體集團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核其申請中視、中天負責人變更案的結果,採取了多項有違言論自由價值和新聞專業理念的動作。

對此,我們決定不再沈默。

過去二十多年來,在許多傳播新聞先進的領導和指引下,我們共同參與和見證了台灣新聞媒體環境從戒嚴枷鎖中逐步解放和改善,儘管離理想仍遠,但公民們血淚心力涓滴累積的成果,彌足珍貴,我們無法接受今天它竟可能遭受破壞,甚至讓台灣的新聞媒體發展向後倒退!

為了捍衛我們的專業信仰,也為了能夠坦然地面對我們的學生,更為了台灣的新聞媒體和社會民主能夠繼續往前走,我們擬具下列聲明,敬邀各位老師參與連署,共同向社會發聲。

我們會在6/16(週二)上午十點召開記者會公佈連署結果,並向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公開連署書內容。若蒙願意參與連署,或幫忙蒐集願意連署的傳播學界朋友,煩請在6/15(週一)下午三點前,請將您的姓名、系所及職稱回傳至<commtw98@gmail.com。

感謝並期待您能一起參與。也請您能轉寄給其它傳播學界的朋友,讓大家一起表達我們對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環境的共同關注。

 

連署書:



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
旺旺中時應懸崖勒馬 勿殘害言論自由與新聞專業

近日來,旺旺中時媒體集團針對其申請中視、中天負責人變更一案,發動旗下媒體以大篇幅報導等方式連日抨擊NCC,甚至購買廣告批評特定委員;六月九日更在中國時報頭版刊出廣告,威脅曾經批評旺旺中時集團表現的公眾,並已寄出數份存證信函,揚言要求當事人及時道歉,否則將提起訴訟。

傳播學界對於旺旺中時集團種種缺乏平衡報導、傷害媒體公共特質、違反新聞專業、傷害言論自由、甚至透過法律行動不當指控與威脅表達異見者的種種不當作為,提出嚴正譴責,並在此呼籲:



1.旺旺中時應體認媒體作為社會公器,言論立場當力求超越一己之私。媒體面對社會批評,應虛心傾聽、包容異見,以維護傳播媒體之公共論壇價值。



2.媒體集團對關心公眾權益的異見表達,均可進而溝通討論,不應反其道而採取反制行動,此舉業已嚴重侵害言論自由、壓抑社會多元意見。旺旺中時應立即停止法律恫嚇行為,並讓議題回歸公共討論。



3.旺旺中時應立即停止對其集團媒體的新聞報導與編輯走向的不當干涉,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專業意識與工作尊嚴。



4.關於媒體併購的管制政策與作法爭議,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應提供平衡報導及公共論壇,促進不同意見之充分討論;以確保媒體集團化行為不會傷害多元的言論自由表達。



我們嚴正呼籲旺旺中時集團懸崖勒馬、回歸正道。我們也敬告旺旺中時集團,言論自由和新聞專業,是我們傳播學界的基本信仰,是我們教育學生的基本理念,更是我們維護社會民主的基本價值,我們必將捍衛到底!


連署人:

陳世敏(政治大學新聞系退休教授)

郭良文(玄奘大學資訊傳播學院院長)

彭文正(台大新聞所所長)

羅世宏(中正大學傳播學系主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所長)

胡光夏(世新新聞系主任)

翁秀琪(政大新聞系教授、前傳播學院院長)

鍾蔚文(政大新聞系教授)

蘇蘅(政大新聞系教授)

馮建三(政大新聞系教授、前新聞系主任)

汪琪(政大新聞系教授)

方孝謙(政大新聞系教授)

朱立(政大新聞系教授)

林元輝(政大新聞系教授)

劉昌德(政大新聞系副教授)

方念萱(政大新聞系副教授)

柯裕棻(政大新聞系副教授)

陳百齡(政大新聞系副教授)

許瓊文(政大廣電系副教授)

郭力昕(政大廣電系副教授)

吳翠珍(政大廣電系副教授)

陳儒修(政大廣電系副教授)

張錦華(台大新聞所教授)

林麗雲(台大新聞所副教授)

谷玲玲(台大新聞所副教授)

洪貞玲(台大新聞所副教授)

陳炳宏(師大大傳所教授)

蔡如音(師大大傳所副教授)

魏 玓(交大傳播系副教授)

唐士哲(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

邊明道(朝陽科技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盧蘭嵐(聯合客家學院傳播系教授)

林富美(世新傳管系教授)

邱家宜(世新新聞系講師)

陳順孝(輔大新聞系副教授)

柯舜智(玄奘大學大傳系助理教授)

諸葛俊(玄奘大學大傳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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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rennychang/archive/2009/06/14/412102.html
2009-06-14 23:18作者:張耀仁分類:卡夫卡的抄寫員迴響:24點閱:1732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敬愛的連署人您好:

以下為這次收到中時旺旺集團存證信函者的共同聲明


感謝與不懼:收到中時旺旺集團存證信函者的共同聲明

有關旺旺中時集團以寄發存證信函方式,威嚇對三中交易發表異見、分析或進行報導的學者及記者的做法,經過學界、媒體人士等各界社會人士發起大規模連署抗議活動,讓旺旺老闆蔡衍明必須親自拜會學者,中時集團也不得不以社論提出四個可以不告的理由,作為此一事件的定調。身為收到存證信函的當事人,我們感受到各界捍衛新聞、言論自由的熱切期待和決心,這種勇於站出來的精神,絕非是為了區區數人的權益而已,而是為了所有大眾知的權益而奮戰,對此,我們必須表達由衷的感佩和敬意。


雖然我們同意旺旺集團之前刊登廣告所說的「以和為貴」,但遺憾的是,中時旺旺集團至今仍未和收到存證信函的當事人溝通;未正式撤銷存證信函;未允諾傳播學者所提出的「立即停止對其集團媒體的新聞報導與編輯走向的不當干涉,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專業意識與工作尊嚴」的要求。


同時,中時及工商社論不能等同於旺旺集團已經公開道歉或宣示放棄提告,實在為德不卒;也令人懷疑,究竟蔡衍明的三顧學者,是否只是一齣缺乏誠意的劇情片而已。我們希望旺旺中時集團能夠用更具體的行動,真正展現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的決心,果能如此,則此一事件,亦可說是因禍得福。


我們相信旺旺中時集團雖然沒有明說,應該不會有下一步的提告動作,但我們也必須正告旺旺中時集團,一旦有任何的提告發生,作為可能被誣告的當事人,必然也會提起誣告控訴,捍衛自身的權益,同時避免寒蟬效應持續發生。


此一台灣首例媒體老闆擬控告學者及記者的事件,必然會在新聞史上留下特殊的一頁。身為事件當事人不會因此退縮,仍將一本初衷,秉持知識與良知持續關心媒體問題,我們誠心相信,從此事件中獲取的寶貴經驗,將是台灣媒體正值困頓之際、重新出發的重要經驗資產。


危機可以是轉機,全繫於一念之間,我們呼籲中時旺旺集應正式承諾提供平衡報導及公共論壇,促進不同意見之充分討論,並記取教訓,停止對其集團媒體的新聞報導與編輯走向的不當干涉,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專業意識與工作尊嚴。


謹以此信,表達我們對此事件的立場,並向所有關心此一事件的各界人士,致上無限的敬意和感謝。



瞿海源(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鄭秀玲(台大經濟系教授)
林惠玲(台大經濟系教授)
管中祥(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莊豐嘉(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
田習如(財訊月刊記者)

2009-06-24 21:13 張耀仁

回應: 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給樓下的網友
您的留言落落長
看完後
只有一個感想:
兩個頻道不同的人
最好別硬要溝通
因為多說並無益
畢竟
連我引自周星馳”少林足球”的台詞您也不知
一句玩笑話哇啦哇啦地回應地煞有介事
這該怎麼溝通呢?
所以
還是算了吧
這貼文的迴響我要封起來了


至於整起事件
想想學界不出面”表態”
難道要等記者連署”表態”嗎?
中時記者呢?中時記者有辦法連署嗎?


總之
且貼文轉述後續發展如下:


蔡衍明彎腰訪新聞學者釋善意

聯合晚報╱2009.06.18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旺旺集團負責人蔡衍明上午為了與傳播學者之間的紛爭,親自拜會幾位傳播學者,首站與台大新聞所長彭文正會面,蔡衍明表達他最在乎就是被抹紅,被指控拿中共的錢辦媒體,強調他每一分錢都是自己賺來的,彭文正用聖經呼籲蔡衍明,要有足夠高度,應公開道歉。


蔡衍明雖然對此一再表示「很難」,但仍表示願意回去考慮。蔡衍明上午先後拜訪彭文正、政大新聞系主任蘇蘅,下午還約定拜訪世新大學新聞系主任胡光夏。


彭文正事後受訪時表示,他是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第五章第39到41節的經文勸蔡衍明,既然蔡已入主文化媒體,並不是升斗小民,就應以聖經裡的這種氣度去處世。


聖經馬太福音這段經文是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他要求蔡衍明在大街上打人,就要在大街上道歉。蔡衍明頻頻表示「很難,很難」,但他願意去思考這個可能,並請彭文正也幫他想想。


不過,彭文正跟蔡衍明說,既然蔡並不是一般的人,就應做到凡人做不到的事情,如果蔡與人交好,就會得到很多朋友,與人為敵,就會為自己增添很多敵人。


蔡衍明表達了十足的和解的善意,整個交談過程都十分客氣,彭文正一些直接的語言,蔡衍明也頻頻點頭。


蔡衍明跟彭文正說,他最在意的就是被人抹紅,說買下媒體是拿中共的錢,他說,他每五毛、一塊錢都是自己賺的,最討厭被人認為他想在政治上牟取利益,因此,只要還他一個公道,其他的事情他都能接受,也願意在私底下或其他方式道歉。


對於別人評判他「媒體不是老闆的私器」,蔡衍明也接受,他表示,他也不是很懂媒體,因此並不想管媒體的內容,但他「唱旺」台灣、「唱旺」中國的想法也沒有不對。他說,當初進來買媒體,是因為眼見這些媒體就要倒了,因此才想拯救。


蔡衍明並且承認,那篇廣告完全出自他一人手筆,內容完全是他寫的,並未假手他人。彭文正說,蔡是很土直的人,但也願意接納別人的想法,對於如何為此事劃下句點,彭文正說會為蔡衍明禱告。
【2009/06/18 聯合晚報】



蔡衍明展現誠意 向傳播學者請益

2009 6 18【20:16】
〔中央社〕「二中案」引發旺旺中時集團和部分傳播學者的緊張關係,旺旺中時集團負責人蔡衍明今天展現誠意,拜會政治大學新聞系主任蘇蘅等學者,除虛心請益,也強調「有些東西被誤會」。

針對中視、中天負責人變更案,旺旺中時集團日前以大篇幅報導批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並於日前刊出廣告;另外也對批評旺旺中時者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道歉,否則提訟。部分傳播學者對此提出嚴正譴責,並發起連署抗議。


旺旺中時集團發言人吳根成受訪表示,蔡衍明為表達誠意,決定親自向傳播學者請益,同時也就旺旺中時的立場提出說明。


對於蔡衍明親自到校拜會,蘇蘅說,「算有誠意」,經溝通後,雙方有些觀點可以聚焦。據她轉述,蔡衍明謙稱自己「很土」、「不懂傳播媒體」,媒體產業剛入門,還需要多向傳播學者請教。

蘇蘅說,二中案事件,旺旺中時的做法確實有不專業的部分,因此她也向蔡衍明直言,強調商業經營和新聞專業不同,這部分蔡衍明還需要多學習,且媒體經營者不應介入新聞室的決策。對此,蔡衍明向她表示,沒有干預新聞。


至於旺旺中時刊登廣告批評NCC的部分,據蘇蘅轉述,蔡衍明認為此事的處理確實「有點衝動」。


另外,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今天呼籲旺旺中時集團,不應對不同意見者動輒以廣告進行公審、以存證信函進行威嚇;若旺旺中時集團主事者不懸崖勒馬,記協除連署聲明外,將有下一波行動。


吳根成回應表示,蔡衍明賺的任何一塊錢,都不是靠特權賺來的,部分人士對蔡衍明扣上「紅帽子」,對蔡衍明來說是人格污辱,因此才透過寄發存證信函,希望以司法途徑澄清事情。


至於刊登廣告批評NCC,吳根成說,很多企業會以廣告版面表達主張和訴求,當初的用意也是如此。


2009-06-23 23:34 張耀仁

回應: 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看來版主的時間實在太寶貴,
(以下這麼長的回應...大概有被斷章取義跟選擇性解讀的風險吧)
(不過還是完整寫個一次, 再相信老銀兄的評價一次吧)

* * * * *

張耀仁> 我不明白你為何要以譏諷的語氣提到禿頭、女人甚至孩子?
張耀仁> 是否在你心底
張耀仁> 你對此三者存在偏見或歧視?(覺得他們不夠格議論”正事”?)

禿頭同樣可以是技術高超的理髮師,小孩女人同樣可以是技術高超的理容師,
...不理解為何版主會以為提到禿頭, 小孩, 女人就會是種譏諷?

想起以前有前輩曾舉例:
一個女人聽到'它不是男人'便直接反應'喔那它是女人嘛',
一個男人聽到'它不是男人'卻額外解讀出'它沒資格當男子漢'...的老故事.
---當時前輩的用意在於:
本身很中立的言語,會因為聽話的人自己的偏見與歧視,
而變成一種含有偏見與歧視的言語.

相信版主對於禿頭、女人、孩子並沒有偏見或歧視,
那麼希望版主講出來時, 也不要給人產生出這種誤解.

至於版主自己的誤解,
則在於無視前文出現了兩次一字不差的 '總是有許多人認為自己是' 片語,
而只選擇性看著禿頭,小孩,女人...等等單字便望文生義.

也許有人會認為聯合報黑白集 "又是各大五十大板的廉價假中立!",
但在下原是以"版主轉貼來反求諸己"的出發點來發言的.

昨日說那些話,是在回應版主所貼的那篇聯合報黑白集:
因為這事件的兩造, 雖然都是會長頭髮會長鬍子(因而不免會遭檢討自己外貌的待遇)的剃頭師傅,
但就是會有人眼中只有別人的頭髮鬍子, 沒有自己的,
該檢討的永遠只有對方, 自己這邊的沒有任何檢討的必要,
...給一個外人的感覺,就像以為自己既是技藝高超的剃頭理容師傅,自己又得天獨厚地從不長頭髮不長鬍子...
因此舉例時自然就會想起以前也曾碰過的光頭師傅,理容姊姊等等人了.

* * * * *

張耀仁> 我也沒看到你針對中時集團刊登廣告事件與寄發存證信函做一評論
張耀仁> (你那態度就是:要嘛你也可以來提告啊→這不算回應,只算是意氣用事)

從第一篇迴響時就已表明:
旺旺中時與傳播學者們之間興訟互控的自由, 個人認為外人無從置喙.

況且早在第一篇迴響的時刻之前,
傳播學界也早已宣稱將以法律途徑回擊旺旺中時的存證信函揚言提告舉動,
相對於版主所認定的 "意氣用事",
在下則從頭到尾都認為這是現在法治社會中, 十分正當的一種手段,
也算是憲法"免於恐懼的自由"的具體實踐之一.
對照起鄺姓記者的事件中,
站在記者一方的團體不細心研究法律體制內對當事人有利的法律程序,
卻只想靠輿論, 甚至google bomb等網路恐怖主義手段向企業施壓,
徒然讓當事人嚐足整個假扣押限期...的歷史,
相對起來法治成熟度高許多了.

版主一直只在意旺旺中時的提告會造成所謂寒蟬效應,
然而事情演變至今, 不僅寒蟬效應沒有發生在傳播學界,
反倒是寒蟬的候選人當中最有可能當選的是旺旺中時自己...
做為一個無論與旺旺中時還是與傳播學界, 皆無半點利害關係或情感羈絆的individual來說,
在下從不認為版主的提問有優先分析研討與特別強調的急迫性.

* * * * *

張耀仁> 我想聲明的是
張耀仁> 如果你想打迷糊仗
張耀仁> 請你不要來發言了

在這個事件, 一向只有兩造自我制約力不對等, 闡述定義權力不對等...
...之類的問題才是在下感興趣的, 在下從不打迷糊仗.

by the way, 恕在下直言,
倒是版主的'非憲法言論自由層次的新聞自由', 迄今在下還是被版主搞得很迷糊.

* * * * *

張耀仁> 畢竟我不是蔡老闆
張耀仁> 無法為您加薪
從在部落格開始留言起的相對短暫的歷史算起,
已被當做過女性主義者, 馬迷, 親子問題專家, 財政部官員, 內政部官員, web2.0趨勢研究員, 被陳水扁市長搞到破產的電玩業者...到現在又多了個旺旺中時員工一角?!...
乖乖,還真是個多采多姿的人生啊,簡直像在玩那個second life電腦遊戲似地...:p

言歸正傳,
奉勸版主戒除諸如此類臆測的惡習.
固然網路時代的匿名假勇氣, 生產了無以數計發言不負責任專搞破壞性舉動的網路鄉民, 導致做為實體個人的"最佳策略是無視/最糟舉動是認真"...的演變.
然而若因此也讓自己做出一些不當的, 理則學中邏輯謬誤的各種舉動出來, 而轉變了自己的氣質, 鈍化了自己的觀察與吸收能力, 劣化了自己的思維邏輯能力, 那是很不值得的.

相信以版主的智慧,
不需要走到: 非要有人模仿版主的話去反唇相譏("畢竟我不是...無法為您...")否則無法體會的地步.

張耀仁> 另外
張耀仁> 維護中時集團有沒有這麼丟臉?
張耀仁> 還需要躲在匿名之後嗎?
張耀仁> 如果你想支持特定媒體
張耀仁> 也請示出真名和可資查詢的背景

'不以言舉人, 不以人廢言' 是先人留下的智慧之語.

而在網路世界中,
還是有即使背負匿名而被差別待遇的原罪, 仍舊把代號當成真名來經營與珍重的個體,
也多得是把具名當成出身某種優秀血統, 自認字字珠璣而實際言論乏善可陳充滿謬誤的個體.

'不以具名舉人, 不以匿名廢言' 則是多年觀察下來的經驗法則.

不要用名子與出身背景左右對言論的判斷,
而是要從言論內的品質,與各言論間的協調性來判斷
---這樣的認知絕對只有好處.

至於版主一廂情願地認定在下發言是為了 "維護中時集團" ...
之前已完整解釋過誤解何在, 此處不再贅述一遍.

* * * * *

張耀仁> 請你不要來發言了
張耀仁> 因為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一秒鐘幾十萬上下啊)

評估版主在這個網頁所轉貼所回應的文章之所需花的時間(估計每次數分鐘),
跟在下在此每篇回響實際用的時間相比(每篇需時數小時),
版主的這句: "因為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一秒鐘幾十萬上下啊)"
相形之下對在下來說更是受用數倍有餘.

當然若版主實際每轉貼一篇文章, 每寫一個約莫兩三百字口語性回應也需要花數小時...
那麼在此先向版主致歉:
當版主以"畢竟我不是蔡老闆無法為您加薪"等等臆測對方的身分與動機,
不免讓在下也回以臆測心態,評估版主閱讀與書寫的用心程度...
這的確是需要自我檢討制約的地方.

2009-06-23 20:47 因此讓人猜錯政治傾向也許不是件壞事

回應: 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給樓下的網友
我不明白你為何要以譏諷的語氣提到禿頭、女人甚至孩子?
是否在你心底
你對此三者存在偏見或歧視?(覺得他們不夠格議論”正事”?)


另外
迄今為止
我也沒看到你針對中時集團刊登廣告事件與寄發存證信函做一評論
(你那態度就是:要嘛你也可以來提告啊→這不算回應,只算是意氣用事)
如果要意氣用事
大可不必了
畢竟我不是蔡老闆
無法為您加薪


另外
維護中時集團有沒有這麼丟臉?
還需要躲在匿名之後嗎?


我想聲明的是
如果你想打迷糊仗
請你不要來發言了
因為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一秒鐘幾十萬上下啊)
如果你想支持特定媒體
也請示出真名和可資查詢的背景
不然
您另請高明吧

2009-06-23 02:43 張耀仁

回應: 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聯合報> 剃頭師傅也要別人剃頭

媒體從業人員用筆所刻畫的文字世界 (現在或許改稱"用鍵盤所組構的數位世界"會比較符合這資訊時代吧) ... 總是別有一番色彩.

至於現實世界真正的色調, 則是:

總是有許多人認為自己是天生禿頭的剃頭師傅, 得天獨厚地只有我剃別人的頭,從沒別人剃我的頭的道理.

總是有許多人認為自己是小孩(或者已去勢的男人或者荷爾蒙分泌正常的女人), 從沒必要等自己鬍子也刮乾淨之後,才去刮別人鬍子.

* * * * *

這個事件到目前看下來的感想是:

畢竟, 投資報酬損益權衡等等生意人的生存本事, 對於生意人自己所能產生制約的力量, 還是會比較有效果些;

相對的, 期許傳播學界能自我檢討等等的外部呼籲, 對於傳播學界所能產生制約的力量, 就真的無法太期待了.

* * * * *

一頭黑熊究竟要怎麼對抗一群虎頭蜂?
也許這個事件, 最後還是能替所謂 "寒蟬效應" 再造一例,
不過當然: 受害者怎麼也輪不到那些先前版主所掛心的人們來做便是.

2009-06-22 19:53 因此讓人猜錯政治傾向也許不是件壞事

回應: 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剃頭師傅也要別人剃頭

【聯合報╱黑白集】 2009.06.20 05:25 am


旺旺中時集團在NCC事件的後續處理上,引爆了號稱「史上最大規模的傳播學者的抗議」;連日蔡衍明親自拜訪幾位學者,降溫滅火,但這樁公案必將成為台灣傳播課堂上的經典教材,主旨詮釋權操在學界:「自辦媒體,但不尊重言論自由!」


這件公案,NCC錯在逾「法」開鍘,違反「依法行政」的鐵則;但旺旺中時的「罪行」,卻是在依「法」寄出存證信函,並揚言依「法」告訴,而違反了社會對言論自由的倫理期待。這不是很弔詭嗎?


其實,跨媒體及異業經營,是現代媒體的重大社會風險;許多國家皆將之視為國民危機來處理。因此,平實而論,NCC的錯誤,是在沒有法律依據下憑個人的道德意識硬幹,而未必是錯在其倫理認知。相對而言,旺旺中時當然並非錯在「捍衛自己的人格名譽」,而是二度以儼然「梟首示眾」的廣告追殺令,向NCC及輿論公評開火,傷害了社會對媒體角色的倫理期待。


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旺旺中時不能因「在法律上站得住」,就阻禁或恫嚇社會對跨媒體或異業經營的討論及批評;同理,傳播學界亦不能因「賣米果的」就不檢討「扣紅帽子」的歪風。其實,傳播學界對媒體的聲討,並非每一次皆能如此義正詞嚴;十七年前許多傳播學者參與李登輝的「退報運動」,當時卻無人捍衛「言論自由」,而今日社會對李登輝黑室毀憲的評價又是如何?


在台灣,媒體這一行,不止是進廚房不能怕熱,而根本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蔡老闆,你畢竟還是菜鳥。

2009-06-22 12:34 張耀仁

回應: 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新聞自由" 看起來像是憲法言論自由的延伸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6%B0%E8%81%9E%E8%87%AA%E7%94%B1&variant=zh-tw)(這個維基條目看來屬於可信成份高的一種: 目前沒有熱衷鬥爭的多方人馬在互相偏頗改編)

那麼邏輯亦同:
以旺旺中時這麼一個既沒有公權力又不具壟斷實力的民間企業來說,
沒有成立 "侵害新聞自由" 事實的必要條件.

* * * * *

或許版主心目中的 "新聞自由" 跟上述不太一樣...
請問是什麼 '不屬於言論自由層次的新聞自由' 呢?
是哪一種達到憲法層級甚至超越憲法層級,
可以不受'不妨害他人的自由'所約束, 所制衡的自由?

....
還是說"新聞室自由"是指 "在搞新聞的老闆底下做事的員工, 跟老闆唱反調" 的自由?
是說那種諸如 "員工向老闆開幹的自由要保障, 老闆開除員工的自由要剝奪" 一般的老調?
諸如 "員工給老闆惹麻煩的自由要保障, 老闆不罩惹來麻煩的員工的自由要剝奪" 一般的老調?

為追求利潤而採用獨裁體制以求高效率的企業,
向來不適用於追求低效率只為求不濫權的民主體制政府的那一套的.
---可以觀察一下: 各大與旺旺中時互為競爭敵手的媒體同業的反應, 與這些學者跟圈外人的反應的差距.

* * * * *

目前據說被寄存證信函被揚言提告的人們,
也串聯起來打算反控旺旺中時誣告,
看來版主所擔心的所謂寒蟬效應並沒有發生, 應可以放心了.

其實能動員起媒體與網路的, 也不能稱之為小蝦米了.
相對於"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比喻,
往往"一群虎頭蜂對抗一隻孤獨的黑熊"才是比較符合真實情況.
---至於網路時代能真正被歸類於小蝦米的,
應該是崔真實, 陳冠希, 恥毛漢堡...之類的案例才是.

科斯托蘭尼曾經感言:
"有三種人必須蒐集資訊後, 做出重大抉擇: 醫生,記者,投機客.
但醫生如果做錯決定, 會讓病人死亡;
投機客如果做錯決定, 會讓自己破產;
而記者, 從不需要為無知錯誤的報導負責..."

若真有記者因為自己無知錯誤的報導而負上責任,
對於這樣的壞印象的消除, 倒也是很有幫助的.

2009-06-17 20:44 因此讓人猜錯政治傾向也許不是件壞事

回應: 轉貼:敬邀參加「傳播學界給旺旺中時集團的嚴正呼籲」連署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今天(十六日)表示,中華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作為負責任的媒體,絕對尊重言論自由、維護言論自由,我們對各方不同的言論和報導,願意虛心傾聽和尊重。
但是言論自由不能無限濫用,部份人士沒有證據對本集團任意「戴紅帽」,肆意進行人身攻擊,已明顯侵犯本集團的形象和聲譽。

司法是保障人民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尊重言論自由,也期盼法院給予人民基本權益的保障。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絕對以謙卑、誠懇,以和為貴的態度,接受各界的批評指教,但為了維護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名譽與尊嚴,絕不容忍任何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本集團有所汙衊、傷害。



2009-06-16 22:53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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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這位朋友從法律層面來談
理論固然沒錯
但就學界的訴求而言
乃是旺旺集團干涉了新聞室自由或新聞自由
並非言論自由之層次


即以言論自由層次而論
兩造固然可以互告
但小蝦米如何對抗大鯨魚?
從歷次發生在傳播界的鄺文琪乃至張家琪事件等
都已說明了寒蟬效應之可能
這或許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

2009-06-16 19:57 張耀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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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只是人民對於政府權力的約束,
只有政府對待人民的行為, 才有可能會成為所謂 "傷害/殘害言論自由" 的行為,

人民與人民之間, 並不存在 "言論自由" 的天條,
當A人民的言論侵害了B人民的利益, 例如侮辱, 毀謗, 中傷, 造謠詐欺...等等,
A君是會受到民法的裁判的, A君無法用憲法的言論自由來免責.

另一方面, 如果B君或代替B君發言的人, 聲稱B君被侵害的是"言論自由"...
則除非是B君在對政府行使自身言論自由時, A君以暴力脅迫方式阻撓導致無能力行使的狀況,
除此之外指控皆不成立.

除非A君自身的利益, 來自為政府鷹犬爪牙剝奪人民言論自由後政府的私相授受,
否則任何A君為自身利益所做的一切, 都不成立 '傷害/殘害言論自由' 的事實.

* * *

旺旺中時可以對ncc的處置不平而鳴,
NCC委員同樣可以針對自己被人身攻擊的部分, 控告旺旺中時毀謗,
被旺旺中時寄存證信函然後挨告的人, 同樣也可以告旺旺中時誣告,
...無論何者, 都不是言論自由層級的問題.

* * *

那些所謂傳播學界的學者, 恐怕是把旺旺中時當成了一個民主國家政府,
然後把被旺旺中時點名批判跟寄存證信函的對象當成具有 '旺旺中時民主共和國' 國籍的人民了.

2009-06-15 19:23 因此讓人猜錯政治傾向也許不是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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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定七月一日起所有電腦需裝監視軟體,理由是人民會上不良色情網站(和思想控制毫無關係),竟然全體中國人一致支持,毫無意義.

顯然成龍說對了,中國人就是品質差些,和北韓人緬甸人一樣,需要獨裁政府嚴厲管教.

2009-06-15 14:22 成龍說中國人品質不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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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出蝦咪碗糕,口水噴很多

2009-06-15 13:37 烙賽馬不是喊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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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all for freedom of speech.

2009-06-15 09:37 So 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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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詐騙集團特多
幫人背書
千萬要小心
別被人利用了
還喜滋滋的幫人數鈔票

2009-06-15 07:50 老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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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旺旺只是一種資本主義主匪
東南土匪到內地去送錢賺錢翻了身
就升級為中國公司,衣錦還鄉表現暴發戶的樣子
不爽的話叫他把三立民視全買下來
話說回來,旺旺米果很難吃

2009-06-15 07:50 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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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份連署書內容,真是說得比唱得好聽。

可奇怪了,真正違反言論自由,戕害言論自由的,媒體老板大肆干預報導和編輯方向,自由時報、三立和民視才真是罄竹難書,每每令人髮指。怎麼這些個傳播學界不去向他們抗議?

版主是君子,而君子是可欺其以方的。看看這份聯署名單,版主要不要想想這裏面有多少人,是NCC主委彭芸和那些個蛋頭委員的好朋友?

再說,現在是什麼時代了,民眾對傳媒的認知,未必會輸給這些學者,要不要看中時,不在背後有什麼力量,而在呈現出來的品質。何勞他們多事!


2009-06-15 07:08 老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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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r
你說的固然沒錯
但重點是這紙連署書在於訴求
集團對新聞自由與公共意見的干涉
這才是焦點所在吧

2009-06-15 02:45 張耀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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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及拿諾貝爾獎有何用,會賣米果就是世界第一大國了.

我們中國是偉大的米果大國

2009-06-15 02:43 小小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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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不是向偉大的工農學席嗎?怎麼現在變成向偉大的米果學習了?果然是偉大的一切向錢看真理.

2009-06-15 02:36 全部地富反壞右向米果及小小人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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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
哦! 就是那個「無恥」的代名詞。
請學界諸公去查查陳水扁和殷琪從高鐵到底撈了多少吧!
請學界要向上提升,不要再向下沉淪,為虎作倀了!

2009-06-15 02:09 工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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